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镇开展2021年度“文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大豫镇 发布时间:2021-01-25 11:37 累计次数: 字体:[ ]

豫委发〔2021〕13号

各村(社区)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意见》、省文明委《江苏省深化家庭文明建设行动计划》,不断提升新时代家庭文明建设水平,推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家庭文明建设,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2021年度镇村两级“文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弘扬好家风为重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着力点,引导广大家庭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积极投身家庭文明建设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的“大气候

二、参评对象

凡在我镇居住、生活、工作的家庭均可参加此次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具有良好行为习惯。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具有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6.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7.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8.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凡是符合上述评选标准的家庭均有资格申报2021年度镇文明家庭和镇文明家庭示范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8)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实施步骤

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由各村(社区)按照镇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创评基本程序包括:

(一)组织发动(1月31日前)。在全镇启动评选动员工作,镇村成立相应的文明家庭评比领导组,并召开相应的动员大会,印发、张贴“文明家庭”创评标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氛围,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创评活动。

(二)家庭自评(4月30日前)。各家庭按照“文明家庭”创评内容和标准,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并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申报参评。要求各村(社区)的参创率要达到90%以上,文明家庭达到80%。

(三)小组评议及村两委审查 (6月30日前)。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户派代表参加,进行群众评议,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填写评审表。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报村两委会,两委会逐户进行认定审查。

(四)张榜公示(7月30日前)。村两委会将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村两委会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予以通报表彰,同时将“文明家庭”名单送至镇备案,并择优推荐其中20%的文明家庭作为镇文明家庭候选名单。

(五)评选表彰镇级文明家庭。镇根据村(社区)推荐的典型文明家庭评选出镇文明家庭(占总农户的15%-20%),由镇党委联合相关部门评选出“镇文明家庭”,并在2021-2022年度党员冬训期间进行集中表彰。同时选取典型事例,推荐参评县级文明家庭和县级示范家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文明家庭”评选的意义,及时总结经验并报送进展情况,为全镇创评活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加强督查考评。镇党委把“文明家庭”创评活动作为年度考核考评重要内容,列入镇对村综合考核评估。

附件:2021年度如东县大豫镇“文明家庭”推荐表

     中共如东县大豫镇委员会

     如东县大豫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


2021年度如东县大豫镇“文明家庭”推荐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