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支云硅酸盐制品有限公司材料公示
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及《如东县建设工程用建筑材料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经审查同意,对南通市支云硅酸盐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砂)B05、B06、B07,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灰)B05、B06、B07予以登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2年5月26日起至2022年6月1日结束。登记有效期自2022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1日。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请来电或书面形式告知我站(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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