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苴镇街道)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相关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如东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区(街道)各部门审时度势,勇于实践,依法行政焕发出勃勃生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我区(街道)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推进行政机关依法高效履职
1.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更加明确区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肩负起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对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有力推动区(街道)法治建设工作稳步向前。
2.有效维护宪法权威。一方面,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全区(街道)坚持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各级党组织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保障宪法法律的有效实施。另一方面,持续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在全区(街道)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宪法法律学习列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培训教育体系。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教育,提升青少年法律素养。区法学站广泛团结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加强宪法理论研究。
3.定期开展提升法治能力培训。我区(街道)积极提升领导干部履职能力,严格落实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年组织党工委中心组学法4次。完善了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区管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对新提拔的区管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及测试。在基层党组织集中培训中,把如何加强村居依法治理作为重要培训内容,提高基层干部民主议事、依法办事、公正干事的能力。
4.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考核。党工委每年听取2次法治建设工作报告,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年度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述职述法考评时汇报履行法治责任内容。法治建设在党政综合考核中占比10%,区每年对村(居)考核4次。法治创建、法治教育、法治宣传、法治活动等相关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拨付到位。加强了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组织网络和工作制度建设,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做事、按章办事,形成法治工作整体合力,进一步推进了全区(街道)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1.紧紧围绕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制度供给的目标,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民生保障、社会事业等领域重点和难点问题的分析研究,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 改革导向,把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重点放在对上位法基准性、原则性和方向性规定的充实、扩展、细化上,精心组织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编制,按程序要求抓好推进落实。
2.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借助各类信息平台,利用好“四议两公开”、“援法议事”制度,提高公众参与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做到了期限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
3.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一是加大备案审查力度。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并实行登记管理。规范文件监督文书的样式,对文件的备案范围、时限、方式、要件和审查提出了具体要求。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以及备案情况通报的方式,不断加大备案审查的工作力度,并将结果作为年度依法行政考评的重要指标。二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规范性文件按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健全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完善清单管理制度,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严控相关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定期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落实规范性文件专家点评制度,对涉及民生、影响广泛的备案规范性文件邀请相关专家审查评估。规范性文件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修改、废止的重要参考,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不断完善行政决策制度机制。一是强化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精神,把执行民主集中制贯穿于政府决策活动的全过程,完善决策规则,严格决策程序,强化决策监督,坚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有效地提高了行政决策的效率水平和质量。严格贯彻落实《南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讨论决策事项,保证会议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行政首长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会议上最后发言,并在集体讨论基础上做出决定。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我区(街道)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均未提交讨论,均未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且合法性审查时间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确保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我区(街道)在重大行政决策活动中,积极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注重提高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法律事务的工作质量,落实好法律顾问日常服务时长打卡工作,进一步推动区(街道)健全政府法律顾问机制,增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实效。
3.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延伸“法律明白人”服务触角,利用自身人熟、地熟、事熟三大优势,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活动“组织员”、法治创建“监督员”、法律援助“引导员”作用,挖掘典型,树立先进,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示范带头作用,确保“法律明白人”能真正成为基层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纠纷化解、依法治理的重要力量,促进法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一是落实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执法人员档案,严查资格准入,实行动态管理,公开执法人员信息。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少于40学时,完善学习考试系统,实行信息化考试。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避免执法随意性,确保执法裁量公正、合理。二是继续深化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进一步明确执法案卷评查范围、标准、程序,深化案卷评查,规范执法行为。
(五)依法应对重大突发事件
1.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在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等方面,提出改革发展举措。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完善特大城市风险治理机制,增强风险管控能力。健全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机制制度,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加快推进突发事件行政手段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政权力边界。
2.聚焦重点执法领域,明确权责。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一是创新社会治理,提升公众安全感。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强化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企业安全监管。开展打击食品药品和环境污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加强安全教育,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依法惩治危害安全生产领域刑事犯罪。二是建立督察督办机制,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全面落实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对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
3.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我区(街道)依法及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受案率、审结率100%,并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机构设置,优化人员配备,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均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实现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常态化。
2.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推进调解、仲裁、复议、诉讼等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有机衔接,人民群众对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满意度100%。社区积极学习枫桥经验,今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209起,成功结案2209件,受理率100%,调解成功率100%,参与信访调解30起,有效化解10起。减少了因为调解不及时而引起的诉讼、民转刑和群体性上访案件的发生,为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出了贡献,并将所有档案按照要求统一归档保存。我区(街道)打造品牌调解工作室15处,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调解,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3.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我区(街道)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突出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明确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项目清单和普法工作联络员,深入开展公民旁听庭审活动,并定期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严格执行《南通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标准》,按照“覆盖城乡、便捷民众、设置合理、功能多样”要求,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4.深化推进全面政务公开。我区(街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南通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则》等规定,推动政务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过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进在权责清单、财政资金、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并确保信息答复率 100%。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我区(街道)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合法化规范化。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建立完善承诺事项的实施、督办、报告、公开回应等机制,将守信践诺列入政府工作满意度调查范围,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同时我区(街道)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将公务员信用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2.加强政府内部监督。我区(街道)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及时研究处理人大、政协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意见,确保满意率达95%以上。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公益诉讼等行政案件按规定出庭应诉,出庭率达100%。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及时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及时向监察机关反馈相关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
3.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整合各部门非紧急类政务热线,纳入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管理,并充分发挥作用。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政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解释说明,并依法作出处理、反馈。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进一步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在事件发布后5个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
(八)打造数字法治政府
1.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我区(街道)统筹建成各级互联、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从区到村(社区)网上政务全覆盖。同时明确规定了建设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平台的时间节点,争取早日实现地区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利用区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平安如东 攻坚有我”系列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推文,以便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建议。高效推广“苏解纷”平台,以“便捷、公正、满意”为理念,通过“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体化研判”,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提供线上新渠道。
2.落实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务数据提供、使用、管理等各相关方的权利和责任,推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构建全区(街道)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加强政务信息系统优化整合。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善于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工作。
3.推动“互联网﹢”监管执法。加强区(街道)“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努力实现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的联通汇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建设重点和最终目标,即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行行政执法APP掌上执法,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解决人少事多的难题。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区(街道)党工委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好分管领域内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每季度召开一次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议,班子成员定期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责任的情况。
1.坚持带头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工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会前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会、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深入学习《民法典》《行政强制法》等一系列法律和党内法规,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表率示范作用,确保学法活动落到实处。
2.坚持强化宣传。先后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法律七进”等活动,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培育作为重要内容贯穿各项活动始终,不断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法治能力,强化法治素养。积极推进“法律进企业”“法律进社区”“法律进校园”,精心制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宣传动漫,多渠道、多形式、多内容开展法治知识宣传,依法治理氛围愈加浓厚。
3.坚持严格考核。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各相关部门行政“一把手”也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通过年终述职方式切实检验和督促自己及各单位行政“一把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区党工委强化了法治建设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把法治建设工作实绩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与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等挂钩。对真抓实干、法治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居及相关单位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对策建议
虽然我区(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和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
政企、政资、政事、政社关系仍未完全理顺,“放管服”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效果还不够明显,有的放权事项不到位、难落实,制度配套和监管机制还不完善,仍存在放接不衔接等问题,群众和企业获得感还不强。
(二)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有待提高
行政决策制度拘束力有限,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程度较低,实践中普遍存在着公众参与决策的渠道不畅、政府对多元利益诉求回应迟缓、参与意见对决策影响小,影响了公众参与的热情与动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性不足,责任追究制度运行不畅。
(三)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还不到位,有的行政执法权在纵向上垂直管理,在横向上过于分散,导致行政执法条块分割,部门之间沟通不畅、协调不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执法责任制落实不均衡,行政执法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指导、重权力轻责任等问题仍然存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有待提高。基层行政执法队伍力量薄弱,行政执法行为不够规范,由此引发的行政败诉案件时有发生。
(四)监督制约效能不充分
各种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制度之间缺乏协调配合,没有形成监督合力。行政监督存在缺位现象,未形成系统化、制度化、经常化和全面化的执法监督格局,往往搞突击检查、“紧急救火”。法制机构不健全、人员少,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五)行政争议解决机制还不完善
调解、仲裁、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信访等制度还不能有效形成合力。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主渠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大量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信访事项没有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人民群众“信访不信法”现象仍然存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案件落实不够,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行政诉讼仍不重视。
针对上述问题,全区(街道)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积极进取,持续发力,不断寻求解决方案,努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切实做好行政审批取消、调整工作和下放事项的承接落实,承接的事项要列入部门行政审批目录,并做好事中事后监管事宜。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继续推动重点领域放权和各部门“减证”。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和平台建设,切实提高政府施政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推动“互联网+政务”不断融合。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加快构建“不见面”审批模式。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着力打造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营商环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进一步规范“三统一”流程。继续清理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完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及时修订或废止那些已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文规定,维护法制统一。
(三)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强化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积极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和听证制度。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出现重大决策失误的要依法追责。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结合实际探索建立法律顾问的选拔聘用、联络协调、工作管理、绩效考评、奖励追责制度,充分发挥专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推动法律顾问制度延伸发展,逐步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切实提高我区(街道)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四)规范行政执法活动
全区(街道)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自觉按照法治要求思考处理问题,行使行政权力。加快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加强区层面的统筹规划,理顺部门之间的关系,界定综合执法权责边界,整合执法资源,促进机构、人员、职权、责任和执法程序的深度融合,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认真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继续推进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纪律约束和考核机制,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动态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清单制度有效落实。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制度,畅通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加强行政问责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尽快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使相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推进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严格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深入分析行政机关败诉原因,切实纠正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完善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衔接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安排
(一)进一步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着力运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市场和社会的边界,更加注重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经济活动的行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整治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
(二)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首问负责、首办负责、一次告知、预约服务等制度。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合同订立,重点治理政府在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失信行为,加大惩戒和曝光力度。
(三)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持续整合行政执法队伍,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全面厘清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加强统筹协调,科学配置资源,强化跟踪问效,完善“大数据+指挥中心+党建+综合执法队伍”新模式,努力推进全域执法、体系执法、智慧执法。加大执法人员、经费、资源、装备等倾斜力度,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
(四)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大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劳动保障、野生动物保护、文化旅游、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行政和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的运用。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突发事件应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实施应急处置措施。
(五)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运用法治手段促进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账款拖欠等问题。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完善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制度,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行为,为企业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监管,探索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努力形成全覆盖、零容忍、更透明、重实效、保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坚持营商环境多元共治,注重发挥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市场主体监督作用。
江苏省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