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如东食品科技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 江苏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0-12-09 13:49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要求,特向公众发布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如东食品科技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概况

1、规划范围

如东食品科技产业园是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重要组成部分。食品加工区规划范围:南至临海高等级公路,西至丰利界河,东至环东村集聚区,北至风光大道,规划面积4.267平方公里(合6400亩)。种植、养殖区区规划范围:东至海水库,西至风光大道,南至九总河,北至海堤路,规划面积13.333平方公里(合20000亩)。种植、养殖区区细化包括三类现代农场:水产养殖示范农场(约10000亩)、畜牧养殖农场(约5000亩)、农业种植示范农场(约5000亩)。

2、主导产业

食品加工区产业定位:农副产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种植、养殖区区产业定位:新能源产业、畜牧业、渔业及牧渔业辅助活动。

二、规划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

联系地址: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

联系人:周庆生

联系电话:13806271871

三、项目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1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5-66087232

电子邮箱:335658461@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规划方案初步分析-首次信息公示-资料收集、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数据分析整理-生态环境资源制约因素识别-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体系确立-规划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估、规划方案综合论证、报告书编制-二次信息公示、公众意见调查-完成报告书送审本-报告书送审、修订。

2、评价主要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国家、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规划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规划和情景设置,预测评价本规划对区域的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等产生的影响,对资源与环境承载力进行评估,从区域开发方案、规划布局、产业结构等合理性分析的角度提出相应的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与环境保护减缓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恳请见此公示并关心总体规划的广大群众和相关人士,能按以下公众意见表的要求提出您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向规划委托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映。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

2020年12月9日

附件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