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如东县大豫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 大豫镇 发布时间:2023-03-10 15:13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如东县大豫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述

规划名称:南通市如东县大豫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

规划范围

规划总面积为106.19公顷,包含两个集中区,分别为兵房工业集中区和张謇工业集中区。(1)兵房工业集中区规划75.36公顷,四至边界为:西至二贯路,东至三贯路,南至掘兵路,北至一门闸村路;(2)张謇工业集中区规划30.83公顷,四至边界为:西至二贯路,东至团结路,南至334省道,北至大豫新路。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22年-2035年。

产业定位:(1)张謇工业集中区重点形成以安防劳护用品、装备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等为主导的产业体系。

(2)兵房工业集中区重点形成以装备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新材料等为主导,鼓励以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新能源等为支撑的产业发展体系。

基础设施规划:

①给水工程规划:张謇工业集中区、兵房工业集中区用水均依托南通市区域供水,供水水源为长江。规划管网沿张謇工业集中区内二贯路、三贯路、园区路进行敷设,管径为DN160;沿兵房工业集中区内团结路、顺通路、新兴路、二贯路、永兴路、三贯路进行敷设,管径为DN200-DN315。考虑管线综合敷设的因素,给水管道一般布置于道路东侧、南侧,管顶覆土不小于0.7米。

②污水工程规划:园区内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园区规划范围内污水达接管标准后,利用污水提升泵站接管至大豫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兵北河。

③供电工程规划:规划张謇工业集中区、兵房工业集中区中压线路采用架空形式,规划保留现状兵西变10KV高压线,张謇工业集中区用电引自区外110kV蔡墩变,兵房工业集中区引自35kV兵房变。

④燃气工程规划:规划张謇工业集中区、兵房工业集中区用气由大豫燃气站供应。天然气中压干管采用环状方式布置,规划形成中压环网;中压支管布置成枝状,规划中压干管管径为DN200。

二、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氨、硫化氢、氯化氢、硫酸雾、甲苯和二甲苯的监测值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二贯河、横一河、横二河、三十丈河、兵北河各监测断面的pH、COD、BOD5、NH3-N、总磷、SS、LAS、石油类、总锑、AOX的监测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

(3)地下水环境:根据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各分类标准,园区所在区域地下水中溶解性固体、总大肠菌群大部分点位达到IV类标准、个别点位铁达到IV类标准外,其余各监测点位所测各项指标监测值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及以上标准要求。

(4)声环境: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5)土壤环境: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所有监测点位各项指标监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相应的筛选值。

(6)底泥:根据底泥环境现状监测结果,所测各项监测项目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对应土壤污染筛选值要求。

三、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大气环境:规划期园区主要大气污染物SO2、NO2、PM10、PM2.5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二类区环境质量标准;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氨、硫化氢、甲苯、二甲苯叠加后的短期浓度均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区域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环境:从水量、水质角度分析,规划区产生的污废水具备接管可行性。通过外排水环境影响分析可知,规划区域新增废水正常排放的条件下,不会改变大豫镇污水处理厂排口所在兵北河的环境功能。因此,规划区域发展过程中废水正常排放时,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正常情况下,在采取分区域防渗后,入区企业生产及生活污水不会对区内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通过典型情景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在园区某企业污水处理池防渗层发生开裂、老化等现象造成污水在无防渗条件的情况下(非正常工况),会在厂区及周边一定范围内污染地下水,可能会影响到周边河流水质,因此园区应加强日常监管,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4)声环境: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园区规划末期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功能区要求,园区应采取优化布局,加强对交通、工业生产、施工等噪声源的控制和监督等措施预防声环境污染,保证区内办公功能不受干扰。

(5)土壤环境:园区建成地块的工业企业在正常情况下对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只有当区内企业所使用的有毒有害原辅材料发生泄漏的情况下对泄漏点附近的土壤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一般对周边的表层土壤影响很小。危废暂存设施利用防渗结构阻止渗滤液中的污染物向周边土壤环境中迁移,正常情况下对周边土壤影响较小。在园区对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和运输途径严格管理,并做好区内总体绿化工作的前提下,园区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目前张謇工业集中区现状开发程度较高,兵房工业集中区现状开发程度较低,后续发展过程中通过合理地规划与建设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基本维持生态环境质量。

(7)环境风险评价:园区主要风险事故的类型是危险物质泄漏、火灾、污水处理设施废水事故排放等,园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大豫镇工业集中区规划与上层位区域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保相关规划、政策及方案基本相协调,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满足园区发展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等前提下,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大豫镇工业集中区依据本轮规划发展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可能受到大豫镇工业集中区发展影响的区内及周边地区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对《南通市如东县大豫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认为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公众认为大豫镇工业集中区功能定位、布局是否合理等(如不合理,请注明原因);

(4)规划主要的环境影响及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的反馈信息。

七、规划实施单位和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如东县大豫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沈主任

联系电话:0513-84207003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5-83686095

联系邮箱:ytliu@njuae.cn

八、公示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 南通市如东县大豫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附件1 南通市如东县大豫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