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062/2018-00048 分类: 工业、交通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 文号: 外农管发〔2018〕36号
成文日期: 2018-05-24 发布日期: 2018-05-24 有效性:
名称: 关于下发《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2018年度农村路桥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下发《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2018年度农村路桥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江苏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8-05-24 16:38 累计次数: 字体:[ ]

外农管发〔2018〕36

 

关于下发《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2018年度农村路桥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局室:

为着力改善农村公路域环境,进一步提升我区农村公路安全通畅水平,根据东政办发〔2017〕153号、东政办发〔2018〕24号、东奖补办〔2017〕5号、东奖补办〔2018〕3号、东委农〔2018〕32号、东财基层〔2018〕16号等文件以及县农路组NL2017004号通知精神,经讨论研究,就2018年度农村道路、桥梁建设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建设计划

1、交通农路、农桥。提档升级道路7条段,长度8.319Km,路面宽度5.5m,桥梁3座;

2、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路。2018年计划4条段,长度2.05Km,路面宽度3m;2017年增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5条段,长度1.25Km,路面宽度3m;

3、“组组通”道路。2018年计划17条段,长度7.3Km,路面宽度3m。

具体建设地点及路桥名称表附后。

二、扶持政策

1、交通农路、农桥建设。工程实施主体为区管委会,由区农村工作局牵头负责农路、桥梁工程硬质部分和绿化、安保设施建设的设计预算、工程招标、过程管理、县区验收组织等工作,其硬质工程部分和安保设施、绿化建设的资金由县区财政负担。所涉工程的拆迁让地、杆线迁移、路基土源等前期工作由项目地(村、社区)负责,所需经费由项目地负担。

2、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路建设。工程实施主体为项目地(村、社区),按程序报区招标实施。县实行定额补助,项目地(村、社区)自筹配套县定额补助资金的约30%。所涉拆迁、让地、路基土源等前期工作由项目地负责,所需经费由项目地负担。

3、“组组通”道路建设。工程实施主体为区管委会,区农村工作局牵头负责工程招标实施推进。县级定额补助10万元/每公里,项目地(村、社区)按1:1的比例配套到位后,其余差额资金由区财政负担。所涉拆迁、让地、杆线迁移、路基土源等前期工作由项目地(村、社区)负责,所需经费由项目地负担。

三、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用足用好政策窗口期,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机遇,健全专门的工作班子,村(社区)书记为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配备强有力的管理人员,按序时认真做好工程的矛盾协调、施工管理、质量监督、安全防范等相关工作。

2、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建设任务下达后,区农村工作局牵头,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各村(社区)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计划,迅速完成拆迁让地、杆线迁移、项目建设申报等,不得随意调整实施计划。区农路办在实施过程中,要强化过程控制,切实加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设计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区农路办重视项目内业资料管理,要确保现场记录及时、真实、完整,及时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以上通知,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表1:2018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建设计划表(道路)

附表2:2018年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建设计划表(桥梁)

附表3:2018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计划表

附表4:2018年农村道路“组组通”工程计划明细表

 

 

 

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