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洋口镇2023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 如东县洋口镇人民政府(沿海经济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3-03-31 14:53 累计次数: 字体:[ ]

洋政〔2023〕39号

镇各相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镇各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提高行政机关执法能力和水平的决定》、东政办发〔2023〕19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东县2023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洋口镇2023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内容

1.监督镇执法部门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1号)的贯彻实施情况,重点监督规范实施和强化运用行政裁量权基准情况。

2.监督镇执法部门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举措情况,重点监督实施南通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发布的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四张清单”,开展企业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加强柔性执法、精准执法等情况。(方式:开展专项监督,加强联合监督)

3.监督镇执法部门对《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东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21〕62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如东县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东政办发〔2022〕12号)的贯彻实施情况,重点监督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相关的行政事项办理情况。

4.监督镇执法部门对《南通市行政执法委托规定》(市政府令第10号)的贯彻实施情况,重点监督严格依法规范实施行政执法委托的情况。对已经实施行政执法委托,但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及时清理;对不符合规定、但确有必要继续实施的,及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

5.监督镇执法部门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情况。年内组织一次系统自查,重点督查执法基础薄弱、执法矛盾较多以及与社会公众密切联系的领域和区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整改,情况通报抄送县司法局。

6.监督镇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情况。镇执法部门对照江苏省地方标准《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及评查规范》(DB32/T4181-2021),年内组织开展2次镇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案件评查通报抄送县司法局。

7.监督镇执法部门对《关于加强全省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苏委法办〔2022〕24号)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监督完善基层综合执法责任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以及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等情况。

8.监督镇执法部门对《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苏政发〔2023〕5号)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及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管理情况。对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每名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每年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培训不少于60学时,其中,业务知识、执法技能培训学时不少于60%,包容审慎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运用和免罚轻罚清单实施培训不少于10学时,学时完成率达到100%,考试合格率达到99%以上。

9.监督镇执法部门对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使用情况。

10.监督镇执法部门对《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省政府令第176号)的贯彻落实情况,镇所属辖区或执法领域发生社会面有不良影响执法事件的,向县司法局即时报送初步调查报告,3日内报送完整调查报告;涉行政执法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追究责任的,于被采取措施之日起7日内报告。

二、有关要求

(一)镇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由司法所具体负责。行政执法监督采取听取情况报告、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随同执法等方式进行。

(二)镇执法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自觉接受行政执法监督。

(三)镇执法监督部门要及时汇总分析检查有关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并于6月10日前、12月10日前报送计划工作任务清单落实情况。

如东县洋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

洋政39关于印发洋口镇2023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