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全县卫生重点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卫生局 发布时间:2014-02-19 08:5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4年全县卫生重点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14年全县卫生重点工作要点

     

         

         

                   如东县卫生局

                    2014年2月17日

 

 

 

 

 

附件:

2014年全县卫生重点工作要点

 

2014年是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蓄力之年,是推动医改破解难题的攻坚之年,是全面提高再接再厉的奋斗之年,具有“序时紧、工作多、担子重、要求高”的基本特点。为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确实给人民群众带来方便、实惠、高效的卫生医疗服务,我们要按照“工作完成好,安全不出事”和“三好一满意”的总体要求,深入细致、轧紧序时、常态监管、一步一个脚印的埋头苦干,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努力争创新业绩,实现新跨越。

一、   优化新农合制度

1.提高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3%且高于国家最低筹资设定筹资标准,我县最低筹资提高到人均42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不低于320元,个人缴费提高到每人每年100元。

2.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益。严格控制目录外药品、检查、耗材使用,提升乡村卫生机构服务利用率,乡镇卫生院住院人次占比提高2-3个百分点,县外住院人次占比控制在15%以内,次均住院费用增幅控制在5%以内。

3.落实农村重大疾病保障惠民政策。全面开展肺癌、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做好大病保障与农村医疗救助的政策衔接,做好救治病例基本信息的登记统计。

4.深入推进新农合混合支付方式改革。在全县深入推行住院费用按病种付费与按床日付费等相结合的混合支付方式改革,通过试行,对目前的混合支付方式进行及时调整,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增强改革的实效性。

5.建立新农合大病补偿机制。引入竞争机制,尝试购买服务,根据原卫生部2013年工作要点提出的“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试点,探索新农合大病保障机制”的要求;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和保监会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的“政府主导、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拟将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补偿一并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

6.加强县外转诊转院管理。针对我县外出就诊人次增长的趋势,需要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外转诊转院管理,合理引导和分流病人,方便参合人员就医和报销,切实减轻参合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有效控制新农合基金不合理支出。

7.加强新农合精细化管理。认真贯彻《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强化新农合基金监管,保障基金安全。运用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加强核心运行指标监测。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业务。

二、夯实镇村卫生网底

8.大力开展“两创”工作,推进健康管理团队服务工作。在政府办乡镇卫生院达标建设的基础上大力开展示范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确保马塘医院创成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继续开展省示范村卫生室创建,年内争取创建省级示范村卫生室3-5个。继续开展乡镇卫生院健康管理团队服务,实行分片责任包干,走村入户开展巡回医疗,确保村村都有团队负责;继续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根据省试点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县签约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与城乡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提供连续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9.持续完善掘港中心卫生院服务功能,不断提升城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参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要求,完善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继续推进掘港中心卫生院运行机制改革,结合县城区整体规划和新居民小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县城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督查和指导,保障县城区居民均等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共享医改成果。

10.进一步规范村卫生室执业行为。加强村卫生室医疗质量管理,规范门诊日志、处方书写和收费票据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年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查处乡村医生以家代室、超范围执业、超目录用药等扰乱基本药物制度和非法行医行为。强化乡村医生培训,重点加强公共卫生知识、诊疗技术操作规范、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等方面业务知识培训,年内所有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县级组织的培训不少于两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周。

11.努力加强乡村医生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大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努力解决农村卫生技术人员不足问题。探索开展符合相关资质的村卫生室执业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务实进修活动,逐步提升乡村医生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探索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就业的培养机制,加强镇村医务人员后备力量建设。探索开展符合相关资质的村卫生室执业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务实进修活动,逐步提升乡村医生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乡村医生医疗责任保险机制和完善医疗事故责任分担机制,努力降低乡村医生医疗责任风险。

12.积极完善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研究基本药物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尽快出台切实可行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并严格落实。确保政府办镇卫生院、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药物使用率达100%,中心级卫生院基本药物使用率达50%。严格落实《如东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付款管理暂行办法》,运用“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结算专户”,对基本药物进销存进行全程监控,年内对各实施单位进行不少于4次的督查。

三、强化公共卫生工作

13.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项目分工协作和业务指导机制,完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领导、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督查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实施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长效工作机制。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常住人口人均不低于35元补助,继续做好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人保健、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往年所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进行“回头看”,居民健康档案更新、使用率达85%以上;儿童预防接种率稳定在95%以上;0-6岁儿童、孕产妇和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均达到95%以上;高血压、II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均达到80%以上;强化督查指导力度,确保项目实施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切实提高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水平。

14.认真做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阻断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项目任务完成率达100%。严格执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和限价收费政策,补助人均不低于500元。完成农村妇女“两癌”检查3万人,检查项目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128元。强化农村妇女免费补服叶酸规范管理,确保目标人群补服叶酸知识知晓率、叶酸服用依从率显著提高。全面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确保检测、治疗、随访到位,资金补助到位。严格开展项目绩效评估与考核,不断提高项目运行质量。

15.强化妇幼保健能力建设。加强二级医院产儿科规划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儿门诊标准化建设,巩固等级保健所创建成果。继续推进儿童保健数字化门诊建设,力争全县5万人口以上的乡镇按标准建成儿童保健数字化门诊。做好已批妇幼卫生科研项目的实施,力争实现新的立项和新技术引进。

16.加强妇幼保健行业监管。依法严格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和项目的准入管理,加大母婴保健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非法接生、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等违法行为。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在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到100%。完善孕产妇和婴幼儿抢救绿色通道,提高救治水平。确保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10万、4‰以下。全县免费婚检率80%以上,产前筛查率80%以上,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5%以上,听力筛查覆盖率95%以上,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严格执行《产科急重症诊疗规范》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加强剖宫产手术管理,有效降低非医学指征剖宫产率,二级医院和一级医院剖宫产率分别控制在40%、20%以下。

17.抓好疾病预防控制项目落实。积极实施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认真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继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工作,并结合实际加以细化和完善,推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工作质量考评。围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要求,积极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慢性病管理等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和症状监测,保持高水平的疫情报告质量,规范传染病流调与疫情处置。针对慢性病共同危险因素实施综合干预,推进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规范化管理。继续落实重点人群乙肝疫苗免疫策略。

18.强化免疫规划管理。进一步落实扩大儿童免疫规划,创建信息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服务人口5万人以上的镇预防接种门诊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加强预防接种基础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继续保持高水平的常规免疫接种率,确保以镇为单位的接种率达到省规定要求。加强疫苗针对传染病疫情监测,提高实验室诊断水平,妥善处置暴发疫情,规范开展应急免疫。推进消除麻疹工作,维持无脊灰状态。认真落实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和漏种儿童补种工作。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系统,提高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和快速处置能力。

19.推进慢性病防治工作。积极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立健全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和工作机制,制定重点慢性病专项行动计划,加强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完善慢性病相关信息收集系统,加强数据分析利用。动员全社会参与慢性病防治工作,进一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广慢性病防治适宜技术和有效干预措施,普及慢性病防治知识与技能,落实慢性病防治重大项目,提高患者的早期发现与规范管理率。一般人群电子档案建档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年度使用率和更新率、65岁以上常住居民规范化健康体检率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达到国家、省、市规定要求。

20. 提升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能力。结合深化医改和实施绩效工资制度,进一步明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功能定位,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内涵建设,强化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和疾控机构岗位管理。加强疾控机构技术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培养。建立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网络系统,完善疾控中心实验室A类仪器设备配置,提升各类疾病以及健康危害因素安全风险的检测检验和预测预警能力。做好公共卫生技术服务管理。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发布制度,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和媒体舆论热点,强化正面引导,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通达社情民意,科学解疑释惑,促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谐发展。

21.深入推进卫生监督各项工作。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深化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推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查处不合格行为。强化校园综合卫生监督,以学生因病缺课网络直报为抓手,加强校园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防止校园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强化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对辖区供水站(点)进行全面摸底调查,严防自备供水管道与公共供水管网私相连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开展涉水产品的监督管理。强化医疗服务监督,以医疗美容市场、口腔诊所等为重点部位,开展好打击无证行医等医疗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继续实施医疗服务监测哨点规范化建设项目,保持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做好放射卫生监督、重大活动安全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等工作。

22.不断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水平。加强内部稽查,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信息化建设,开展移动执法。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系统、省卫生监督信息管理系统和移动执法工作。应用快检设备,提升卫生监督技术含量。充分发挥快检设备在卫生监管中的前沿技术支撑作用,加强对快检设备的学习与使用,提升执法手段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快捷性。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努力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监督工作的认知度。

23. 继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农村改厕工作,积极争创省级卫生镇村并巩固已创成果。全年完成省项目改厕任务41000座。各镇要进一步明确农村改厕任务,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力争早动工、早完成。5月份完成70%,7月底全面完成任务,8月份镇级考核验收,9-11月份迎接县、市、省级考核。提高农村改厕整体效果,抓好旧厕取缔工作,坚决取缔旱厕和露天粪坑。积极开展省卫生镇、村创建工作,年内创成1个以上江苏省卫生镇,30个以上江苏省卫生村。对已创成的镇村开展长效管理工作,加强卫生检查力度。

24.积极开展多种健康促进活动,努力构建良好生活环境。积极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健康巡讲和健康咨询等活动。加强健康素养的干预力度,力争全县城乡居民健康素养综合水平在2013年的基础上再提高1-2个百分点,力争年内建成1个“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示范镇”。在全县中小学和社区普遍开展宣讲活动,开展健康素养知识竞赛,力争年内对全县中小学校宣讲一遍,用“小手拉大手”,扩大健康教育的效果。要继续开展“无烟学校”创建工作。组织和动员各单位开展健康单位建设,创建健康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供良好的健康服务。每镇(区)创建成1家以上健康单位。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卫生管理,保证饮用水安全,县疾控中心在2014年底前应具备常规项目(42项)检测能力

四、努力优化医疗机构各项能力

25.推动公立医院体制改革。按照“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持续性”的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公立医院运行活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着力解决城乡居民看病就医问题,2014年2月底前实施综合改革,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从医院的补偿机制、运行机制、管理体制、服务体系、服务能力、信息化建设、医疗服务监管等方面对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进行改革。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方案实施后,我局将联合县物价局对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开展实施情况的评估并做好改革经验总结工作。

26.努力改善医疗护理服务。继续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落实改善医疗服务24条措施,抓巩固、促提高、创品牌,全面促进人文医院建设。加强十大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工作,二级公立医院全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专家门诊预约率达到40%以上,出院病人复诊预约率达到100%。积极推进医院志愿者服务,开展二级医院专家志愿者进乡村、进社区活动。推进优质护理示范工程,提高护理服务内涵,力争使患者对护理服务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及医疗救治的准备工作,努力提高救治成功率,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27.努力控制医疗费用。把控制医疗费用作为落实公立医院社会责任、体现公益性的主要方面之一。要深入推进检查检验结果同城互认,试行医嘱共享,落实“三合理”规范,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要建立临床用药和检验检查监控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合理医疗行为,并与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挂钩。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力争使医院平均门诊人次诊疗费用和平均出院人次诊疗费用与上年基本持平。

28.不断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以二级医院能力建设为主要着力点,以一级医院、村卫生室为基础,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加快医疗事业全面发展。加强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电子病历开发应用,积极开展电子病历评估,县人民医院年内要全面建成符合卫计委和省厅规定的必备功能要求的电子病历系统。深化卫生支农工作,加大对中心级医院、乡镇卫生院薄弱科室的扶持力度。加强基层卫生机构的质量管理、培训考核,提高诊治常见病、多发病的能力及水平。努力完善院前急救体系,合理布局设置建设急救分站,并不断提高急救装备和人员素质,确保急救反应时间不超过3分钟。 

29.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巩固“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成果,强化院长为医疗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依法治医,严格要素准入。强化医务人员医疗核心制度的教育与培训,继续组织开展医护人员“三基”考试和医疗核心制度明查暗访工作。建立县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充分发挥业务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作用。强化临床路径管理,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都要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进入临床路径的专科和病种全面覆盖卫计委已经下发的临床路径。推进临床合理用药电子化监测,加大医院药事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医院感染和血液质量安全管理,努力确保医疗安全。

30.强化服务要素监管。依法履行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医疗广告等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和监管职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变更、校验,依法查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执业(助理)医师准入和执业管理,认真依法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注册、考核等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医疗技术准入和应用管理,明确各级医院手术范围,严格手术分级管理,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医疗广告监管工作。

31.深入开展城乡对口支援工作。理顺并稳定对口支援关系,突出对口支援重点。细化对口支援任务和目标要求,确保对口支援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落实医务人员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支援等相关制度。制订对口支援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和方法,加大考核评价力度,建立奖惩机制。

五、加强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3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配强配好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以优化班子结构、增强班子能力为目标,结合干部考核、轮岗、交流,做好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的调整充实工作。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进一步充实后备干部队伍。加强卫生管理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干部培训、轮训制度,努力建成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

33.促进人才队伍协调发展。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引进计划,组织全县卫生人才招聘工作。进一步加大高素质、高学历卫生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采取公开招聘、柔性引进等手段,鼓励和支持开展与县外高水平医疗机构合作项目,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我县工作,加强高素质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各单位参加省内外各类卫生人才招聘工作,鼓励吸引更多本科以上毕业生来我县卫生系统工作。重点做好每年两次县内卫生人才招聘和赴院校专场招聘工作,做好基层卫生人才的定向培养工作,为基层医院储备人才。

34.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工资改革。健全和完善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及聘用制度,确保卫生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以绩效工资改革为重点优化分配机制。在认真做好系统内工作人员工资管理的基础上,兼顾公平与效益,实施好绩效工资改革,建立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工资分配机制。在确保和谐稳定的前提下,适当拉开分配档次,充分调动卫生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六、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35.加快整合全县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职责,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职责不清、职能交叉以及监管空白的问题。完善机构调整后我县食品安全监管网络,避免在职能调整期发生食品安全监管真空。整合部门检验检测资源,力争尽早建成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争取县财政支持,加大技术人员和检验设备的投入力度,不断提高我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的水平。

36.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贯穿食品安全工作的全过程,重点开展食品非法添加、食用油、鲜肉和肉制品、农残、酒类、乳制品等重点品种,以学校、机关、建筑工地食堂、学校校园周边、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以大型会议、活动、重大节日等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37.是加强对基层培训,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制定对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全年培训计划,力争做到基层培训全覆盖,并将镇区和部门对基层培训、指导及督查列入考核内容,切实发挥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千里眼”、“顺风耳”的作用。

七、统筹做好各项卫生工作

38.督促完成建设任务。督促列入扶持计划的医疗单位积极筹措建设资金,按序时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县中医院整体迁建工程、县人院外科大楼和县四院综合楼项目,完成县二院住院楼改造工程。严格工程管理,规范工程建设行为,完善建设管理制度,强化资金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安全廉洁高效。 

39.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以平安医院创建、医院投诉管理、医患沟通为三大重点,落实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各项措施。各医院都要建立专门的医患沟通部门并有效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及首诊负责制。依法、及时、规范处置医患纠纷,涉及赔偿或补偿金额超过3万元,必须引导到医患纠纷调解中心或人民法院进行处理,坚决打击“医闹”行为,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各级医院凡是在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鉴定中有过错或存在责任的,要在一个月内组织讨论,形成书面意见,明确相关科室及当事人责任,处理到位,充分吸取教训,有关分析材料及处理情况及时上报。

40.加快推进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做到农保和医保的融合,实现卫生局对各个医疗机构统一管理,同时满足各医疗机构药库药房一本账的业务需求。在公共卫生中心信息机房建设完成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争取做到全覆盖。搭建基础平台环境(中心机房、容灾机房、中心数据库),建设覆盖全县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卫生信息专用网络,实现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基础服务与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