南通市如东县曹埠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 曹埠镇 发布时间:2023-07-28 16:3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南通市如东县曹埠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年)

规划范围:规划总面积为351.58公顷,包含五个片区,分别为曹埠镇工业园区、甜水西片区、甜水东片区、掘金片区、孙窑片区。曹埠镇工业园区规划面积263.45公顷,四至边界为:东至掘遥河,南至遥望港-四贯河清水通道维护区边界,西至曹圩路,北至一号横河;甜水西片区规划面积为21.64公顷,四至边界为:东至国道228,南至亚振二桥,西至启扬高速,北至亚振家居地块北边界;甜水东片区规划面积为8.21公顷,四至边界为:东至掘遥河,西至国道228,南至九遥河,北至南通桃李村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地块北边界;掘金片区规划面积为47.81公顷,四至边界为:东至饮曹河,南至掘金线,西至惕安中心河、南通江川印花有限公司,北至九遥河、掘金线。孙窑片区规划面积为10.47公顷,四至边界为:东至丰五线,南至渡如路,西至曹埠镇行政边界,北至九圩港-如泰运河清水通道维护区边界。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

产业定位:规划主导产业:重点发展安全防护用品、家居、装备制造、农副食品加工、纺织服装服饰、橡胶和塑料制品、新材料产业;协同发展物流仓储、非金属矿物制品、体育用品等一般性产业。

基础设施规划:

①给水工程规划:工业集中区规划范围内集中供水,供水纳入到南通市的区域供水网络中,供水水厂为南通经济开发区洪港水厂、崇海水厂。洪港水厂规划规模为60万m3/d,崇海水厂规划规模为80万m3/d。工业集中区内规划给水管网为环形与枝状结合的形式,给水主干管以环形布置为主,支管形成枝状。规划给水管网沿沿国道228敷设,给水主干管沿饮泉线敷设,管径为DN800,次干管沿园区其他道路敷设,管径为DN200。甜水东片区给水主干管沿丹东线敷设;次干管沿甜水东片区其他道路敷设。甜水西片区次干管沿甜水西片区其他道路敷设,管径为DN200。掘金片区给水主干管沿掘金线敷设,管径为DN400;次干管沿掘金片区其他道路敷设,管径为DN100-DN200。孙窑片区给水主干管沿丰五线敷设。

②排水工程规划:规划区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雨水采用分散就近排放的原则,自排为主、抽排为辅。规划雨水管网建设结合道路同步建设。

曹埠镇工业园区、甜水西片区生产、生活污水及掘金片区生活污水送至曹埠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掘金片区内南通市富贵源印花有限公司、江苏昌邦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生的生产废水经企业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达标直接排放至九遥河;甜水东片区内生产污水维持现状送至如东县东泽源污水处理厂(如东县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采用微动力化粪池或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等方法进行处理,处理后达到一定标准后排放;孙窑片区及规划范围内布点村庄污水近期采用微动力化粪池或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等方法进行处理,处理后达到一定标准后排放。曹埠镇污水处理厂规模为已建废水处理规模0.25万m3/d,远期设计处理规模为0.5万m3/d;如东县东泽源污水处理厂(如东县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规模为2.5万m3/d;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

污水管网沿主要道路铺设,污水管采用污水重力自流管和污水压力管,主干管管径D300~D600,沿饮泉线、兴业路、兴盛路等道路敷设;污水支管呈树枝状分布,管径为D300。

③供电工程规划:工业集中区规划供电线路主要为现状110 kV跨岸变以及如东县供电设施。10 kV配电网采用环式主结线方式,电气上分片开环运行,优先考虑采用电力电缆埋地敷设,在道路设计和施工中应考虑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的地下电力电缆的通道,规划设计要求尽量利用原10 kV线路。

④燃气工程规划:工业集中区规划饮泉路与国道228交叉口的公共绿地设置一处燃气调压站,降压后进入工业园区燃气中压管网。曹埠镇工业园区天然气管线直接从国道228的高压天然气管线接入,镇区内部采用中、低压两级供气与中压一级供气相结合,输配干管为中压。中压干管环状布置,管径为DN200 mm(1.6~2.5 Mpa),支管枝状布置,管径为DN160 mm,调压站作用半径在0.5 km左右,经调压站由低压管接入。甜水西片区、甜水东片区、掘金片区、孙窑片区规划期末规划使用天然气,中压管由工业园区管道供给,每个片区规划燃气调压站一座,燃气管沿道路敷设。

二、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根据本次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NH3、H2S、苯、甲苯、二甲苯、硫酸雾、氯化氢、甲醇、丙烯腈、苯乙烯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浓度限值标准要求,臭气浓度监测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新扩改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值。

(2)地表水环境: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W1、W2、W4东片中心河监测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为V类标准,W6界港河监测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为V类标准,W7九遥河监测断面氨氮为V类标准;其余各监测点位所测各项指标监测值均可达到IV类及以上标准要求。

上述区内河流断面超标主要与生活污水、农田退水的排放有关。由于曹埠镇周边村庄污水管网未敷设到位,部分村镇的生活污水未接管,且存在农田退水直排入河。随着曹埠镇区域内污水管网的建设与生活污水接管条件的完善,以及农田退水的优化管理,上述河道水质会得到明显的改善。

(3)地下水环境:根据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各分类标准,监测期间,园区所在区域地下水中高锰酸盐指数、镍、铅、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细菌总数部分点位达到IV类标准外,其余各监测点位所测各项指标监测值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及以上标准要求。

(4)声环境: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5)土壤环境: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所有监测点位各项指标监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相应的筛选值。

三、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环境:规划期末园区排放的SO2、NO2、PM10、PM2.5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二类区环境质量标准;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甲苯、二甲苯等对区域及周边大气环境的浓度贡献值叠加现状监测值后,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不会改变周边的大气环境功能,对区域内大气污染物的影响可接受。

(2)水环境:从水量、水质角度分析,规划区产生的污废水具备接管可行性。通过外排水环境影响分析可知,规划区域废水正常排放的条件下,在落实相关整治措施的情况下,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①规划扩大污水管网覆盖面积,逐步推进工业集中区内污水接管率;

②加强生活污水管网改造、建设,逐步推进区域提高生活污水接管率;

③深化河道整治,加大力度疏浚各运河支流,采用河道清淤、人工水草种植、水生物培育等方式进行生物修复工程,提高水系的自然净化能力,清查沿岸生活和生产排污口;

④强化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稳步提高直排口废水排放标准,提高工业废水回用率,减少工业废水污染物外排量;

⑤强化农田退水管理,推进农田退水内循环,加强汛期地表水质监测监控。

(3)地下水环境:正常情况下,在采取分区域防渗后,入区企业生产及生活污水不会对区内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通过典型情景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在园区某企业污水处理池防渗层发生开裂、老化等现象造成污水在无防渗条件的情况下,会在厂区及周边一定范围内污染地下水。

(4)声环境: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园区规划末期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功能区要求,园区应采取优化布局,加强对交通、工业生产、施工等噪声源的控制和监督等措施预防声环境污染,保证区内办公功能不受干扰。

(5)土壤环境:园区建成地块的工业企业在正常情况下对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只有当区内企业所使用的有毒有害原辅材料发生泄漏的情况下对泄漏点附近的土壤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一般对周边的表层土壤影响很小。危废暂存设施利用防渗结构阻止渗滤液中的污染物向周边土壤环境中迁移,正常情况下对周边土壤影响较小。在园区对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和运输途径严格管理,并做好区内总体绿化工作的前提下,园区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园区现状开发程度已较高,后续发展过程中通过合理地规划与建设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基本维持生态环境质量。

(7)环境风险评价:园区主要风险事故的类型是危险物质泄漏、火灾、污水处理设施废水事故排放等,园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可控。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南通市如东县曹埠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年)与上层位区域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保相关规划、政策及方案基本相协调,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园区发展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等前提下,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南通市如东县曹埠镇工业集中区依据本轮规划发展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可能受到南通市如东县曹埠镇工业集中区发展影响的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对《南通市如东县曹埠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公众认为集中区功能定位、布局是否合理等(如不合理,请注明原因);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七、规划实施单位和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如东县曹埠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唐宋辉

联系电话:0513-84298800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5

电子邮箱:rryuan@njuae.cn

八、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1. 南通市如东县曹埠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3. 附表--南通市如东县曹埠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