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601/2019-00049 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通知
发布机构: 袁庄镇人民政府 文号: 袁政〔2019〕31号
成文日期: 2019-04-16 发布日期: 2019-04-1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2019年袁庄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2019年袁庄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 袁庄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4-16 15:4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医疗卫生单位、各相关部门:

为认真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我镇医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根据国办发〔201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卫妇社〔2009〕70号《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苏卫社妇〔2009〕9号《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如东县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方案》及东卫〔2018〕63号《关于印发2018年如东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2019年袁庄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2009年起,全镇开始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5%以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普及城乡居民,城乡之间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明显缩小,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二)坚持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努力缩小城乡、地区和人群之间的服务差距,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三)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着眼解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优先在重点人群中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坚持合理整合城乡卫生资源,充分发挥现有基层卫生资源作用,以有限的资源取得最大的健康效益。

(五)坚持注重质量,提高效率,强化监管,保障城乡居民充分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三、项目内容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要求,我镇按照国家、省、市、县规定,统一实施14类55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即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四、工作任务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以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与建档立卡低贫困人口、计生特殊家庭、城乡低保五保等人群为重点,力争建档立卡低贫困人口、计生特殊家庭全覆盖。不断规范家庭医生及健康管理服务团队对签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归口管理,持续扩大签约范围,扩大健康档案覆盖面。扎实推进居民健康档案务实应用,促进居民健康档案系统的互联互通,努力实现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相关问题和医疗服务活动相关信息的有效归档,促进居民健康档案实时动态更新。加强居民健康档案在居民自我健康管理、家庭医生健康评估干预、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双向转诊、绩效考核监管等方面的应用,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使用率。居民纸质与电子档案建档率≥75%,健康档案使用率≥50%。

(二)健康教育

树立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将健康教育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重点疾病、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相结合,提高健康教育工作科学性和适用性,围绕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年版),以需求为导向,丰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结合APP、微信等信息化手段,传播健康知识和技能。结合各大卫生计生主题宣传日,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宣传活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村及辖区内企业、学校等有需求的场所,开展目标定制式的讲座、咨询等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健康意识,共同关注健康。加强个体化健康指导,为重点人群制订适宜的健康教育方案,提高服务对象参与度和依从性。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工作。向辖区居民发放健康教育材料,驻镇卫生所、镇医院、村卫生室不少于12种;播放健康教育音像材料不少于6种,组织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咨询活动不少于9次;举办健康教育讲座,驻镇卫生所不少于12次,村卫生室不少于6次。健康教育活动应有照片、签名册等原始资料备查。

(三)预防接种

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建证率100%;以镇为单位,将适龄儿童(包括流动人口)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要进一步改善接种服务环境,强化安全注射,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要合理安排接种工作日,提高预防接种可及性。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加大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

各医疗机构要及时录入分娩信息,为儿童建立《江苏省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健康管理、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及健康问题处理。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1次,婴幼儿健康管理至少8次,4-6岁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每年1次。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喂养(膳食)、患病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科学喂养(合理膳食)、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在规定月龄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听力及视力筛查。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异常儿童应当分析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建议并追踪转诊结果。新生儿访视率≥90%,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0%。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及早掌握孕情,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江苏省孕产妇保健手册》及发放《母子健康手册》。开展孕早、中、晚期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产妇出院后1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开展产后42天健康检查等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产前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理和营养的筛查评估、宣传告知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对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异常的孕妇,根据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要求进行转诊,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早孕建册率≥90%,产后访视率≥90%。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根据辖区老年人数量和身体状况,制订年度计划,各承担体检工作的医院要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要按照规范要求开展老年人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保证必要的体格检查、辅助检查项目,采取书面体检报告等形式及时向老年人反馈体检结果和健康指导意见,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及健康体检表完整率≥70%。

(七)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通过日常门诊、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等途径,加大高血压、2型糖尿病筛查力度,准确掌握患病情况,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按照规范要求,完成辖区内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的体检、随访评估、干预和转诊等服务工作。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要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相结合,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有效提升血压、血糖控制率。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45%、2型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40%。

(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加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筛查,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全镇范围内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全部纳入管理。对应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并进行危险性级别评估。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或)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达到75%以上。

(九)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开展可疑肺结核症状者的筛查及推介转诊,对患者进行随访管理,监督其规律服药。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结核病患者规则服药率≥90%。

(十)中医药健康管理

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专业人员培训,继续做好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儿童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具体内容为: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健康指导;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包括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覆盖率分别达到50%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完整率70%以上。

(十一)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按照规范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艾滋病患者的宣传、指导服务以及非住院病人的治疗管理工作。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分别达到100%。

(十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队伍和有关工作制度,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对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采供血)、计划生育开展巡查,及时发现、报告信息,发现的有关事件或线索报告率达100%。

(十三)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完善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村卫生室(计划生育服务室)为主体的药具服务管理体系。按照规范要求,实施避孕药具计划管理、仓储调拨、质量管理、宣传指导、发放随访及信息录入、统计等工作。免费发放政策知晓率≥98%,个案发放、随访准确率≥95%,药具使用有效率≥90%。

(十四)健康素养促进进行

建设健康促进医院和戒烟门诊,开展健康科普尤其是针对重点疾病、领域和人群的健康教育,加强烟草烟雾危害控制。全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较上年度提高2个百分点,15岁及以上烟草使用流行率降低到24%以下。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作为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有效控制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增强全民健康素质。镇建立由镇长殷海燕为组长,周俊发、缪向阳为副组长、袁小兵、李然、薛金荣、张铁军、缪庆元为成员的领导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协调镇本级配套资金,指导和评估项目的实施,对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镇卫生所内,由李然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卫生所相关同志组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并将工作指标分解到各相关单位、相关科室,落实指标到具体责任人。相关科室负责指标落实和资料收集,并评估工作质量。建立健全工作进度报告制度,及时报送工作报表,定期汇报工作进度,适时交流推进情况。

(二)成立技术机构,强化技术指导

卫生所建立疾病预防控制(含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妇幼保健、重性精神疾病防治技术指导组,并报县卫健委备案。

技术指导组职责是: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培训、指导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展情况的收集、整理,并按时上报项目办公室。

(三)确定工作机构,明确各自职责

1.项目管理机构: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领导组。

2.项目实施机构:卫生所、村卫生室、民营医院。

3.工作职责:

卫生所:负责辖区内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实施,定期对辖区内村卫生室、民营医院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其进行考核。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根据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数量,按照绩效考核要求,确定并发放项目经费。

各村卫生室、民营医院:承担辖区内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负责单位内部各科室项目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与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四)完善资金管理,确保规范使用

政府将根据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目标,完善对公共卫生的投入机制,逐年增加公共卫生投入。201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8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是政府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资金,资金的使用实行项目管理。镇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纳入财政社保补助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接受上级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的发放采取年初预拨与年终考核结算的办法审核发放。每年依据各项目实施单位完成工作情况,将县预拨资金发放到各单位,其余资金根据各项目实施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量完成情况,结合半年与年终考核结果最终核定全年补助资金,报镇财政部门按国库拨付规定办理。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为优秀,除全额补助外,按得分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系数;得分在90-95分(含90分)为良好,全额拨付补助经费;得分在85-90分(含85分)为合格,按实际考核分数折算补助系数进行补助(补助系数=实际考核得分/基础分90分);得分在85分以下为不合格,每扣1分,扣减0.5%的经费,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各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发放必须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做到有发放记录、审批人及领款人签字等,并按会计档案要求归档。对不提供有关服务的,不给予资金补助;对服务质量不到位的,扣减相应补助资金。

政府对村级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给予合理补助,补助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40%。镇级财政将根据重大疾病预防控制需要,设立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经费,并根据财力可能逐年加大投入。

(五)严格项目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单位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结合本方案要求开展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得随意增减、变更服务内容。要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各项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操作。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大力培养公共卫生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六)加强政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是我镇卫生改革和近期的重点工作,是使城乡居民逐步获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全体居民健康水平,缩小城乡和区域之间公共卫生服务差距的重大举措。镇卫生所、各服务机构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项目实施的重大意义,使全体居民知晓国家的惠民政策,使全镇居民理解、配合、支持项目的实施。

(七)强化绩效考核,根据考核兑现

镇项目管理领导组办公室要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对村卫生室、民营医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履行职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与核拨经费、考核主要领导年度工作绩效挂钩,作为医务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在考核评估过程中将注重群众参与考核评价,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考核情况向社会公示,将政府考核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

(八)强化监督管理,保证实施效果。

镇项目管理领导组要定期对项目管理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发现弄虚作假套取项目资金的,要追究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各项目实施单位每月向项目管理单位报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标多,任务重,责任重大,要加强学习,统一认识,正确理解目标要求,及时做好新旧标准的衔接,把握进度,坚持不懈,在完成工作的同时,收集好资料,认真细致做好台帐,确保按新标准的序时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如东县袁庄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