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做好镇域范围内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管理秩序,全面落实村(社区)双违监管责任,依法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双违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现制定栟茶镇2024年度村(社区)范围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监管工作实施办法,认真贯彻实施。
一、组织领导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管理重心下移,管理责任前移”,坚持“属地管理,职能法定,协调联通,防控为主,综合治理,快速处置”的原则,建立以镇、村两级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监管工作组织领导体系。
成员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栟茶自然资源所、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建设局、经济发展局、栟茶派出所、财政局、栟茶供电所、如东县东泽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栟茶营业所、村(社区)委会等单位组成,建立镇村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监管工作领导组。
组 长: 蔡向阳 朱益峰
副组长:周海军 蔡建军 程移洲 吴亚锋 李 勤 曹 曲 殷培培 曹 蕾 丛爱民
沈 锋 周俊发
成 员: 陆春雷 陈 云 王 婷 曹德祥 陈祺禛 徐守明 任有杰 徐东峰 邱春云
徐 杰 李七朋 陈海波 沈翌成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双违日常监管和督促检查工作,吴亚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程移洲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栟茶自然资源所、建设局、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局、栟茶供电所、如东县东泽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栟茶营业所、村(社区)全体村干为成员。
办公室负责巡查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巡查、督查、举报信息核实、信访核查和日常监管考核等工作,对新发生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迅速组织力量制止,并通过行政推动予以帮拆或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违反乡村规划双违行为进行查处,对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在建违法建设启动快速拆除程序;对上级交办、巡查发现、群众举报等方式反映的双违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属部门职责的案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配合县城市管理局对规划区内双违行为进行查处;对需要强制拆除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制定方案组织拆除。
栟茶自然资源所负责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帮拆复耕后的验收、销号及后续监管等工作。
建设局负责对全镇经审核备案的房屋建筑进行监管;对参与双违行为的建筑工匠暂停从业资格,造成严重后果取消建筑工匠从业资格;负责居民用房用电用水用气等的审核,负责牵头辖区内各类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房建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村庄规划内违法建设的监管工作。
镇信访办、镇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及时向镇双违监管办公室报送涉及违建问题的信访件和12345投诉工单。
栟茶派出所负责行政执法单位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强制拆除中的执法保障,打击阻挠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财政局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全镇双违治理工作经费。
栟茶供电所负责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强制拆除过程中切断电源保障。
如东县东泽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栟茶营业所负责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强制拆除过程中切断水源保障。
其他部门做好各自工作领域的监管工作,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向镇双违监管办公室反馈。
二、监管责任
明确巡查监管责任,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建房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定组村干为包组的具体责任人。各村(社区)为落实耕地保护、建房审批、双违巡查监管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监管组织机构构建、督促巡查监管是否到位,负责发现、制止和拆除违建及违法用地整改复耕。栟茶镇区、原浒澪、港头老集镇区纳入属地村(社区)巡查监管职责范围。
(一)建立健全村网格巡查监管机制。村(社区)必须严格按镇政府双违监管工作实施办法,制定巡查监管方案,明确考核奖惩措施,村(社区)严格落实网格化巡查监管机制。各村(社区)按照制定的巡查计划,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的巡查,并做好巡查台账记录。
(二)建立健全镇级综合执法监管机制。
镇成立双违监管办公室和三个片区巡查组。监管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日常管理、信访举报受理、网格巡查的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处理交办事项等。综合行政执法局、栟茶自然资源所、建设局安排专人,根据镇级制定的巡查计划,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的巡查,同时对村级巡查情况开展现场抽查,并做好巡查台账记录。负责责任片区内的巡查监管,同时对各村(社区)巡查监管处置工作进行督查。
(1)巡查一组
组 长:何海峰 成 员:余 奔 李佳鹏
巡查监管区域:茗海社区、栟南村、三星村、兴镇村
(2)巡查二组
组 长:徐 杰 成 员:陈佳楠 何天鹏
巡查监管区域:竹园村、新庄村、大窑村、陈湾村、杨堡村、浒澪村
(3)巡查三组
组 长:徐曹逸 成 员:吴磊 蔡宇峰
巡查监管区域:双港村、港头村、兴灶村、兴凌村、江安村
(4)双违督导组
组 长:程移洲 成 员:邱春云 沈翌成 各村(社区)分村镇干
负责对各村(社区)及片区巡查组监管工作进行督查,主要督查履职尽责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交办问题,确保监管工作全面落实到位。每月对村(社区)督导不少于1次,并做好台账记录。
三、监管内容
1、镇域范围内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行为(含个人建房);
2、未经批准擅自用地建设的情形;
3、未按建房管理要求联系镇建房管理办公室“三到场”的;
4、批少建多,占用耕地建设及“一户两宅”的情形;
5、擅自改变用地建设用途,破坏周边环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
6、不能及时发现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行为或发现后不能及时有效制止和督促违法行为当事人自行拆除、复耕并消除社会影响的情形;
7、其他涉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情形。
四、监管要求
(一)巡查方式及频次
村级巡查
1、各村(社区)组织是日常双违监管的“前哨”,主要承担以下属地双违监管职责。
(1)定期开展村(社区)区域内的日常动态巡查工作,及时发现新增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2)对新发生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制止和报告,并教育和劝告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行为;
(3)积极配合镇双违监管人员督促当事人,及时纠正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跟踪、报告现场整改进展情况;
(4)对备案的农村个人建房和危房维修的房屋,做好全程监管工作,杜绝超面积违建行为。
2、各村(社区)书记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将村(社区)干部分工到组、包干到片,形成定人员、定责任的“网格化”监管模式,充分发挥村(社区)网格员的作用,严格执行巡查和监管制度,压实监管责任,及时发现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并能有效制止,及时消除违法状态,确保双违监管落地生效,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
3、各村(社区)组织应制定双违监管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双违监管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奖惩措施,落实村级网格化巡查监管机制,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形成日常巡查工作机制;定组村干每周对分工组要做到全域巡查不少于2次,及时了解网格员巡查情况,并及时填写巡查工作台账;各村(社区)网格员确保天天有巡查、有记录、有报告;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每月对巡查情况进行不少于2次的抽查,对抽查情况做好小结。
镇级巡查:镇双违监管巡查组按照县主管部门要求定期开展全覆盖巡查,对群众举报、信访、卫片和督办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地块,及时实做好实地核查和情况反馈,并及时告知所在村(社区),跟踪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地块的整改复耕情况。
(二)巡查处置流程
村级巡查处置:
按照属地负责制要求,各村(社区)在巡查监管中发现违法建设行为时,必须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制止并拆除复耕到位,消除违法用地及违法建设状态,必要时可组织人员对双违行为,进行帮拆,整改复耕,及时上报销号,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取证,在镇双违监管办公室依法组织帮拆过程中,涉及到的村(社区)全体村干必须配合镇执法和拆除队伍顺利进场完成帮拆任务,并做好善后信访等稳控工作。
镇级巡查处置:
1.现场核实:巡查组现场核查在建房屋是否有审批手续或是否违规建设,有审批手续的,提醒其在建建筑要严格按审批要求建设;巡查发现在建建筑不符合建房批准规定要求,须及时通知所在村(社区)书记、建房管理员到场制止建设行为。
2.现场处置:巡查组发现双违行为的,须及时口头制止当事人,同时通知村(社区)负责人及时组织人员现场处置,并对双违行为当事人进行交办(口头、书面),做好现场记录,督促纠正违法行为,必要时村(社区)可组织人员帮助消除违法行为。对确属重大及以上的双违情形的,双违监管办公室按职责要求,牵头其他部门配合,进行帮拆及时消除违法行为。
3.跟踪销号:巡查组对交办限期拆除(整改)的情况,做好回头看,对已整改复耕到位的,做好销号处理,并及时反馈给县级相关部门。
4.督查推进:未整改到位的,再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期满后仍未销号的,及时向镇双违监管办公室汇报。
5.传递通报:镇级巡查组定期将巡查发现的双违问题、落实交办、拆除销号等情况,及时反馈给挂钩联系村班子成员和镇主要领导。
五、严格考核奖惩
(一)考核减分
1.村(社区)建立双违监管组织网络,并制定巡查和监管考核制度报镇备案,文件下发首月未及时上报的扣5分。
2.村(社区)不能严格落实双违巡查制度,未及时做好巡查台账记录的扣5分。
3.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被镇巡查组巡查发现(含群众、信访举报),村(社区)巡查未及时发现,但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消除违建的,不予扣分,如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主动消违复耕的,有一例扣5分。违法建设发现一周后,村(社区)仍然态度消极,未有实质性进展的,扣10分。违建在巡查发现后,当事人仍未停工的,由镇组织帮拆复耕的,每例扣10分。
4.各村(社区)日常巡查未发现,镇级巡查发现的,包含群众举报属实、信访、国土卫片下发的,且村(社区)未主动消违到位的,有一例扣20分。
5.镇巡查组巡查发现或通过其他渠道反馈属实,在建或建成的住宅,符合备案条件,没有备案的,有一例扣5分,并督促限期整改。
6.对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被镇级及以上部门巡查发现的或上级交办单交办整改的(以书面通报及相关材料为准,作为扣分依据),有一例扣20分。村(社区)消违(包括镇组织帮拆的)所有费用由村(社区)承担。对当年新发生的双违问题,形成土地违法和违法建设事实未拆除到位的,每1起扣村(社区)主要负责人2000元,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各1000元,扣除费用纳入镇级拆违专项资金(资金的结算和使用由双违监管工作领导组与农经站负责把关并报镇党委政府备案),同时取消村(社区)组织及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当年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7.对监管不到位,放任双违监管的、未能及时有效处置、引起社会矛盾、信访等,造成社会影响的有一例扣5分。
(二)考核加分
村(社区)对双违监管工作做到巡查有记载,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置到位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消除双违状态,未造成重大影响的,可视为加分依据,经镇考核组核实确认,最终得分加10分。
六、结果运用
1.通过镇级巡查小组巡查督查发现、举报件的受理,通过信访、卫片和市县反馈的信息,列入对各村(社区)双违监管工作年度考核。考核满分100分,采取加减分制,双违监管得分按照镇对村(社区)考核办法折算计入村(社区)综合考核得分。
2.实行村(社区)重大双违责任追究。镇纪委将全程跟踪和监督双违监管工作,对镇级巡查组和各村(社区)平时巡查不重视、发现问题不及时、监管不作为、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因履职不力造成重大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不能及时拆除和恢复的,形成较大社会影响或舆情的,由镇纪委处理。
本实施办法由镇双违监管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栟茶镇村级双违监管网格表
2.栟茶镇双违监管巡查台账
3.限期整改通知书
4.停工通知书
5.公文送达回证
6.村(社区)“双违”监管动态巡查台账
7.村(社区)主要领导“双违”监管抽查巡查台账
8.栟茶镇“双违”监管动态巡查台账
9.栟茶镇“双违”监管抽查台账
如东县栟茶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