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豫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 大豫镇 发布时间:2025-02-07 08:1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大豫镇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

大豫镇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

1.镇基本信息;

2.镇政府文件;

3.资金信息;

4.计划总结;

5.公示公告;

6.人事信息;

7.农业农村工作情况;

8.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镇政府其他信息。

上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如东政府网(http://www.rudong.gov.cn/xhjjcyy/zcwj/zcwj.html) “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向公众公开。另外,还将通过政务新媒体、广播、公开栏等载体和形式予以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带上查阅者本人有效证件到本机关设立的档案查阅室查阅相关公开内容。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现有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

(一)申请渠道和方式

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udo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依申请公开”页面下载电子版本(见附件1),也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如东县大豫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邮寄至如东县大豫镇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226412。

3.在线申请:申请人进入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电子回执,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传真至如东县大豫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13-84501169;传真:0513 -84501063。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交申请时需注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明确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一般应向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根据所需政府信息类型,向相应行政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的办理流程说明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见附件2)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费。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如东县大豫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大豫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负责主动公开大豫镇政府的政府信息和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办公地址:如东县大豫镇新兴路8号;

通信地址:如东县大豫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226412;

联系电话:0513-84501169;

传真:0513-84501063;

电子邮箱:Msk84501169@163.com;(本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请到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提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5月1日-9月30日)、2:00-5:30(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下载).docx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可下载).docx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