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豫镇秋季秸秆禁烧禁抛禁乱堆及
综合利用和垃圾禁烧工作巡查方案
来源: 大豫镇 发布时间:2023-10-23 14:42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3年大豫镇秋季秸秆禁烧禁抛禁乱堆及

综合利用和垃圾禁烧工作巡查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确保不出现大面积秸秆露天焚烧事件和省市“第一把火”,确保不发生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和秸秆抛河引起的公共安全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和水环境污染事件,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时间

10 月10日至12月31日。

二、督查重点

1.各村(社区)秸秆禁烧禁抛禁乱堆与综合利用和垃圾禁烧工作的宣传发动、网格管理、应急处置等情况;

2.秸秆、垃圾露天焚烧情况: 发现火情、黑斑地块如实记载(村、经纬度)、取证,通知村到场处置,并记载通知对象到场时间和处理处置情况。

3.秸秆乱堆乱抛情况:检查河道岸线管理区(一级河8米、二级河5米、三级河3米、四级河2米)、渠道、沟塘边、绿化带地段有无乱堆乱放的秸秆和临时堆放点;发现秸秆抛河和河道岸线管理区内堆放情况如实记载,并通知村及时处置。

三、督查组织

成立1个督察组、6个巡查组。

大豫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总督察长,纪检书记任纪检督查组组长,生态振兴线主管领导任总联络员, 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人任日常工作联络人。

1.督察组:主要负责全镇秸秆禁烧禁抛禁乱堆与综合利用和垃圾禁烧工作推进情况及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的督促检查。

督察组牵头领导:陈永强  吴  晶  秦海健  成员: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

2.巡查组:由生态振兴条线组、农业农村条线组工作人员组成,分6个组对负责村(社区)秸秆禁烧禁抛禁乱堆与综合利用和垃圾禁烧工作的宣传发动、责任落实、工作推进等进行巡查,发现火情、黑斑地块如实记载,通知村到场处置。

第一巡查组牵头领导:王  鹏  成员:郁  冬  丁卫兵

责任区域:东安闸村(如泰河南)、马家店村、丁家店村

第二巡查组牵头领导:袁琴琴  成员:吴  曦  施春辉责任区域:兵房居委会、大豫社区、一门闸村

第三巡查组牵头领导:吴振华  成员:周  浩  顾胜宇

责任区域:南坎社区、止马洼村  

第四巡查组牵头领导:管永庆  成员:葛爱兵  袁灵宁 

责任区域:周墩村、香台村、九龙村、农场社区

巡查组牵头领导:谢建友  成员:沈晓雯  杨  晶

责任区域:大同村、伯安村、徐征村、巩王村

巡查组牵头领导:阚建斌  成员:唐未未  陆星妤 

责任区域:强民村、豫东村、东安闸(如泰河北)

四、工作要求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加强秸秆禁烧禁抛禁乱堆及综合利用和垃圾禁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完善挂钩领导亲自抓、村书记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和镇干包村、村干包组、党员干部包户头包地块的立体化责任网络, 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巡查执法和防控体系, 层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履职到位,确保秸秆“三禁一利用”和垃圾禁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各村(社区)要通过召开群众会议、印发宣传资料、张贴公告、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多形式、全方位宣传秸秆露天焚烧和乱堆乱放的危害、转化利用的途径及禁烧禁抛禁乱堆的有关政策规定,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履行法定义务,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众安全,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各村(社区)巡查队要实现 24小时值班和巡查制度,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要采取轮休制、换班制等方式,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全天候、全覆盖、多层次、高频率地巡查,切实做到严防死守、盯紧看牢。要强化应急处置,对巡查发现的露天焚烧、乱抛乱堆行为和上级督查反馈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内应急响应、处置到位。镇生态环境办公室牵头组建督察巡查专班,采取“无人机+巡查组”的模式,加大督察巡查力度,切实做到辖区全覆盖、时段无盲点。

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秸秆“三禁一利用”和垃圾禁烧工作负总责、亲自抓,所有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守土有责。对在此项工作中,组织不得力、处置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 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2023年秋季秸秆禁烧禁抛禁乱堆及综合利用和垃圾禁烧工作考核细则

2.2023年秋季秸秆“三禁一利用”及垃圾禁烧工作到村人员名单

                        如东县大豫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