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812/2020-00018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应急管理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3-09 发布日期: 2020-03-0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如东县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救援能力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解读
《如东县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救援能力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解读
来源: 如东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3-09 08:40 累计次数: 字体:[ ]

《如东县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救援能力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解读

一、出台背景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第2号令)和相关文件要求,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最大程度降低事故损失和危害。今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救援能力提升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对象

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带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含加油站)。

三、整治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缺乏应有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应急救援演练存在不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的实操演练和模拟推演等问题。确保到2020年底,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预案修订、备案率100%,从业人员应急救援预案培训率100%,应急救援物资进一步充实完善,应急救援演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实现企业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升。

四、整治重点

1、应急预案编制。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后果、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开展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编制与镇(区、街道)预案相衔接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以及应急处置卡。企业应急预案基本要素必须齐全、完整,应急处置卡要具体到一岗一卡或者一事一卡。

2、应急救援物资配备。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和危害,按照《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配备与抵御企业风险要求相适应的应急装备、物资和器材,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运转正常。有氯气、氨气、光气、硫化氢等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每个风险点必须配备两套以上全封闭防化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要设置气体防护站(组)。

3、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模较大、危险性较高的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规模较小的要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连续化生产和作业人数较多的以及涉及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成立应急处置技术组,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

4、应急救援能力培训。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将应急救援知识、技能培训纳入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内容。同时,要将应急预案培训纳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实现全员培训,并严格实施考核。

5、应急预案演练。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每半年至少要开展1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及岗位应急处置演练,并及时对演练情况开展总结评估,分析存在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五、时间安排

4月底前企业自查自纠;10月底前镇区核查;11月底前县局抽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工作落实。

(二)加强指导,注重整治实效。

(三)严格要求,强化责任落实。此项工作列入2020年度镇区目标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