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镇一办七局一中心主要职能
来源: 新店镇 发布时间:2024-02-06 12:1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党政办公室(镇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息、外事、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镇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受理镇域治理相关事项、上级交办事项和下级上报的重点难点事项,接受上级平台调度并统一指挥调度本级平台;健全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协调推进全镇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二)党群工作局(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建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统战、民族宗教、老干部、史志、关心下一代等工作;统筹群团建设等工作。

(三)政法和社会管理局。负责辖区内社会稳定、社会管理和社会事务等工作;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系,指导促进村(社区)和谐建设;负责依法行政工作;协助做好镇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四)经济发展局。负责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负责工业经济、 服务业发展、开放型经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科技人才等工作;负责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统计等工作。

(五)财政局。贯彻执行有关财政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 负责公共财政建设,强化对国有及集体资产的监管工作;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负责政府采购监管;承担其他财政财务管理等工作。

(六)建设局(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城乡规划建设、城乡一体化和乡村振兴建设等工作;具体负责农村村民宅基地建房审批;负责建筑工程管理;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根据赋权统一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 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辖区内各村(居)、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属地管理职责;按规定做好消防相关工作;负责城镇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市级相关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

(八)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退役军人服务站)。承担农村改革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工作;负责“三农”政策执行;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村(社区)的财务管理和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医疗)保障、民政、残疾人保护等社会事业发展;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九)为民服务中心。负责职权范围内和市政府授权、相关职能部门委托、下放给镇人民政府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和转报服务;执行上级各项政务服务制度和管理办法,制定本镇政务服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镇、 村(社区)两级为民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