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庄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 袁庄镇 发布时间:2019-04-15 15:06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袁庄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推动村级集体“三资”规范利用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促进我镇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袁庄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通农发〔2019〕20号)、如东县农业农村局《如东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东农〔2019〕27号)文件精神为指引,以《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规范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确保资金运行安全、资产保值增值、资源有效利用,最终达到壮大村集体经济,为全镇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消除“三资”管理与实际工作中不相适应的问题;消除镇村干部对“三资”管理重视程度不够、执行力度不够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村级“三资”管理工作。

三、工作步骤

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自2019年3月开始,至2019年11月底结束。具体工作步骤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4月15日前)

镇通过召开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工作动员会,组织镇村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和省、市、县有关“三资”管理文件精神;通过召开经管员、监委会主任、民主理财组长的专题会议,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微信平台、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及内容要求,做到基层广大干部群众家喻户晓,为活动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从而达到思想高度统一,工作推进顺畅。

(二)实施阶段(2019年4月15日-10月31日)

1.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制

(1)抓好相关试点。农经站在坚持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做好村级财务代理记账、日常监管,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稳步推进村账镇代理服务,积极探索实施“村账村记”模式,目前我镇下放的村有海河滩村、濮桥村,在2019年将下放铁果门村、大袁庄村、时桥村、小康村、孙庄村、朱庄村,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试点任务。

(2)健全管理制度。各村要巩固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建立集体资产登记制度,按照资产类别建立台账,及时记录增减变动情况;建立资产保管制度,明确资产管理和维护方式,以及责任主体等;建立资产使用制度,除承包农户自发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外,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全部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建立资产处置制度,明确资产处置流程,规范收益分配管理。建立健全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以后每年末开展一次资产清查,掌握资产变动情况,清查结果次年1月底前报镇。

(3)突出资金管理。全面实行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加强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审计,切实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村级各项收入应当及时入账核算,严禁设置“账外账”或“小金库”。严格村级财务线上线下审批审核流程,控制非生产性开支,规范村级用工管理。加强村级集体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备用金制度,全面实行非现金结算。加强对镇代管村集体资金的管理,确保村集体资金完整无误。

2.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督体系

(1)加强民主监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大事项,要按照“四议两公开”(村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或党员议事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要求,履行民主程序,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农村集体“三资”运营、财务状况等要按时公示,并做到公示形式多样化,公示内容明细化。要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健全制度、明确职能、完善规则,对集体资金收支和资产资源处置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程监督。确保村级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率达到100%。

(2)深化会计监督。镇农经人员以及村会计要严格执行会计制度,村集体收入和内部往来必须统一使用省规定的内部结算凭证,严把凭证审核关,对不符合制度规定、记载不准确不完整和审批手续不完备的收支凭证要予以退回,并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对不真实、不合法和违反政策的村级财务收支凭证不予受理入账;要定期与银行核对账目,盘点库存现金,加强收入管理,严禁坐收坐支和侵占挪用集体资金。继续积极组织新进村会计参加市举办的村会计培训班,不断提高基层“三资”管理人员政策业务水平。

(3)强化审计监督。2019年镇继续接受镇审计站对集体资金使用和财务预决算进行的定期审计,对集体资产资源运营进行专项审计,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进行重点审计。认真做好村干部任期责任和离任审计,对村干部任期内集体财务收支、资产资源的管理和使用、项目工程建设、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审计。每年审计村不得少于1/3。今年镇审计站将对我镇11个村进行换届审计。继续接受市县财务抽审。针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构成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3.加强农村集体“三资”运营管理

(1)清理规范“三资”合同。各村要紧紧抓住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顺利完成的机会,组织力量对过去签订的有关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合同,进行集中清理。对于内容不规范、事项不具体的合同,可与当事人协商,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加以完善;对于价格有失公允、标的明显过低,且承包租赁期过长,农民群众有意见的,可采取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予以纠正;对于违反政策法规的合同,要通过法定程序予以变更、撤销或解除。在此基础上,各村要在今年4月底前将所有正在履行的“三资”合同录入南通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系统,以后村集体每份“三资”合同正式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上传市“三资”系统。

(2)全面使用管理系统。南通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已正式投入使用,镇农经站要协助做好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并指导督促镇、村相关人员操作使用系统,各村操作人员要加强学习,确保能熟练使用“三资”管理系统,每月定期将农村集体“三资”相关信息、特别是涉及集体资金支付的相关附件全部上传到系统,严格做到资料齐全完整、准确无误。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对上传系统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主要责任。

(3)流转交易“应进必进”。各村村集体统一组织的土地流转、“四荒”使用权、林权、集体经营性资产、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必须全部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通过公开拍卖、招标、招租、发包等方式交易。将对交易项目少的村深入排查,搞清原因,坚决查处和杜绝场外交易、暗箱操作等行为。

(三)总结阶段(2019年11月1日-11月30日)

镇、村将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典型,组织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共同推动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各村活动开展情况,请于今年12月10日前书面报镇。

四、工作要求

各村要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紧密联系本村实际,针对薄弱环节,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镇农经站将加强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资产资源的运营情况以及群众反映问题的查处情况等,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限期整改,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如东县袁庄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