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大豫镇再生资源加工区开发建设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如东县大豫镇再生资源加工区开发建设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1、规划概况
规划范围:东、南、北至东凌竖河,西至临海公路。总面积为1.6平方公里。
功能定位:园区以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为基础,以循环经济为主导,坚持按照“规划先导、基础先行、内外资并举、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规划将再生资源加工开发区打造为长三角一流的创新型高新循环技术园区,国内领先的综合型、生态型、开放型再生资源产业园。
2、规划实施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如东县大豫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大豫镇人民政府邮编:226412
联系人:施春辉
联系电话:0513-80865376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国环正源(江苏)生态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花园路11号1号楼A102 邮编:210042
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025-86773136 Email:555-zyt@163.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附件1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规划实施单位:南通市如东县大豫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