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548/2019-00035 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    通知
发布机构: 如东县博物馆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11-18 发布日期: 2019-11-1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如东县“掘港石板街”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政策简明问答
关于如东县“掘港石板街”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政策简明问答
来源: 如东县博物馆 发布时间:2019-11-18 10:11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要求,2019年11月9日,如东县出台了《县政府关于公布“掘港石板街”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东政发〔2019〕29号),现由如东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为您作权威解答:

一、什么是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是指文物保护单位的两线范围,两线划定是依法实施文物保护管理的基础工作。长期以来,文物两线划定对于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环境、历史风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都规定,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由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并公布并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三、我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是否都划定保护范围?

我县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9处,省级文保单位一处,市级三处,其余均为县级文保单位。我县先后两批公布“两线”范围共28处,分别是2012年公布18处(东政办〔2012〕211号)和今年公布10处(东政发〔2019〕29号)。2019年3月由省政府公布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掘港国清寺遗址”两线划定已纳入2020年文物保护项目。

四、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区别是什么?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原公布的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修建新建筑和构筑物,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其设计方案须征得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报城乡规划部门批准。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相关链接

县政府关于公布“掘港石板街”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