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袁庄镇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违规租赁发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袁庄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1-08 09:44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根据市纪委监委《关于印发<南通市集中整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十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纪发〔2022〕13号)、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通市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违规租赁发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通农发〔2022〕138号)和如东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如东县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违规租赁发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农〔2022〕134号)文件要求,现就我镇开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内容

围绕村集体经济组织目前现有的资产资源,结合2021年清理和规范农村集体“三资”合同(协议)成果,对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违规租赁发包情况进行重点整治:

1.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未按规定公开招租、决策程序不规范;

2.资产资源闲置或被无偿占有、使用;

3.出租价格不合理、合同租期过长;

4.承租人违规擅自转包,“低租高转”赚差价侵害集体利益;

5.租金长期拖欠,应收未收,未采取相关催收措施;

6.党员干部在集体资产资源租赁、发包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等。

二、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自2022年11月开始,到2022年12月底结束。

(一)自查自纠阶段(11月1日-15日):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相关人员,结合六大重点内容对本村“三资”管理情况开展自查自纠,重点自查村级合同应签未签、长期合同、低价合同、违规合同,以及合同涉及的应收未收款;组织开展村干部、党员在集体资产资源租赁、发包中有谋取不正当利益情形等,及时上报。

(二)专项检查阶段(11月16日-20日):镇农经部门联合镇纪委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台账的建立、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出租发包合同台账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合同录入南通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管系统情况、农村产权交易材料等。

(三)总结整改阶段(11月21日-30日):各村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查找漏洞、建章立制,强化源头防控,促进工作提升。11月30日前,各村报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镇农经部门督促各村抓好专项整治发现问题的整改,主动移交违法、重大违规问题线索,强化政策制度执行的严肃性。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机制、落实责任。镇党委政府建立集体资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牵头,同时成立袁庄镇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违规租赁发包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检查指导,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各村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贯彻落实。各村党组织书记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目标实施的第一责任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提升群众参与度,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二)精心谋划、协调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工作小组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各村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村工作小组要根据本村实际,细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镇司法所要协助指导村集体运用法律武器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镇农经部门指导各村开展好村集体资产资源违规租赁发包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强监督、严肃问责。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镇纪委。镇纪委要充分运用巡察、审计和监督检查的成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损害村集体和群众利益的各种违纪违法问题,特别是党员干部在集体资产资源租赁、发包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严肃问责,将全面从严治党进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