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88X/2019-00058 分类: 其他\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沿海经济开发区(洋口镇)、小洋口旅游度假区 文号: 东沿管〔2019〕23号
成文日期: 2019-02-28 发布日期: 2019-02-2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开展全区承包商专项整治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区承包商专项整治的通知
来源: 沿海经济开发区(洋口镇)、小洋口旅游度假区 发布时间:2019-03-04 12:57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企业、各承包商、各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区通过加强承包商的管理,承包商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然而近期的事故充分暴露了我区部分企业思想麻痹大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承包商准入把关不严、现场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为深刻吸取在承包商领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有效遏制和杜绝我区承包商领域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在我区开展承包商专项整治,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省、市、县关于加强承包商管理相关文件精神,杜绝承包商领域各类事故发生,为全国“两会”顺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我区企业生产安全,特成立承包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劲松

副组长:丛爱杨、缪 涛

成 员:秦亚兵、杨晓程、张德军、冯爱群、冯燚越

三、整治范围

在全区从事建筑施工、设备安装、防腐保温、消防维保、动火作业第三方监护、监理等承包商及相应的建设单位。

四、检查内容

企业承包商管理制度、单位资质、培训教育记录、持证上岗、检查记录、安全协议等台账及作业现场。

五、工作任务

(一)建设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市、县、区对承包商安全管理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完善本单位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的承包商准入机制,对承包商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特殊作业人员等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督促承包商执行承包商备案制度。应与承包商签订符合法律规定的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将承包商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加强承包商的日常监管,督促问题及时整改。要加强风险辨识管控,将风险、应急和个人防护措施有效告知。不断强化应急演练,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将承包商纳入应急救援体系,有效开展承包商专项应急演练。

(二)承包商应当在本单位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根据项目的规模和特点,完善各项管理基本制度,设置管理机构并配备管理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以及承包或劳务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约定,进行施工作业,并把安全投入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存在交叉作业的,各承包商应当相互签订符合法律规定的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坚定拒绝建设单位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同时要服从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杜绝“三违”现象。强化培训教育,加大应急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培训,特别是确保危险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要加大检查,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服从建设单位的应急救援指挥调度。

(三)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企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严格按照承包商管理制度要求,强化承包商承包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图形式、不走过场,对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的及举报查明的存在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六、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自2019年3月开始至 2019年6月结束,分宣贯动员、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和总结提升四个阶段。

(一)宣贯动员阶段(2019年3月1日~3月5日)

各企业要开展多形式的宣传动员,让企业员工知晓专项行动要求;组织开展承包商的安全管理知识培训。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3月6日~3月15日)

企业加强自查自纠,对承包商安全协议、培训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防护器具、应急器材,以及承包商危险作业过程中的危险辨识、风险分析、关联危险作业证审批、安全教育、现场监护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自查,对查出的问题梳理分类,制定整改计划,严格管理。

(三)监督检查阶段(2019年3月16日~6月20日)

在企业开展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区综合执法局将结合制度化检查组织专项检查组开展针对承包商的专门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况予以严厉打击。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6月21日~6月30日)

各部门将检查情况交至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梳理和总结。各部门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强日常检查,规范企业的承包商管理,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鉴于我区企业承包商较多,容易交叉作业引发各类事故,因此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组织,亲自参与,精心部署,狠抓落实,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

要利用短信、微信等各种媒体载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一线作业人员基本安全知识,掌握应急情况下自救知识。

(三)严格执法监管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企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图形式、不走过场,对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的及举报查明的存在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