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苴镇街道)
教育领域公开承诺制度
教育领域公开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增强服务意识,树立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形象,更好地为区(街)经济建设助力,现向社会作教育公开承诺。
第一条 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规范开展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齐上足各类课程,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学籍管理方面,对办理休学、转学符合政策者,随来随办。
第二条 认真执行县教育局收费政策,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制度,严禁擅立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
第三条 实施中小学幼儿园“阳光食堂”精细化管理。严格以《如东县学校食堂管理操作规范》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食堂大宗物资招标采购及后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指导,规范操作流程,全面推进财务、食材采购、安全卫生等食堂管理工作公开透明运行。各学校食堂坚持非营利性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按照“收支平衡、保本经营”要求,实现师生“吃饱、吃好、吃营养”。
第四条 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监督。校外培训机构需签定承诺书,承诺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依法办学、诚信办学、规范教学。严格按照办学许可证载明的项目范围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亮证办学,不开展超出审批范围的教育活动,不擅自改变学校的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全面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五条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切实改进管理纺织、创新管理体制。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依规查处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有偿家教等行为。
第六条 实施首问负责制,对前来办事人员做到热情接待,语言举止文明,态度热情礼貌,积极帮助家长解决学生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按规定及时处理家长的来信来电举报并作好回复、上报,提高群众满意度,提升教育服务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