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袁庄镇镇区和工业集中区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的通知
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为降低市场主体设立门槛,充分释放房屋资源,根据《如东县推进住所和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改革实施方案(试 行)》(东政办发〔2021〕50 号),我镇建立了标准地址库,并编制了《袁庄镇镇区和工业集中区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按照标准地址规范使用我镇路名、建筑物门牌号等地址信息。
2、未列入负面清单的建筑物可作为经营场所使用,但应当具备特定条件或须报经审批的在符合相关要求或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使用。
3、未列入负面清单的建筑物作为经营场所办理相关登记备案的,不作为对建筑物合法性的确认、房地产权属及使用功能的证明和房屋、土地征收补偿的依据。
4、对被认定为违章违法、被列入拆迁范围或存在安全隐患不适宜作为经营场所的建筑物,请各职能部门及时告知,我镇将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更新负面清单。
联系电话:0513-84688001
通讯地址:如东县袁庄镇袁庄北路10号
邮 编:226405
如东县袁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