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812/2018-00010 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安监局 文号: 东安委办〔2018〕7号
成文日期: 2018-01-23 发布日期: 2018-01-2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如东县高危企业“机械化换人 自动化减人”管控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如东县高危企业“机械化换人 自动化减人”管控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8-01-29 14:47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相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科技〔2015〕63号)和《省安委办关于实施江苏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苏安办〔2017〕24号)、《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南通市高危企业“机械化换人>的通知》(通安委办〔2018〕7号)文件要求,从根本上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如东县高危企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管控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如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23日

如东县高危企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管控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实施方案

 

为从根本上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推动我县高危行业企业生产安全,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南通市高危企业“机械化换人>的通知》(通安委办〔2018〕7号)文件精神,县安委办决定在全县化工、冶金煤气等工贸领域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管控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工作。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以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为手段,努力提升科技对安全生产的支撑保障能力,以有效遏制重点行业领域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目标,不断提高我县化工企业、冶金煤气等重点企业工艺技术能力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学合理管控高危企业高风险作业场所,从根本上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科技保障能力。

二、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我县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进机制,通过“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动并加快我县化工企业、冶金煤气等重点行业机械化、自动化进程。通过企业危险(有害)因素辩识管控,严格执行危险工序隔离操作规定,严格控制高风险作业人数,严格管控较大以上安全风险。

三、工作重点

针对化工企业、冶金煤气重点企业中涉及金属高温熔融、煤气、液氨制冷、粉尘涉爆、烟花爆竹仓储等作业区域,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加大技术改造和安全生产投入力度,落实有效管控措施。针对化工企业、冶金煤气企业中涉及危险区域作业的,要尽量减少人员,核定人数,杜绝超员作业。

(一)化工企业

通过提升生产储存装置自动控制水平、限制涉及易燃易爆介质独栋厂房在线作业人数、开展智能化二道门建设等方式,管控较大以上安全风险。一是要通过应用过程控制系统、安全联锁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和有毒有害、可燃气体及火灾检测报警系统,实现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化工工艺装置自动化生产和智能化监控。要通过采用自动控制技术,逐步将生产工艺中其他反应过程,以及蒸馏、精馏等化工单元操作的工艺参数纳入自动控制系统,并进一步提升进料、保温、结晶、离心等作业环节的自动化控制水平。二是要继续深化易燃易爆独栋厂房限人工作,尤其要关注新建厂房、翻建厂房、技改项目所在厂房的在线作业人数,并严控作业人数已经符合要求的厂房出现“人数回潮”的现象。对在易燃易爆独栋厂房内设置监控室、休息室的,要立即制定计划,限期迁出。要通过采用自动控制技术,应用自动包装机械、自动输送机械等设施,代替产品人工包装,实现产品包装机械化作业。三是要不断提升二道门建设水平,在原有二道门提档升级的基础上,大力推广应用“人员定位”和外来作业人员“门禁卡+指纹识别”技术,确保二道门内企业人员实时动态显示、外来人员限定区域出入。

(二)冶金煤气重点企业

1、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区域。开展智能化冶炼和连铸技术改造,提高工艺技术自动化水平,减少高温熔融金属调运距离。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安全规程等标准、要求,完善安全联锁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有毒有害因素检测信息系统等,对关键的生产、安全设备设施要选择高品质产品,提高工艺装备自动化和可靠性水平。尽可能广泛的采用参数采集、传输、控制自动化技术,视频监控、远程控制技术,尽可能减少操作和巡检人员。科学的规定人流、物流轨迹,提高物品定置定位水平,合理降低和减少区域内作业人员数量和作业频次。

2、煤气作业区域。大力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及其它新能源应用,坚决淘汰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设备。提高煤气等生产、存储、输送、使用装置的自动化水平,通过采用自动化、信息化及其融合技术成果,预警传感和控制技术,视频监控、远程控制技术,安全联锁系统,紧急停车系统,以及有毒有害、可燃气体及火灾检测信号传输系统等,实现涉及煤气等有毒有害气体区域工艺装置的自动化运行和智能化监控。

3、液氨制冷作业区域。大力推进制冷介质替代升级工作,鼓励氟利昂替代液氨,淘汰老旧设备设施,更新生产工艺。氨制冷机房设置氨气浓度报警装置,一旦氨气浓度超标声光报警,自动开启制冷机房内的防爆型事故排风机。氨直接蒸发制冷快速冻结装置出口处上方安装氨气浓度传感器,在加工间内布置氨气浓度报警装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液氨使用场所应设置视频监控报警系统,泄漏报警与视频监控报警等信号应传输至本单位的控制室。氨管线严禁穿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员工宿舍严禁与制冷机房、冷库和其他厂房与仓库设置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严禁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快速冻结装置必须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不得超过9人。针对部分沿海地区涉氨制冷企业规模分散、与居民住宅、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间距不足的情况,属地政府应尽快启动搬迁工作,推动涉氨制冷企业进工业园区向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发展。

4、粉尘涉爆作业区域。在金属粉尘等高风险、人员密集的粉尘涉爆企业,推进湿法除尘工艺、作业空间物理隔离等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应急救援装备和劳动防护用品,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在有砂光打磨工艺的木制品加工企业设置火花探测报警和灭火装置,引导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工艺改造。粉尘涉爆作业区域必须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必须按规范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落实防雷、防静电等措施,必须按规定检测和规范清理粉尘,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和粉尘超标时严禁作业,严格控制涉粉作业危险场所人数。

5、烟花爆竹仓储作业区域。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库采用“二道门”管理,人员凭卡进出、实时显示。进出人员、车辆、货物实行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库房应采取符合《建筑防雷设计规范》各项规定的有效防雷措施,库房内不得设置电路和照明装置,禁止使用其他电器设备。库房内严禁存在超量储存、超高堆码、堵塞通道等问题,库区作业人员不得超过8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加强工作领导,县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协调机构。各镇(区)和有关企业要提高做好此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科学合理控制高风险作业场所人员数量作为提升高危企业本质安全的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具体联络人,切实抓好实施工作。

(二)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各镇(区)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技术研讨会等形式,加强交流合作,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县安委办将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每2个月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镇(区)每月4日前填报本地区《高危企业管控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统计表(月报)》,上报县安委办。化工企业管控联系人:县安监局危化科吴小妹,电话:84133655;冶金煤气企业管控联系人:县安监局监督科刘洪渊,电话:84133355 ;传真:84133055。

(三)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坚持“企业为主、政府引导”原则,科学合理控制高风险作业场所人员数量。在充分发挥企业责任主体作用的同时,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加大工作力度,多方面筹措资金,对“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程项目优先给予资金支持及政策扶持,协助企业做好有关工作。

(四)加强宣传,强化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采取专题专栏、热点追踪、系列报道以及座谈、讲座等多种方法途径,宣传开展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宣传依靠机械化、自动化实现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引导企业依靠科技进步保障安全生产,增强开展机械化、自动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高危企业管控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统计表(月报)(化工企业)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签字):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类型

企业总数

(家)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企业累计数(家)

涉及易燃易爆独栋厂房企业累计数(家)

涉及智能化二道门企业累计数(家)

企业数

自控系统是否符合要求家数

非“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的其他单元操作纳入自控系统的企业数

企业数

最大在线人数10人以上的企业数

厂房内包含控制室的企业数

厂房内包含休息室的企业数

企业数

实现人员定位的企业数

外来人员实行指纹识别的企业数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生产企业

 

 

 

 

 

 

 

 

 

 

 

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化工生产企业

 

 

 

 

 

 

 

 

 

 

 

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

 

 

 

 

 

 

 

 

 

 

 

合计

 

 

 

 

 

 

 

 

 

 

 

:1.“自控系统是否符合要求”是指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装置是否符合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安监总管三〔2013〕3号、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安监总管三〔2013〕12号、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东安监〔2016〕16号等规章和文件要求;2.“其他单元操作”是指除两重点一重大装置以外的其他化工单元,如其他非高危工艺的反应过程,以及蒸馏、精馏等。

联系人:县安监局危化科吴小妹,电话:84133655,传真:84133055。

 

高危企业管控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统计表(月报)(冶金煤气等工贸企业)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签字):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类别

企业总数(家)

危险作业区实施人员核定公示企业数

金属高温熔融企业管控累计数(家)

煤气作业企业管控

累计数(家)

液氨制冷企业管控

累计数(家)

粉尘涉爆企业管控

累计数(家)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管控累计数(家)

实施铸造自动化改造企业数

实施检测报警安全联锁紧急停车企业数

实施视频监控远程控制企业数

实施“煤改气”等技术改造企业数

实施检测报警安全联锁紧急停车企业数

实施智能监控远程控制企业数

实施氟利昂等介质替代升级企业数

实施检测报警安全联锁紧急停车企业数

实施视重大危险源频监控泄漏报警企业数

实施老旧制冷企业搬迁数

金属粉尘等企业实施湿法除尘自动化改造数

木制品等企业设置火花探测等装置数

通风除尘系统落实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企业数

实施二道门库区管理企业数

制定管控措施企业数

冶金煤气重点企业

金属高温熔融企业

 

 

 

 

 

 

 

 

 

 

 

 

 

 

 

 

 

煤气作业企业

 

 

 

 

 

 

 

 

 

 

 

 

 

 

 

 

 

液氨制冷企业

 

 

 

 

 

 

 

 

 

 

 

 

 

 

 

 

 

粉尘涉爆企业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合计

 

 

 

 

 

 

 

 

 

 

 

 

 

 

 

 

 

注:涉及金属高温熔融、煤气、液氨制冷、粉尘涉爆、烟花爆竹仓储等区域。联系人:县安监局监督科刘洪渊,电话:84133355,传真:84133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