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601/2020-00017 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袁庄镇人民政府 文号: 袁政〔2020〕13号
成文日期: 2020-03-01 发布日期: 2020-03-0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如东县袁庄镇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镇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通知
如东县袁庄镇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镇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通知
来源: 袁庄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03-01 11:2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委会、各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关于组织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通知》(东农〔2018〕123号)、《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通知》(东农〔2020〕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社会化服务项目,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希望各村委会、各项目实施单位按时、保质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项目目标任务

根据我镇项目总体要求,对2019年社会化服务目标任务予以分解。详见(附件1)。

二、明确实施流程

1.各村社会化服务联盟及相关项目实施单位按照任务分解表及时制订实施方案,并报镇农业服务中心备案。

2.各村及时组织对本村社会化服务联盟的人员及机具进行确认,填报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确认表(附件2),并报镇农业服务中心备案。

3.各村社会化服务联盟及各经营主体要与自愿接受服务的经营主体或农户签订作业服务协议(参考格式见附件3)。协议一式三份,社会化服务主体、服务对象各一份,报送一份镇农业服务中心。

4.各村及相关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记录好台账(附件4),并经机手(操作人员)和经营户(农户)签字确认。

5. 各村及相关项目实施单位作业结束后,按要求填写好农业社会化服务汇总表(附件5)交项目镇农业服务中心。

6.经过第三方核查后,各村及相关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完成情况,编制农业社会化服务公示清册(附件6),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7.镇对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相关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指导,要对服务主体的作业服务,进行全程跟踪督查监管、核实和验收,要做好相关台账记录。

三、相关要求

1.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是一项惠农政策,各村社会化服务联盟(合作社)、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所有程序全部要实施到位。

2. 各村社会化服务联盟(合作社)要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要健全服务网络,要明确各自职责,做到事事有人做,件件有落实。

3.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环节多,整个过程较长,各村社会化服务联盟(合作社)要按照实施方案及时做好每个环节工作,加快推进社会化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

4.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涉及的环节多,需要填报表格也比较多。镇对相关环节的表格制订了相应格式。各村社会化服务联盟(合作社)要在参考表格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并认真填写,注意数据的逻辑关系和一致性。

5. 各村社会化服务聪盟(合作社)要注意收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宣传、培训等信息材料,及时做好项目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6. 各村社会化服务联盟(合作社)要配合第三方核查单位做好项目的核查验收和资金审计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 1.如东县袁庄镇2019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分 解表

2.如东县袁庄镇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确认表(样表)

3.如东县袁庄镇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样本)

4.如东县袁庄镇_村社会化服务联盟(合作社)农业  社会化服务台账(样表)

5.如东县袁庄镇_村社会化服务联盟(合作社)农业  社会化服务汇总表(样表)

6.如东县袁庄镇_村社会化服务联盟(合作社)农业  社会化服务公示清册(样表)

                        如东县袁庄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日

附件2

如东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确认表(样表)

年   月   日

名 称


地 址


负责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电  话


人数(个)


机械数量

(台、套)


申请

内容

年   月   日

村(居)委会意见

年   月    日

镇(区)政府

意见

年   月    日

证明材料

农业机械汇总表,农机作业人员名单

附件3

如东县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样本)

甲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联盟):

乙方(农户、种粮大户 、家庭农场):

    经协商,在平等互利、保证双方权益的基础上,甲方为乙方提供社会化服务。双方签订如下条款:

一、作业内容

1. 年月日至月日,甲方向乙方(作物)提供下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服务田块

详细地点

农业生产服务环节明细


稻秸秆还田       亩, 单价  =     元/亩,金额        元;

稻烘干                单价  =     元/公斤,

三麦机防         亩, 单价  =     元/亩, 金额        元;

麦秸秆还田       亩, 单价  =     元/亩, 金额        元;

三麦烘干              单价  =     元公斤,  

机插秧           亩, 单价  =     元/亩, 金额        元。

(注:有多个地块的,本表可另列清单作补充)

二、作业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2.作业服务费标准:    。

3.双方商定结算方式:。

4.双方对作业面积有异议时,双方按照实际丈量作业面积计算。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甲方要按合同要求准时到乙方指定的作业地点开展作业服务,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6.甲方应按照农艺要求保证作业质量,作业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或由双方协商确定作业标准。

7.为了保证甲方顺利开展作业,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如下便利条件:

8.如签订合同时没有商定具体作业时间,乙方应在作业时间确定后,提前天通知甲方。

四、违约责任

9.任何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10.如果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作业合同的,应在作业初始时间前15天(其中机插45天)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作业合同。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提出方应赔偿损失。商定赔偿违约金为。

11.因天气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其他事宜

12.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次日通知对方,否则变更方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调一致可另签订补充协议,其法律效力等同本合同。

14.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向作业地村委会或乡(镇)经管部门(农业服务中心)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5.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和见证方各执一份。

16.本合同有效期自2019年月日至2020年月日。

甲方(盖章):                         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4

如东县____镇(村)农业社会化服务台账(样表)

 服务组织(盖章): 

服务日期

机手姓名

作业机具型号、牌照

服务对象名称

作业服务地点

作业服务

内容

作业服务量(亩、公斤)

作业服务价格(元/亩、元/公斤)

机手、操作人员签名

服务对象签名

服务对象

电话

备注

















































注:各服务主体的服务台账,可以根据自身实际使用的派工单代替。


附件5

如东县镇 (村)农业社会化服务

汇总表(样表)

服务组织(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服务对象姓名

作业服务时间

作业

服务地点

作业服务

内容

作业服务数量(亩、公斤)

作业服务价格(元/亩、元/公斤)

机手或操作人员姓名

服务对象电话













































































































合计










附件6

如东县____镇(村)农业社会化服务公示清册

(样表)

编报单位(盖章):                                     单位:亩、公斤、元

所属村组

服务对象名称

作业服务内容、数量和价格

服务对象电话

备注

稻秸秆机械化还田

稻机械烘干

三麦防治面积

三麦机械烘干

麦秸秆机械还田

机插秧

作业时间

面积

单价

作业时间

数量

单价

作业时间

面积

单价

作业时间

数量

单价

作业时间

面积

单价

作业时间

面积

单价



































































编报日期:

县农业农村局公示电话:82933114                                    镇公示电话:84688001

附件1








袁庄镇2019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分解表
序号 服务主体 任务数(亩) 备注
秸秆还田 统防统治 烘干 机插秧
稻季 麦季 水稻 小麦 水稻 小麦
1 铁果门村社会化服务联盟 3500 3500 1600 2000



2 时桥村社会化服务联盟 4500 4500 1800 2500



3 大袁庄村社会化服务联盟 3000 3000 1400 1800



4 孙庄村社会化服务联盟 3000 3000 1500 1800



5 海河滩村社会化服务联盟 1500 1500 1500 2000



6 小康村社会化服务联盟 4500 4500 2000 2200



7 濮桥村社会化服务联盟 6500 6500 2500 3000



8 朱庄村社会化服务联盟 4200 4200 1500 2000



9 赵港村社会化服务联盟 7300 7300 3000 3500



10 竹园村社会化服务联盟 4000 4000 2000 2500



11 戴南村社会化服务联盟 6000 6000 2200 2700



12 南通富禾生态粮业有限公司



4200 4200

13 如东龙舟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



2800 2800

14 如东县薛建琴家庭农场



1400 1400

15 南通圆农供销有限公司




5600

16 如东百顺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




2800

17 袁庄镇育秧产业联盟





10000

合计数 48000 48000 21000 26000 8400 16800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