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豫镇内设机构
来源: 大豫镇 发布时间:2024-02-02 10:27 累计次数: 字体:[ ]

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党建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文体广电、群团、老干部、信访、民政、人武、计生、司法综治、社会稳定、劳动保障、教育、卫生、生猪、移民、档案、关心下一代、老区促进会等工作。做好镇党委、镇政府的日常事务和机关后勤保障工作,协调各办公室工作关系;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建设管理局(挂“政法综治办公室”牌子)

工作职责:负责编制和实施循环园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计生、民政、广电工作;负责政法、综治、司法、信访、大调解、大稳定工作。

经济发展局

工作职责:负责循环园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制订和执行;负责项目推进工作、进区项目档案管理,为企业提供服务;负责协调供电工作;负责企业管理工作;负责落户项目的做大做强、增资扩股;负责工业技改投入、科技创新工作;负责一、二、三产统计、外经、外贸等工作;负责省、市开发区处工作联系;负责民营经济、三产服务业工作。

农村工作局

工作职责: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负责“三农”政策的执行,指导和管理镇各相关事业单位工作;负责农村经营管理和相关费用收缴;负责生猪管理、渔业生产管理、海洋生产管理、海洋渔业安全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农经、农技、农机、水利、防汛防旱、蚕桑指导、畜禽公共卫生和防疫;负责农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农村集居点组织实施;负责重点项目的相关服务、推进工作;负责土地征用的协调、责任田调整、房屋拆迁、安置等工作;负责对村(居)委会的考核。

规划建设局

工作职责:负责循环园区城市管理、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循环园区总体规划、专业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并检查规划执行情况;负责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负责区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进区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查、签发或报批相关审批证书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和其他项目的土建设计、工程招投标及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居点选址、规划、管理工作。

招商局

工作职责:负责循环园区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宣传、客户的跟踪管理;负责招商项目的编制、发布、跟踪、洽谈;负责项目报批前和报批过程中的各项服务工作;负责驻外招商机构的管理;负责企业服务相关具体工作。

财政局

工作职责:负责循环园区财政体制的改革与完善;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及月度、年度财务报表、财务分析;负责省、市、县政府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协调工商、税务等部门工作;负责有关税费、基金、预算或资金的收缴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资本运作、资金融通;负责对循环园区、镇、村(居)及下属单位行政经费的财务管理、监督、工程建设审计等工作。

综合执法局(挂“环境保护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工作职责:代表循环园区依法履行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赋予乡镇政府的法定行政执法职责;代表循环园区履行上级政府赋予乡镇在规划建设、城市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治安、社会保障等方面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协助执法事项和要求,代表循环园区依法履行行政执法协助义务;根据执法实际,内设法制机构,具体承担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监督、管理等职能。负责制定循环园区安全生产和环保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内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检查和整治工作;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查处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各类安全事故;负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监管;负责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对进区项目实施“三同时”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负责协调处理本区域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海洋渔业生产安全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区内常规环境监测、环境保护标准的实施;负责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民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代表循环园区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赋予乡镇政府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等职责;代表循环园区办理上级政府赋予乡镇在产业发展、规划建设、项目投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社会管理、民生事业等方面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等事项;承办循环园区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