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大豫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大豫镇 发布时间:2022-06-10 09:58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2022年大豫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考核文件精神要求,今年培育新型农民这一工作已列入2022年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为了大力发展我镇现代农业,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农业基本现代化建设步伐。根据2022年县对镇的职业农民培训及认定任务,现将《2022年大豫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社区)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2022年大豫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2.2022年大豫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任务分解表

3.2022年大豫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报名人员情况登记表

如东县大豫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8日

附件1

2022年大豫镇新型职业农民

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我镇农业基本现代化建设步伐。根据全县农村工作会议及农委的农民培训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和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要求,结合我镇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和农民培训需求,认真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大力开展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培育一大批爱农业、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能创业的新型职业农民,造就一批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业企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等具有较高专业技能、较大生产规模和较强创业能力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者。为我镇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 目标任务

2022年全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300人,各村(社区)参训人员任务见附件2。

1、培训对象:主要以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民为基础对象,重点突出从事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者,返乡回乡农民工等对象。

2、培训内容:主要围绕粮食安全与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绿色化标准化与品牌化发展、农业安全生产、“三农”法律法规与惠农政策、一二三产业融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社会事业发展、新时代乡村文明建设等内容,分类开展专业技能与综合素养培训,加快培育适应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发放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引导10%的培训学员参加农业职业技能鉴定。

3、培训形式:实行集中授课、现场观摩和跟踪服务三段式培训。集中授课时间不少于3天,同时组织学员到附近有关产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进行观摩学习。

4、认定管理:对培训合格学员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由县成立认定机构,经过自愿申请,组织开展认定工作并发放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名单,通过广播、电视、政府部门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以考核制度、淘汰制度、信息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为主的动态管理制度。

三、 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2022年2月-4月。制定实施方案和农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召开相关工作会议,落实培训任务。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22年1月-10月。按方案组织实施培训。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坚持县农广(干)校等集中培训,各村(社区)负责遴选参训学员,镇对参训学员跟踪服务指导有机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本村(社区)特色产业、行业确定培训内容,重点突出高效农业适度规模化。强化对学员的跟踪指导,着力培植农业就业、创业致富典型。加强培训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培训成效。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22年11月。根据农民项目管理办法和考核文件要求,对各村(社区)进行检查验收考核和自查总结,迎接省、市、县的验收考核。

四、 建立机制

镇成立分管农业负责人陈永强为组长,王鹏为副组长,财政、农技、兽医、各村(社区)的一把手为成员的大豫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周超、驻镇畜牧兽医站王许艳为办公室正、副主任,王云如负责日常工作。大豫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定期召开相关会议,负责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实施的宣传、发动、综合协调、组织落实、实习培训、跟踪服务、检查监督等工作。

一要根据本村(社区)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制订人力资源和农村实用人才开发规划,尽快落实参训对象及培训专业,并填报附表3,及时组织人员参加市、县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

二要突出重点,围绕本地农业产业优势、特点和发展需求,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员、农业园区(基地)人员、农业专业化服务人员及农产品加工企业人员进行重点培训。

三要落实专人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以及有关材料、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

五、考核奖励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为镇农业农村工作考核项目,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村(社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坚持实事求是、简便易行的原则,对验收考核先进的村(社区)及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对未完成指标任务的村(社区)进行考核扣分。


豫政发【2022】5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