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苴镇街道)
政务领域公开承诺制度
来源: 江苏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1-11-02 14:58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增强区街服务意识,规范办事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完善民主监督制度,树立政务服务优质良好形象,特制定本政务公开服务承诺制度。

第一条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转变作风,热情接待每位办事群众,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第二条 坚持一次性告知制。对来区街办理事项的群众要一次性告知办事的有关依据、办事程序、相关材料。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当及时受理;对材料不全、手续不完备或表格填写不符合要求的,必须一次性告知其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和依法应当提交的有关材料;在办理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应当一次性指出并告知具体的解决办法。

第三条 坚持实行首问责任制。被来访、来电最先询问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周到地接待,要做到热情礼貌、文明用语。属于本人职责范围的,应详细解答,认真办理;不属于本人责任人范围的,热情引导到相关机构办理。

第四条 坚持政务公开制。凡不涉及保密工作事项的,通过政府信息网站、政务栏等形式进行公开,保证公正、公开、透明。

第五条  严格遵守机关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保持仪表整洁、自然、端庄、大方,着装洁净、得体,热情接待来访者和办事群众。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迟到、早退或无故旷工要让基层单位和群从少跑机关,少花时间、少耗精力,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六条 坚持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原则,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现象,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