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政〔2022〕1号
袁庄镇2022年度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监管巡查实施方案
各村、各部门:
根据上级关于违法建设监管要求,进一步严控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的发生,强化村双违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完善全覆盖专业巡查处置体系构建,突出镇村联动考核奖惩机制。结合本镇实际,经研究制定我镇进一步强化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监管实施意见。
一、优化组织领导
在2021年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根据最新分工精神,镇政府调整双违监管工作领导组:
组 长:章云峰
副组长:曹晓春、刘雷、李卫亮
成 员:缪晓峰、孙 翔、鞠海霞、柴宝杰、薛亚飞
石昀冬、朱经纬、王磊、吴明山、顾善斌
各村党组织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双违日常监管和督促检查工作,曹晓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雷、李卫亮任办公室副主任,镇建设局、自然资源所、综合执法局(城管中队)全体人员、全体村干为成员。
二、落实监管责任主体
各村负责其辖区范围内双违监管组织构建并督促巡查监管到位,负责发现、制止和拆除违建及违法用地消违复耕。各村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村建房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定组村干为分工辖区的具体责任人。袁庄镇区、原沿南镇区、镇工业集中区列入属地村巡查监管职责范围。
三、构建双重监管体系
(一)建全村组两级巡查监管机制。村必须严格按镇政府巡查监管要求,落实村组两级巡查监管机制,实行日报制度。
(二)建全镇级综合执法监管机制。
建立镇综合执法组:
由镇建设局、自然资源所、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中队)等部门组成,组长由城管中队队长顾善斌兼任。综合执法组负责对全镇双违监管常态化督查、巡查、交办、执法、处置及考核等工作。
成立镇综合执法巡查组:
组 长:顾善斌
一组成员:冯明山、张小建、
二组成员:徐亚东、赵兴宏
三组成员:黄祝斌、顾建峰
四组成员:顾善斌、丛 振
镇执法巡查范围为镇域全境,执法巡查区域划分如下:
执法巡查片区一:南凌河以南:大袁庄村,铁果门村,时桥村,小康、濮桥及海河滩村部分
执法巡查片区二:南凌河以北、李骆河以南、新建河以东:孙庄村、海河滩村、小康村、濮桥和戴南部分
执法巡查片区三:李骆河以北、新建河以东:竹园村、戴南村
执法巡查片区四:新建河以西:朱庄村、濮桥、赵港、时桥部分
四、巡查监管内容
违法用地(基本农田改变用途、一般耕地用非农建设、挖塘养殖)、违法建(房屋、场地、围墙、沿路沿河停车场等未批先建)设行为。
五、巡查监管要求
(一)巡查方式及频次
村级巡查:定组村干对责任区域双违监管巡查每周不少于两次;各村建房管理员对全村范围的双违监管巡查每周不少于一次;村党组织书记对全村双违监管情况每月不少于两次督查。各村每天向镇双违监管办公室(工作群)进行日报告。
镇级巡查:镇联合执法巡查组制定责任片区月度巡查计划,并报镇综合执法组组长审核备案,确保工作日两天巡查一次,双休息、重点节日每天巡查。
(二)巡查处置流程
村级巡查处置:
按照属地负责制要求,村在巡查监管中发现违法用地或违法建设时,必须在工作群报告,并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制止并拆除违法建筑,消除违法用地状态。遇有重大情况,村发现后要立即上报,同时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取证,在上级部门依法强制执行中,村必须确保执法和拆除队伍顺利进场完成任务,并做好善后和稳控工作。
镇级巡查处置:
1.现场核实:执法巡查组第一时间核实在建房屋是否有审批手续或违规建设行为,如有审批手续督促其建房行为按审批要求建设,如其建房行为不符合建房规定,执法巡查组须第一时间通知所在村书记、村建房管理员到场制止建房行为。
2.现场处置:执法巡查组向执法巡查组组长汇报,由执法巡查组长牵头并调派其他执法组成员、镇建设局、自然资源所相关人员共同到现场制止建房行为,解散现场施工人员,并下发停工通知书和限期拆除(整改)通知书,处置阶段须全程录音摄像。
3.跟踪销号:执法巡查组对前期交办限期拆除(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已整改到位的进行销号处理。
4.督查推进:对未整改到位的由执法巡查组组长通知专业拆除公司到场拆除销号。由双违监管工作领导组牵头,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局、自然资源所、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以及定村镇干、所在村村干部、专业拆除公司等人员,对违建进行拆除(规范)销号。
5.传递通报:执法巡查组每周定期将前期发现问题、落实交办、拆除销号等情况反馈给联系村班子成员和镇主要领导。
六、严格考核奖惩
(一)考核办法
1.对村考核规定:
通过巡查小组情况汇总、督查检查、收集举报件和市县反馈的信息等多种渠道,对各村双违监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满分100分,采取扣分制,最终按照5分的比例折算到镇对村的农业农村综合考核中。
(1)村建立健全“双违”监管组织网络,并制定考核办法报镇备案,文件下发首月,未报镇备案扣5分。
(2)落实巡查、督查工作,做好日报告工作,镇城管队安排专人登记,每少一次扣1分。
(3)村自行发现并上报,同时能及时(一周)成功消违到位的,且未造成重大影响的加5分(需与日报告吻合)。
(4)违法建设被镇联合巡查首先发现(含群众举报),村未巡查发现报告的,能在一周内消除违建的,不予扣分,如一周内未主动消违到位的,有一例扣5分。违法建设发现一周后,村级态度消极,村未有实质性进展,扣10分。违建在巡查发现后,仍在实施的,由镇综合执法组直接处置的或违法建设被县级以上(含国土卫片执法检查)巡查发现,村未主动消违到位的,有一例扣20分。
(5)镇巡查组发现或其他渠道反馈,在建或建成的住宅,符合备案条件,没有备案的,有一例扣5分,并督促限期整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有一例扣5分,限期拆除到位,并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
(6)对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被上级通报的有一例扣20分。对当年新发生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按实际占用面积扣减土地整治面积的专项补助及村干部工作奖励补助。
(7)村能积极主动做通工作,有效拆除老的违建,每拆违成功一起加5分。
(8)发生建房信访,如信访事件属实且未能处理到位的有一例扣5分。
(9)村消违(包括镇帮拆的)所有费用由村负担。对村无法主动消违需要镇帮拆的,每发生一例在镇对村年终考核奖励中扣4000元,并转作村拆违专项资金,各村在结算时分别按照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第一责任人60%、20%、20%比列结算到人。(资金的结算和使用由农经站负责把关。)
(10)一旦扣分超过20分,将有镇纪委对所在村书记及相关人员诫勉谈话,超过40分,按照党政纪律处分要求,责令停职检查,给予相应处分。
2.对镇联合巡查考核规定
通过巡查记录、督查检查、群众反映、处置绩效等多种渠道对联合巡查组进行考核。考核满分100分。
(1)做好巡查、处置工作记录,资料不全扣该小组5分/人。
(2)每两天到责任片区联合巡查一次,节假日期间要加大巡查频次和开展针对性巡查。每次巡查结束将巡查记录表及时交双违监管办公室汇总。督查或抽查发现每少一次扣该小组2分/人。
(3)镇巡查未能发现,但被县级以上(含国土卫片执法检查)巡查发现或举报,每一例扣该小组5分/人,并扣除当月补助金额。
(4)在片区范围内发现违建没有及时交办,或者跟踪处置不力,造成社会影响的,每一例扣该小组5分/人。
(5)对镇域范围内违建拆除及突击性工作,必须服从统一调度,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扯皮,发现执行不力有一人次扣该小组5分,同时在考核奖中扣除该人次200元。
(6)镇巡查发现村未上报的双违等情况,每一例加该小组5分。
(7)凡发生暴力执法,产生恶劣影响的,一票否决。
(二)考核奖惩
1.主体责任奖惩:双违监管对村考核奖励标准按村干定编数人均5000元/人/年。按照百分制得分考核发放到村,用于村干部分配。低于80分的不享受奖励资金。
2.镇联合执法巡查奖惩:双违监管对联合执法巡查组考核奖励标准为750元/人/月。按照实行百分制按月考核,全年平均得分折算比例发放,由巡查组用于执法、巡查、处置及节假日突击加班等补助。
附件:1.袁庄镇村级双违监管网格表
2.袁庄镇双违监管巡查记录表
3.限期拆除通知书
4.停工通知书
5.公文送达回证
如东县袁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4日
附件1
袁庄镇村级双违监管网格表
序号 |
村别 |
第一责任人 |
直接责任人 |
具体责任人 |
备注 |
1 |
铁果门村 |
李 勇 |
宗爱明 |
定组村干 |
|
2 |
时桥村 |
袁志明 |
康 建 |
定组村干 |
|
3 |
大袁庄村 |
蔡晓卫 |
罗登峰 |
定组村干 |
|
4 |
孙庄村 |
田林林 |
曹雪飞 |
定组村干 |
|
5 |
海河滩村 |
缪亚军 |
冒旭伟 |
定组村干 |
|
6 |
小康村 |
周志文 |
施竞成 |
定组村干 |
|
7 |
濮桥村 |
陈小平 |
王保权 |
定组村干 |
|
8 |
朱庄村 |
王建红 |
纪书明 |
定组村干 |
|
9 |
戴南村 |
顾善斌 |
叶相华 |
定组村干 |
|
10 |
竹园村 |
李 玉 |
顾旭红 |
定组村干 |
|
11 |
赵港村 |
冯建军 |
潘亚洲 |
定组村干 |
附件2
袁庄镇双违监管巡查记录表
巡查时间 |
巡查片区 |
定组干部 |
村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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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内容 |
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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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情况 |
村(农户/单位)私自在你村组(未经批准/超面积)建设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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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意见 |
请村于年月日前组织 (拆除/规范)到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袁建管字(20)第号)。 镇巡查人员: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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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签收 |
村书记: 村建房管理员: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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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销号 |
附:现场整改前后对比照片(水印相机拍摄:时间、经纬度、统一参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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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自然资源所: 村书记: 村建房管理员: 镇巡查人员: 年月日 |
备注:当日巡查片区无问题,由巡查人员签字确认实行零报告
附件3
限期整改通知书
袁建管字(20 )第 号
______________村:
你村(农户/单位)_______私自在你村_____组_______(未经批准/超面积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_______条的规定,现已责令立即停止建设,请你村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组织(拆除/规范)到位,并申请镇综合执法巡查组销号。
如东县袁庄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二份
附件4
停工通知书
袁建管字(20 )第 号
______________:
你户/单位未经批准,私自在_______村_______组_______(未经批准/超面积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______条的规定,现责令立即停止建设,请你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组织_______(拆除/规范)到位,逾期未_______(拆除/规范)到位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你户/单位自行承担。
如东县袁庄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书一式二份
附件5
公文送达回证
受送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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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送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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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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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文件名称 |
停工通知书(袁建管字(20 )第 号) |
收件人签章 |
年 月 日 |
受送达人拒收收理由 |
年 月 日 |
受送达人拒收时见证人章 |
年 月 日 |
不能送达理由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