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镇(区、街道)文化站,各文化
旅游经营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
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
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开展
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检查,聚焦重点部位,突出风险防
范,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问题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生
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为
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重点
检查内容方案明确如下:
一、消防2
1.文旅场所是否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或疏
散通道,楼道、楼梯间是否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外墙门窗是否
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消防车通道是否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消防
车通道、灭火救援场地是否被占用、堵塞。
2.文旅场所在装修装饰时是否存在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
板、违规电气焊作业、改变房屋内部使用性质等违规行为;是否
存在企业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员工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
题;是否存在疏散宽度不足或防火分区超面积、火灾荷载偏大、
消防设施不配套等问题;星级饭店等单位的厨房是否按规定进行
防火分隔,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是否按规定设置自动灭火装置,
是否经常清洗烟道,烟道周边是否堆放可燃物等。
3.文旅场所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
全标志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存在影响火灾探测器、洒水喷头、
排烟口、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障碍物,是否存在影响消
防水池、消防电源持续可靠供水、供电的缺陷。
4.是否根据新业态、危险源等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并定期组
织演练,“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是否落实
有关消防安全要求,场景布置是否使用大量可燃物、易燃物,场
内是否有 2 个以上逃生出口并有明显标识,是否组织过全员消防3
安全教育和培训,员工是否做到“一懂三会”(懂得所在场所火
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
5.A 级旅游景区是否定期巡查巡护森林防火重点地区、重点
部位,是否组织对林下可燃物进行常态化清理,“树线矛盾”是
否按期闭环整改到位,森林消防蓄水池水位是否保持正常,物资
储备和扑火装备、个人防护装备是否配备到位。
6.乡村旅游重点村(景点)和旅游民宿是否落实安全责任和
措施,是否常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旅游包车
1.旅行社是否严格执行《江苏省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办法(试
行)》中的“五不租用”(不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
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
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规
定。
2.旅游包车是否存在超员、超速、非法营运、异地经营、驾
驶员疲劳驾驶、乘客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
3.导游是否对旅游包车各类不安全驾驶行为进行有效干预,
是否对游客进行安全提示提醒。
三、特种设备
1.特种设备是否依法登记运行,操作人员是否依法持证作
业、发现隐患是否整改到位。4
2.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电梯使用单位是否针对人流客流特点,
采取防滑、防拥堵措施。
3.旅游观光车辆日常维护保养是否到位。
四、危险化学品
1.文旅场所是否对危险化学品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对本单位
危险化学品的存量、使用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使用、保管和
处置危化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是否建立完善危化品使用安全
管理机制,是否日常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3.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使用的干冰、84 消毒液、酒精
溶液等危化品,是否落实重点岗位责任人制度,严格落实安全防
范措施。
五、城镇燃气
1.行业领域餐饮场所和局系统直属单位食堂是否安装燃气
泄漏报警器,是否存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
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等问题,是否将餐饮场所老化橡胶软
管全部更换为金属包覆管。
2.行业领域餐饮场所和局系统直属单位食堂是否按照既定
目标完成餐饮场所“瓶改管、瓶改电”工程,是否对餐饮场所燃
气使用安全重点薄弱区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是否对餐饮场所工
作人员开展燃气使用安全宣传教育,经常性提醒做到开窗通风、5
人走关阀。
六、既有房屋建筑
1.文旅场所是否存在违章搭建,违规设置夹层、中间仓库,
违规占用中庭、走道或室内步行街,存在“三合一”现象;是否
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在屋面、地下室等区域搭建临时用房或
分隔功能分区,仿真“绿植”“树木”等装饰装修是否大量使用
易燃可燃材料。
2.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既有建筑,是否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是否对大风、冰冻、雨雪等极端天气有针对性地采取科学措施,
做好安全防范。
七、涉及有限空间、动火和临时用电作业企业
1.是否按照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作业前是否办理有
限空间作业证;是否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
志。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是否有专人监护,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员
是否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对有限空间内的气
体进行检测评估。
3.是否向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
帽、全身式安全带、安全绳、呼吸防护等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对
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实施统一协调、管理。
4.企业是否制定动火、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6
5.是否严格落实动火、临时用电作业审批手续,作业前是否
开展现场安全隐患排查。
6.是否严格执行动火、临时用电作业旁站监护规定。
各直属单位及文化旅游经营单位要在3月4日前对照重点检
查内容在本场所内认真开展 1 次自查整改;局机关相关职能科
室、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强检查督导。对照工作方案,排
定计划,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检
查督导,坚决避免简单化,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加大监管执法
力度。要紧盯重点查问题、瞄准效果除隐患,坚持即知即改、边
整边改、整改结合,在解决问题、消除隐患上下功夫、见实效。
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尽快整
改的立即整改;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要明确专人盯防,落实
严格的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
失。发现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有违法违
规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快处理,防止风
险累积、酿成事故。县局将适时组织督查抽查,对问题严重的,
进行约谈;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问
责,并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确保检查行动取得实效。
如东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