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镇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 栟茶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5-28 15:3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和如东县《关于开展全县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精神,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我镇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开展全镇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镇范围内的用人单位。

二、检查内容

(一)用人单位的职工花名册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二)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情况;

(三)用人单位是否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工作,是促进全镇社会保险健康运行的重要措施,对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成立我镇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宣传领导组,具体如下:

组  长:唐于磊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周海军  人大主席

        蔡建军  党委副书记

        唐丹丹  纪委书记

        耿  俊  副镇长

        丁建伟  副镇长

        孙  杨  副镇长

        李  勤  副镇长

        缪慧敏  组织委员

        张慧杰  宣传委员

        许晟娟  统战委员

        李  鹏  政法委员

成  员:徐向东  工会主席

        殷培培  经发局局长

        王  婷  建设局局长

        杨维维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海红  栟茶税务分局局长

        周  建  市场监督管理局栟茶分局长

        卫江华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专职副局长

        张德宏  工会副主席,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顾永龙  为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各村(居)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缪慧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顾永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张小鹊、张  琦任办公室成员。

各村(居)、镇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部门负责人、各村(居)书记负总责,明确一名专人负责联络,6月10日前将名单报送给领导组办公室张小鹊处。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

各村(居):要落实好属地责任,全力推进好此项工作,把《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告知书》和《如东县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自查表》,在6月10日前发放到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并对用人单位做好登记,摸清基本情况,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成效;

镇为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要加强宣传和指导,提升经办服务效能,对全镇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全员参保和缴费基数等情况实施督促检查;

栟茶税务分局:要加强社保费征收力度,确保应收尽收;

镇工会:要加强宣传,指导基层各级工会积极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镇安监局:要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及时参加工伤保险,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镇经济发展局、镇建设局等部门负责对本行业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全员参保和缴费基数等情况实施督促检查,确保本领域、本行业社会保险制度全面覆盖。

(三)严肃纪律、确保实效。

在开展全镇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中,各用人单位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要如实填报相关表格,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凡有虚假瞒报,用人单位须承担法律责任。

各村(居),镇各相关部门的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做到依法办事,坚持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廉政规定,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刁难检查对象,不得收取检查对象的财物,不得接受检查对象的宴请等,如有违反,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此项工作,列入镇对各村(居)的人社考核其他事项中的重点工作之一。

四、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检查实行书面检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

镇召开动员会,专题部署执法检查工作。各村(居),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法律宣传、营造氛围,组织动员本辖区、本行业的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实足额缴费,做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二)自查整改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各村(居)、镇各相关部门要督促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自查表》(附件1),落实专人负责收集, 6月20日、6月25日和6月30日,分三次上报镇为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6月30日同时报送未整改的用人单位名单,即《如东县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未自行整改名单》。

镇为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对其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各村(居)、镇各相关部门督促用人单位自行整改。

镇为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按照县规定要求,于7月5日前将相关报表及时上报县人社局、医保局,确保用人单位参保率100%、整改率100%。

(三)执法检查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

领导组办公室全力配合县人社局、医保局,依据自查整改情况,结合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对在自查整改阶段未能自行整改的用人单位,按照如东县《关于开展全县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精神,将直接上报,由县人社局、医保局等部门依法查处。

附件:

1.《如东县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自查表》

2.如东县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自行整改统计表

3.《如东县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未自行整改名单》



如东县栟茶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1日


附件1 如东县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自查表2021.5.6.pdf

附件2 如东县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自行整改统计表.pdf

附件3 如东县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未自行整改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