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苴镇街道)残联公开服务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残联机关全体人员责任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树立残联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服务承诺制度。
第一条 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接待前来办事或来电咨询人员要热情、文明、耐心。
第二条 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克己奉公,秉公办事,遵守纪律,不徇私情。让残疾人充分享受国家给予的照顾和扶持,做好福利企业和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 实行业务范围公开、法律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审批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
第四条 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在受理服务对象来人、来电问讯的第一位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耐心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咨询事项。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的有关政策、办理程序和要求。在事项符合政策、材料完备、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结。
第五条 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的,给予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