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无”村居(社区)创建活动的通 知
来源: 栟茶镇 发布时间:2017-08-16 07:4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居(社区):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加强全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重要时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决定在全镇开展“无矛盾纠纷激化、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事件”(以下简称“三无”)村居(社区)创建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全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转型增效工作形势分析会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十九大安全稳定大局,坚持预防在前、化解在早、处置得当的工作思路,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排查社会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隐患,正确把握依法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化解疑难纠纷和历史积案。

二、创建目标

年内实现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坚决做到辖区内“无矛盾纠纷激化、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事件”,实现社会矛盾纠纷“减存量、控增量”的目标,具体要求为:

1.无矛盾纠纷激化。不发生因矛盾纠纷排查或调处不力等因素导致普通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从而发生到县以上党政机关、有关单位、社会团体的个访和集访等。

2.无民转刑案件。不发生因调解组织排查矛盾纠纷不到位、不及时或调解人员隐情不报、知情不报或由于调处不力、调处不及时或违法调处等因素导致矛盾纠纷升级而转化为刑事案件等。

3.无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因治安纠纷、行政性矛盾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因群众利益问题或其他人民内部矛盾得不到及时有效协调、调处而发生集访、罢工、围攻党政机关、冲击企事业单位等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各类调解组织不作为、滥作为、乱作为等因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等。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三无”村居(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辖区内“三无” 村居(社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抓好督促检查。

四、工作原则

预防和处置“三无”事件要遵守以下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患未然。要充分考虑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考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的基础上制定和出台政策措施,要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和社会稳定的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及时消除“三无”事件的各种因素。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三无”事件原则上由发生地的村居(社区)调委会负责处置,必要时由镇(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召集研究,突发性、群体性重要问题可以由镇(区)调处中心研究处理,分管领导牵头处理,责任部门负责落实。引发事件的问题由有关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决,不得把本级应该解决的问题上交,不得把本单位、本部门应该解决的问题推向社会。

3.教育疏导,防止激化。要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采取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三无”事件,加强对群众的说服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4.及时发现,果断处置。对矛盾纠纷可能激化的当事人、有可能发生民转刑案件或者严重损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时发现、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五、工作责任

1.全面排查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切实把各种不安全、不稳定的矛盾和问题摸清查明。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对象,深入社区,摸清情况、登记建档、梳理归类、动态管理,认真加以解决,防止矛盾激化、矛盾上交。村(居)每日组织排查一次,实行矛盾纠纷排查“零报告”制度。在重大政治活动、重要节日等敏感时期,要专门召开矛盾纠纷排查会议,研究部署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对于排查出来的重大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要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建立联合调处机制,成立专门调处机构进行联合调处;对一时难以解决并有进京进省上访倾向的,要认真研究制定并落实稳控方案,务必把重点对象稳控在当地、稳控在基层。

2.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始终把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放在重要位置,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事关民生问题的矛盾纠纷的发生。健全信访长效机制,拓宽社区社情民意诉求表达和处理反馈渠道,依法稳妥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解决好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劳动争议、环境保护、公共管理等社会影响面大、容易引起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继续抓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强化措施,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对涉及民生问题的重大矛盾纠纷,要靠前指挥,采取集中力量调处,综合施策化解,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

3.着力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整合调解力量,增强调解实效。充实工作人员,明确责任任务,规范工作制度,完善预防、排查、调处、预警、处置等工作机制,形成规范有序、运作高效的多元化解运作机制。

六、创建要求

1.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三无”创建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各村居(社区)坚持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三无”创建工作的积极性,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三无”创建工作。

2.严格考核,强化奖惩。坚持“三无”创建工作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年终表彰相结合,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考核评比相结合。对出现有效投诉的个人,对“三无”创建工作带来负面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各类评先资格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比资格。

3.常态开展,注重实效。“三无”目标是衡量平安法治建设能力及成效的重要依据,创建活动要常态化开展,凸显实效。年底镇将组织“三无”村居(社区)评选活动,通过“三无”村居(社区)的创建和评选,按照年初考核文件的规定予以奖励,使各类调解组织的作用得到更好地发挥,影响社会平安稳定的矛盾纠纷得到更好更快地解决,切实构筑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作出应有的贡献。

 

 

 

 

           如东县栟茶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