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豫镇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大豫镇 发布时间:2020-09-03 10:48 累计次数: 字体:[ ]

豫政发〔2020〕79号

关于印发《大豫镇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大豫镇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如东县大豫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日

大豫镇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方案

根据省委危化品安全生产第六巡视组对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的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小化工”,进一步深入排查违法违规行为,巩固前期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整治成果,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再排查重点和工作责任分工

此次再排查的重点和工作责任分工按《关于印发<大豫镇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发〔2020〕39号)文件中相关规定执行。

各村(居、社区)承担具体落实责任,负责全面排查、上报。

镇安委办负责牵头协调,督促各村(居、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抽查。

镇经济发展局加强对已关闭退出化工生产企业的跟踪管理,防止死灰复燃。

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排查摸底工作,规范合法,打击非法。

大豫派出所、九龙派出所负责取缔违规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相关企业;同时,对“小化工”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依法查处。

县市场监管局大豫分局负责化工相关市场主体名单和疑似化工的市场主体清单;依据法定职责查处相关违规违法行为。

县供电公司大豫供电所负责提供所有动力电用户清单函告各村(居、社区)供排查用,并配合做好“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的断电处置。

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结合自身职能,主动融入百日专项行动,积极参与联合执法,全面做好相关保障和配合工作。

镇建设局(生态环境办公室)协调、配合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对“小化工”环境污染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大豫自然资源所对“小化工”非法用地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镇纪委要针对“小化工”问题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力度。

政法和社会管理局要加大执法司法力度,注意查处违法违规“小化工”背后的黑恶势力、保护伞,做好相关信访、维稳工作。

二、再排查工作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9月1日至9月8日)。各村(居、社区)立即组织力量对“小化工”进行再排查,填写《大豫镇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行动回头看登记表》(附件1),建立一企一档的清单台账。对疑似违法违规“小化工”的,将附件1、2于9月8日前将经经村主要负责人、镇挂钩领导、包村镇干签字盖章后报送至镇安委办。对未新发现违法违规“小化工”的也要实施零报告。

(二)鉴定确认阶段(9月9日至9月11日)。配合县安委会对前期排查出来的情况进行核实,对企业进行现场勘查,甄别确认,并将最终结果及时反馈至各村(居、社区)。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12日至9月20日)。对县反馈排查出来确认的 “小化工”,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彻底整治。各村(居、社区)填写《大豫镇“小化工”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村(社区)排查表》(附件3)经村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于9月20日前报镇安委办。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21日至25日)。积极配合县安委办会同联席会议部门对村(居、社区)的排查整治结果复核确认,做好市级验收抽查、省级专项督查各项准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迅速开展再排查。成立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经济发展、市场监管的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建立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村(居、社区)为整治落实主体,采取“以村保镇、以镇保县、以县保市”的方式,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各村(居、社区)要建立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划分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

2.广泛宣传发动,建立强有力的推进机制。镇安委办第一时间在辖区内公布排查整治“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排查整治“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为0513-84207601;  讲清“小化工”的严重危害,明确从事“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在全镇范围掀起集中整治违法违规“小化工”的高潮,形成全社会参与、共同打击违法违规“小化工”的良好氛围。聚焦“五个有没有”,将排查任务、排查责任、排查措施压紧压实到村(居、社区),各村(居、社区)要充分发挥村(居、社区)基础网格作用,上下一体、部门联动、重心下移,集中组织力量开展拉网式排查,采取全面普查、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互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和夜间用电量排查等多种方式,逐村(居、社区)、逐企(单位)、逐户“过筛子”。

3.切实摸清底数,从严从快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清单台账,对违法违规“小化工”排查摸底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分类处置、强力整治。要坚决实施“四个彻底”整治,即彻底断水断电、彻底拆除生产设备、彻底清理厂房、彻底清理生产原材料和产品,坚决从源头上消除风险。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

4.严肃问责,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对排查出的各类违法违规“小化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因排查整治不力、取缔不坚决的,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村(居、社区)将《大豫镇整治“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情况汇总表》(附件4)经村主要负责人、镇挂钩领导、包村镇干签字后9月20日前报镇安委办。

联系人:孙佳鹏,联系电话:84207601。

 

附件:

 

 

附件1:大豫镇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行动回头看登记表.pdf

附件2:大豫镇整治“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情况汇总表.pdf

附件3:大豫镇“小化工”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村(社区)排查表.pdf

附件4:大豫镇整治“小化工”违法违规行为情况汇总表.pdf

附件5:各村(居、社区)挂钩领导、主要负责人、包村镇干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