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88X/2020-00043 分类: 其他\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沿海经济开发区(洋口镇)、小洋口旅游度假区 文号: 东沿管〔2020〕29号
成文日期: 2020-03-04 发布日期: 2020-03-0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洋口镇)2020年度推进“清水绿岸”提质行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洋口镇)2020年度推进“清水绿岸”提质行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沿海经济开发区(洋口镇)、小洋口旅游度假区 发布时间:2020-03-11 16:5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场),各社区,各部门,各企业:

现将《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洋口镇)2020年度推进“清水绿岸”提质行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3月4日

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洋口镇)2020年度推进“清水绿岸”提质行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实施意见

2020年是“十三五”生态环保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完成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决胜之年。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守阵地、巩固成果,保持方向、决心和定力不动摇,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和影响高质量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推进“清水绿岸”提质行动为抓手,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坚决打好打胜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二、主要目标

1.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省考和入海断面水质达到上级考核要求,县考以上断面优Ш比例达到63.6%;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PM2.5年均浓度确保不高于35.0微克/立方米,力争达到33.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确保达到市县平均水平,力争略高于市县平均水平;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2.突出问题完成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长江经济带审计、省环保督察、省市县人大审议通过的2019-2020年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省市挂牌督办和各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等上级交办问题按序时高质量整改到位、完成销号;全区环境信访总量和越级信访量同比下降10%。

3.基础设施加速推进。推进村场污水处理PPP项目建设,实现行政村村部所在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完成东江二期危险废物刚性填埋场、化工园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升工程、化工园区尾水排放区域水质浮标站工程建设。

4.人居环境加大整治。以河道整治整村推进、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面源污染整治、散乱污企业整治、废品回收行业整治为重点,深入推进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和撤并乡镇集镇区环境整治,持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水美乡村等创建。

5.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严格源头管控和监督管理,加强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完善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处置的全过程风险防控体系,环境风险隐患得到有效防控和化解,全年不发生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三、重点工作

(一)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深入推进“清水绿岸”提质行动,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扎实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加快推进河道疏浚10条、打造生态样板河11条等行之有效的农村水污染防治措施,切实改善全镇区水环境质量。

1.坚持三源同治,持续削减入河排污总量。强化生活污染治理。强化沿河截污工程。实现栟茶运河流域所涉村场、及县考以上断面所在沿河截污全覆盖,完成甜港、耿庄、池塘头、新坝、南渔、张埭、香橼树、楼窑、王鸭9座污水处理设施,20km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工业污染治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等法定制度,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水环境污染。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完成餐具洗涤、塑料制粒等行业专项整治。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深入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完成覆盖所有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开展含磷农药制造等化工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完成化工、农药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全面提升减污、治污能力。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大长效管理力度,巩固生猪减量和南美白对虾整治成果,坚决杜绝反弹复养,严查畜禽粪污直排、偷排、漏排行为。推进“厕所革命”,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建设改造。推进服务业领域水环境治理,各村(场、居委会)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六小行业”经营户基本实现污水纳管,管网覆盖范围外的应急管控全覆盖,减少直排污染物总量。加强船舶水污染防治,加快推进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落实港口码头经营企业船舶污染物接收责任,全面提升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含油废水等船舶污染物接收的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2.坚持项目推进,持续深化河道综合整治。实施生态清淤工程。以恢复支流河网引排和生态功能、提升河道环境容量和自净能力为目标,继续对河道功能衰减、淤积、污染严重的河道进行疏浚治理,统筹实施一批镇办、村办整治工程,将河道整治工程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优先整治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重点断面水质的问题河道,严把工程验收关,2020年计划疏浚河道10条、长26.08km、土方34.628万方。实施活水畅流工程。深化“两违三乱”整治,全面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违章建筑。深化拆坝建桥建涵、阻水网簖沉船清理,抓好小微水体清障、狭窄河面拓宽、断头河滨贯通等整治工作,全镇村级以上河道做到应拆尽拆、应建尽建、应清尽清,实现河道畅通、水系贯通。科学制定生态补水方案,加大生态补水调水力度,在维持内河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及航运要求的条件下,加强沿海涵闸排水调度,有效拉动水体流动,及时补充更新新鲜水源。实施排口整治工程。按照“查、测、溯、治”的要求,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重点河道排污口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底数、登记建档、分类整治、动态管理,年内基本完成规模以下排污口整治任务,规模以上排污口监督性监测实现全覆盖。将入河排口日常监管纳入各级河长履职巡查的重点内容,及时发现并查处违规新设入河排污口。

3.坚持治保并重,持续提升长效管护水平。严格管护标准。完善河长组织体系。深化“五位一体”环境长效管理,按照河面无恶性水生植物、无漂浮物、无障碍物,河坡无建筑生活垃圾、无乱垦乱种、无高杆杂草,河道无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畜禽粪便直排,青坎无违章搭建、无任意取土、无乱占河道的标准,对各级各类河道进行常态、长效管护。全面推行一二级及通航的三级河道机械化保洁,并对保洁船采用GPS全程跟踪、保洁效果严格考核。加强生态修复。全面实施沿河沿水绿化,大力开展拆违建绿、退耕还绿、见缝插绿、集中植绿、长效护绿活动,建设河道两岸景观绿化带,建设生态河11条,长46.86公里,其中洋口、池塘头两村为我镇生态河建设整村推进示范村(两村列入南通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示范村),实施岸坡整治、岸坡防护、绿化植被等工程措施,建成“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农村生态河道。强化河道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道、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扩大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数量和规模,探索四级及以下河道、农村沟塘以鱼养河管理模式。强化科技支撑。加密监测频次,加强溯源分析和数据运用,为环境管理、精准监管、科学考核提供技术保障。推广示范适用技术,科学推行生态拦截,实施一批河岸湿地、氮磷吸收、生态浮床等工程。积极探索引进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生活污水低成本高标准处理、污水除磷脱氮、湿地生物降解、重金属污水处理、地下水污染修复、危险化学品事故和水上溢油应急处置等技术。

4.坚持监管服务并重,持续推进化工园区水环境管控水平

开展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质态专项检查。对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各级处理工段的去除率、药剂的使用消耗、各车间废液产生处理情况等进行核查,切实掌握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质态。实施企业用水平衡专项核查。结合污水处理厂排水和使用自来水情况,实施大数据分析管理,对偏差过大且不能说明合理损耗的企业进行水平衡专项核算,切实查清存在偏差原因。推进企业重点用水设施计量表安装。企业每个车间、重点单元、循环冷却水塔补充水管道等须单独安装计量水表,初期雨水收集后,抽回污水处理设施的管道安装计量水表,蒸汽冷凝水收集后,排至污水站的须安装计量水表,切实为水平衡核算提供数据支撑。提升雨水在线监测系统能力建设。对各企业雨水排口在线安装情况进行排查,做到应装尽装,并对目前安装的雨水在线监测设施进行比对,对已安装的COD、PH、流量计等监测因子和设备对照企业污染物特性情况进行评估,完善监测设备的针对性,保持园区地表水水环境持续向好。强化入河雨水监控站房运行管理。加强对入河雨水监控站房设施的维护保养,切实发挥急时能控污,汛期能疏浚的效果。发挥站房在线监控数据的报警作用,及时发现处理企业超标排放行为。加大园区水质监测站数据及污水特征因子库系统运用。通过对进出水站水质在线监测数据分析区内匡河水质变化的情况,结合污水特征因子库数据系统及实时掌握园区各匡河的水质情况,做到及时精准查找出污染源。按照考核文件要求加快化工园区尾水排放区域水质浮标站建设。根据市县2020年度生态环境重点工程考核要求,严格按照建设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建设。

(二)着力打好蓝天保卫战。以重点行业为管控对象,秋冬季为重点时段,PM2.5、臭氧等为主要监控因子,加大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运输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1.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全面实施特别排放限值,推进非电行业氮氧化物深度减排和超低排放改造,强化工业污染全过程控制,实现全行业、全要素达标排放。加强工业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管理,全面完成列入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化工、浸胶手套、机械设备制造等行业重点企业VOCs 综合治理,全镇重点行业VOCs排放量比2015年减排30%以上。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从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资源利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推进现有各类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加强园区环境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大幅提升污染物收集、污染物处置和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提升园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强化煤电行业节能环保改造行动,全面完成燃煤机组节能环保改造任务。组织开展4蒸吨及以上生物质锅炉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提升除尘效果和处理水平。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大力开发、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全镇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20万千瓦。

2.严格管控各类扬尘。加强施工扬尘监管。严格执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拆迁工地、施工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洒水或喷淋措施执行率达到100%。将扬尘管理不到位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严格建筑施工许可管理,扬尘防控措施未落实、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依法严肃查处。加强道路扬尘管控。加强城区绿化建设,裸地实现绿化、硬化。及时修复破损路面。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年底前建成区达到80%以上。严格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管理,严格执行冲洗、限速等规定,严格诚信考核,落实惩戒措施,严禁渣土运输车辆带泥上路。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加快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具备铁路、水路货运条件的火电企业、港口企业,逐步转向铁路或水路运输。推广使用LNG 燃料船和新能源汽车,完成上级下达的新能源汽车指标任务。加强露天焚烧管理。严控餐饮油烟污染,加强餐饮业执法检查,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进行露天烧烤。开展规模以上餐饮企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试点。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加强专项巡查,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

3.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实行“省级预警、市县响应,镇区执行”原则,科学实施污染“削峰”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建立重污染天气生产调度令制度。列入应急管控清单的限产项目要细化到具体企业、生产线和生产设施,采用限制用电、用水、用气等措施保障落实。夯实应急减排措施。提高应急预案中污染物减排比例,黄色、橙色、红色级别减排比例原则上分别不低于30%、40%、50%。细化应急减排措施,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建材、化工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强化限停产,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企业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一并纳入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提高错峰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

4.开展园区废气整治攻坚“回头看”。全面排查企业废气排口在线监测设备安装情况。实行逐家企业、逐个车间、逐个项目、逐套处理设施排口全方位的排查,实现企业废气收集、处理排放在线监测全覆盖,统一编码纳入平台系统管控。全面实施废气在线监测设备比对。对各已安装的非甲烷总烃、无机、特征因子、恶臭等进行一轮数据比对进一步提升在线监测设备的数据准确性。全面排查废气扰民的重点企业。建立企业异味产品、物料、溶剂等形成异味描述信息清单,列出企业产生异味设施、工段、车间等场所实施挂牌销号。完善园区大气污染源溯源能力建设。对照苏化治办[2019]3号文的要求,全面梳理园区内、园区边界、重点厂区厂界及周边敏感目标的在线监测和溯源能力做好查漏补缺,提升园区大气监测和溯源效能。开展企业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效率专项排查。重点针对RTO蓄热式焚烧炉运行工况以及MVR蒸盐、烘泥等设备设施废气收集处理专项核查,提升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果。全面督促企业开展Ldar(泄露与修复)。建立和完善园区统一的Ldar管理平台系统,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江苏省泄露检测(Ldar)实施技术指南》的要求开展泄露检测工作,切实发挥Ldar减排效能。全面推进企业生物质导热油炉改天然气和低氮排放改造。对园区企业使用生物质导热油炉天然气改造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对各企业使用的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情况开展专项监测,对未达到排放标准的一律列入改造计划。强化对企业自建危废焚烧炉运行管控。对保留或经提升改造后的企业自建危废焚烧炉,加强运行期间的管控,严格落实申报制度。

(三)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围绕“摸清底数,预防污染,严控风险,扩大修复”的总体思路,以固体废物控增量、减存量为重点,着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确保农产品土壤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

1.严格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开展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源头排查,严格贮存管理,强化转运监管,规范利用处置,全面提升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产废单位规范化达标率85%以上,经营单位规范化达标率90%以上。规范企业自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环境管理,全面提升设施运行管理水平,淘汰一批、提升一批、保留一批,最大程度发挥现有危废自建处置设施能力,进一步降低企业危废库存。继续推进 “减存量、控风险”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消除区域危废环境安全隐患。

2.加强化工块土壤污染防治。建设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实现土壤环境数据信息化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土壤与农产品协同调查工作,掌握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强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开展涉重、化工企业污染场地治理试点,力争完成 1-2个典型区块的土壤污染治理工作。

3.持续推进危废处置专项整治。开展园区产废企业所产危废的危险特性鉴别工作。对照各企业产废环节,要求企业自行委托有资质危险特性鉴定机构,对所产生的危废特性进行鉴定,实施安全规范储存。规范园区危废包装、运输处置途径。在园区产废企业中推广分级分类分色包装,实行第三方危废处置单位资质能力备案制。开展副产、套用溶剂等产生来源、利用处置鉴别工作。督促企业严格对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依据其产生来源、利用和处置过程等进行鉴别,禁止以副产品的名义逃避监管。对环评文件中要求开展危险废物特性鉴别的,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必须及时开展废物属性鉴别工作,将鉴别结论和环境管理要求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开展企业产废过程物料衡算。要求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建设项目生产工艺流程中原辅料与产品、固体废物等的数量测算关系。对衡算结果与实际产废情况相差明显的,要查明原因,规范手续,对环评中错评、漏评的,督促企业通过环境影响后评价重新进行评估。强化对关闭淘汰企业设备、厂房拆除,危废处置的管控 。督促相关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要求对关闭淘汰企业设备设施及危废进行规范拆除和处置。

(四)切实加大突出问题整改力度。全面落实“领导包案”和“办结销号”制度,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逐项对账销号,确保上级交办的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按时保质整改到位。

1.各类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对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省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审计、省市人大交办问题中尚未按序时要求完成整改的事项,按照领导包案、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的要求,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已经完成整改目标的及时销号,并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适时开展“回头看”;对正在整改的环境问题密切跟踪,确保问题整改满足时限要求。

2.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按照“关闭退出一批、转型提升一批、整改规范一批”的要求,推进化工企业整治提升,全年关闭退出化工企业不少于4家,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依规采取“三断”措施,做好“三清”和土壤修复等后续处置工作。实施园区综合整治,化工园区内企业安全、环保等监控信息全部接入园区信息管理平台,重点危险源在线监测率100%,实现风险隐患“一表清、一网控、一体防”。

3.妥善化解群众身边的环境信访问题。深入开展环保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落实重点信访会办,提高环境信访案件的调处率和群众满意率。加强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运行管理,逐步形成污染防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协同攻坚网络,推动群众身边环境问题的整改和解决,确保全镇区信访总量和越级信访量双下降,确保环境信访调处率和规定期限内结案率均达100%,无环境信访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提升人民群众对污染防治工作的获得感、幸福感。

四、总体要求

1.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村场、各部门要把污染防治攻坚和“清水绿岸”提质行动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主要领导是本区域、本部门第一责任人,要把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党委、政府的责任红线,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攻坚的政治责任,对重点工作和重大责任要铆实责任、传导压力,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区攻坚办、河长办要加强统筹协调、系统设计、过程控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2.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宣传部门切实加大对污染防治攻坚和“清水绿岸”提质行动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其中。定期发布整治推进成果,加大对攻坚行动正反两面典型的报道和曝光力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积极参与到行动中来,共同监督、共同推进。

3.进一步强化督查推进。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攻坚和“清水绿岸”提质行动年度报告、问题会办、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区纪工委、党政办、河长办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查督并举、督政为主”的原则,采取交叉检查、集中检查、随机抽查、实地督查等方式,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移交、及时跟踪,有效推动污染防治攻坚各项重点工作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污染防治攻坚和“清水绿岸”提质行动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形成推进合力。

4.进一步强化巡查监管。加大对各类污染源的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开展联合执法。提升预警监测能力,完善水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机制,调整优化控制断面设置,实现重点区域、重要水域监测点位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