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5214/2017-00113 | 分类: | 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新店镇 | 文号: | 新委〔2017〕32号 | ||
成文日期: | 2017-08-12 | 发布日期: | 2017-08-12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汤汉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关于汤汉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村(居)、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办发【2017】50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新店派出所民警到村任职如下:
汤汉军同志挂职新店镇深河村党总支副书记;
陈吉良同志挂职新店镇新店社区党委副书记;
朱捷明同志挂职新店镇汤园社区党委副书记;
丛卫兵同志挂职新店镇月池村党总支副书记。
特此通知。
中共如东县新店镇委员会
2017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