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820/2019-00239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洋口港经济开发区 文号: 港管发〔2019〕49号
成文日期: 2019-06-25 发布日期: 2019-06-2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2019年洋口港经济开发区(长沙镇)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9年洋口港经济开发区(长沙镇)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洋口港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9-06-26 11:16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2019年洋口港经济开发区(长沙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6月25日


2019年洋口港经济开发区(长沙镇)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与科学发展。为加强全区食品安全管理,现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实际,制定2019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不断深化全区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措施,着力提升长效监管能力,扎实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全面推动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助推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建立健全责任明晰、协同高效、保障有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不断提升依法监管、科学监管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防控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

(二)工作目标。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社会事业建设、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并列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签订好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承诺书,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主体责任;构建上下贯通、相互衔接的食品安全领导与工作组织体系;强化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在研究制定食品安全重要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等方面的职能作用;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食品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人民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制度、规范监管

结合新《食品安全法》的施行,把食品生产经营及其监管活动全面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加大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监管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管力度,按照上级要求明确区各相关部门具体职责分工,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二)调整更新、完善网络

继续调优配强镇村两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各村(社区)要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坚持年度整体目标考核,使食品安全责任有效落实。各村(社区)均要设立食品安全工作协管员与信息员,及时收集、报送本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以及违法食品生产经营信息与线索,形成广覆盖、网络化的监管格局。同时,根据区食安办的部署和要求,规范做好本村(社区)范围内农村集体聚餐及从业人员的备案登记,防范食品中毒事故风险。

(三)强化应急、促进保障

强化应急管理,完善镇、村(社区)两级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配备食品安全监管设备,加强各村(社区)、单位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不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各单位协作联动机制,适时组织开展以食物中毒为重点的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四)加强宣传、群众参与

认真宣传新的《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通过广播、宣传展板、信函、标语等形式,运用微信、微博、手机应用等新媒体手段加大食品安全公益、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消费和依法维权水平,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监管、狠抓整治

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我区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食品添加剂、食用油、乳制品、肉制品、小作坊等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食品安全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

1.强化食品安全源头监管。积极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不断提高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引导生产者按标生产、消费者健康消费。深入开展农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强化联打联动,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等行为,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制售源头,强化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过程的监督管理。在区农业服务中心设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岗位,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渔业养殖重点加强养殖环节中投入品使用的监督检查,严格要求实施育苗与养殖过程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严厉打击滥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和氯霉素等禁用药物、有毒有害药物的违法违规行为,使渔业投入品的使用得到不断规范。加强对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检测,建立农(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责任部门:区农村工作局、海洋与渔业局、兽医站)

2.强化食品生产环节监管。组织食品企业相关人员举行法规知识的宣传培训,强化企业的自律意识;继续做好乳制品、肉制品、调味品以及食用油生产销售的监管工作,全面排查并严厉查处“地沟油”、“瘦肉精”、利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加强食品小作坊的监管,确保不出现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长沙分局、区食安办)

3.强化食品流通市场监管。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集中整治销售假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强化对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公共食堂及饮食摊店的用盐监管,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对象、用盐大户的营销服务和动态监管;依法规范食品添加剂经营者主体资格,严厉查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长沙分局)

4.强化餐饮消费环节监管。重点开展学校、医院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开展学校周边流动食品摊贩长效治理,加强对农贸市场、敬老院、餐饮店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餐饮消费环节食物中毒与食源性疾病事件调查报告和处理机制,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有效防控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责任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沙分局、区食安办、各相关单位)

5.强化畜禽屠宰环节监管。严把肉品质量关,严禁未经检疫检验或经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上市销售。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确保上市肉品质量。(责任部门:兽医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

一是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深化“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单位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区管委会与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签订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对村(社区)和相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定期检查制度,完善考核办法,加强对各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管监察和评估考核。

二是健全基层监督网络。配好村级协管员与信息员,加强管理,开展相应的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

三是健全工作制度。全面推进落实食品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会议、问责、督查督办、综合考评、信息发布等制度。

四是加强监管执法。扩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与质量抽查频次、范围,深入排查各环节食品安全隐患。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直至停产整改、吊销证照。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三)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认真落实新《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对责任单位及其主要领导、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对涉嫌刑事犯罪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按照程序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四)宣传发动群众,加强社会监督

强化主渠道舆论引导,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提升信息发布的权威性。积极争取人大、党委、政府的支持,广泛动员工会、共青团、妇联把食品安全监督作为志愿服务工作的一项内容,构建食品安全共治网络。建立和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广辟执法监管部门的信息来源,增强市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