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全镇大气污染治理水平,促进扬尘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力争从根本上解决扬尘污染问题,不断提升区域生态质量指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治理法》《南通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如东县扬尘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东政传发〔2022〕15号)《2024年全县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东扬尘办〔2024〕1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绿色新发展理念,通过建立标准、落实责任,突出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措施、更严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扬尘污染治理,确保扬尘治理无死角、无盲区,有效降低我镇大气细颗粒物平均浓度,提高优良天数达标率,实现大气污染治理预期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专项行动,推行全域管控
全面深化推进“654”专项行动,将整治区域扩大延伸至全区域,各村(社区)按照“654”专项行动“聚焦‘六类现场’,坚持‘五全要求’,严格‘四查’机制”的要求,全面启动镇村一体扬尘整治行动,全区域推进“654”扬尘专项整治行动,为提升全镇大气污染治理水平提供坚强保障。
(二)突出重点区域,推行高压管控
围绕集镇区、主干道、窗口地区、小区周边等重点区域,突出“六类现场”等重点点位及未开发的裸地、废旧厂区、停车场等扬尘多发易发点位,继续实施全区域、全覆盖巡查督导管理,充分发挥“扬尘一张网”实时监管作用,加大扬尘日常监管力度。完善扬尘类案件会商协调和联动执法机制,持续强化扬尘污染行政处罚力度,对扬尘污染问题严重、屡教不改、多次反复的扬尘违法问题,在全面推行扬尘类案件快查快处的基础上,实行一案多查、顶格处罚。
(三)围绕提质增效,推行智能管控
投资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施工招标中明确创建扬尘治理示范项目要求,在编制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计取相关费用,并将扬尘治理纳入合同管理。加大智慧工地建设力度,鼓励安装使用成套定型车辆冲洗平台、车辆未冲洗自动抓拍识别系统、围墙自动喷淋系统等科技管控装置,提升扬尘管控科技含量。推进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规范安装使用,确保核心区域、重点区域点位扬尘在线监控系统应装尽装。运用无人机等现代科技手段,及时发现锁定污染高发路段和点位,“一路一策”“一点一策”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及时消除高发频发扬尘污染。强化发挥建筑垃圾监管平台作用,利用GPS定位、AI识别、远程操控等技术,加强渣土运输实时监管,杜绝未密闭运输、抛撒滴漏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夯实基础,压实责任,完善机制
成立全镇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朱益峰任组长,镇人大主席周海军任副组长,镇生态环境办公室、镇建设局、镇农业农村和社区事业局、镇综合执法局、各村(社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下设在镇生态环境办公室,具体牵头负责工作组织及相关情况的收集、分析、协调等工作。
镇生态办负责统计、更新全镇扬尘整治项目数据清单,阶段性总结扬尘治理工作情况,布置和落实工作任务。责任部门结合各自分管领域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交流,学习传达大气污染治理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专项工作落实。
(二)宣传发动,典型引领,示范带动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全面开展宣传督导,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突出长效常态和责任落实两个方面,对管辖责任范围内的企业单位、建设主体开展扬尘整治宣传及业务培训,督导责任主体,全面加强扬尘管控。
镇生态办根据日常检查结果,参考各相关部门联合检查情况,积极打造申报示范项目。加强正反项目典型宣传,推动提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的扬尘治理能力水平,发挥示范模范作用。
(三)巡查督导,齐抓共管,快速联动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综合运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等方式,开展高频率、常态化巡查监管,建立扬尘问题快速发现、快速整改、严格执法体系。参照省控站点周边扬尘源管理要求,做好乡镇站点周边扬尘源的巡查管控和道路保洁工作。
镇生态办要牵头各相关部门发挥联动效应,及时共享信息,违法情形恶劣,及时通知镇建设局、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并利用媒体曝光扬尘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事关打赢蓝天保卫战、事关全镇高质量发展、事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是全镇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政府部门为群众办实事的重点工作。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扬尘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扬尘污染治理作为当前的紧要任务来抓,夯实治理责任,强化监管力度,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治理成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压实主体责任,增强紧迫性和责任感,结合主管行业本区域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力量统筹,周密组织实施。
(三)强化督查考核。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主管行业、本区域项目特点和扬尘治理需要,定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节点扬尘治理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标准要求落地落实。采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方式,开展扬尘治理责任落实、问题整改、管控成效常态化督查。适时邀请镇纪委对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的扬尘治理工作履职情况实施综合督查考核。对于标准要求推广不作为、落实打折扣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予以问责。
如东县栟茶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