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镇(区、街道)文化站,各文旅经营单位:
为加强县局管理的公共场所及直属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市、县要求,制定《如东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如下,现印发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如东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4月10日
如东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21年4月
如东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确保县局管理的公共场所及直属单位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科学、有序的处置,把损失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苏省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南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制定、快速反应”的思路,立足“自救为主、外援为辅、统一指挥、当机立断”的原则,建立“集中指挥、分工负责,反应灵敏、出击有力,联动顺畅、处置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全面构建“闻急即行、一呼百应”的应急反应格局,特制定本方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江苏省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
《江苏省广播电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南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其它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三)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切实履行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任何人在做出任何应急反应决定时都应切实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直属单位、各科室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及应急处置体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机构的作用。
3.预防为主,管控并举。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应急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4.依法管理,依靠科技。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5.快速反应,协调效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应急救援组根据各自分工,迅速采取应急救援行动,同时坚持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切实做好系统内安全应急处置救援工作。
(四) 系统潜在突发事件类型及危险性分析
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涉及管理单位点多、面广、线长。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包括:地震、水灾、台风等自然事故;建筑物倒塌、大量有害、有毒气体泄漏、拥挤踩踏、消防事故、交通事故等事故灾难;爆炸、恐怖袭击等重大刑事、治安案件;不法分子插播不良视频、音频信息。
组织大型活动或因消防事故发生险情时,可能有群众围观,因拥挤造成人员踩踏等次生事故。因台风、暴雨、冰雪等自然灾害引发的公共安全事件以及组织大型文化活动过程中突发的社会安全事件。
暴恐分子为达成其目的,引发社会动乱或政治波动,围绕人员密集型场合所开展的暴力、恐怖活动,对系统和直属单位所组织的大型活动的暴恐袭击。
单位员工因个人诉求得不到满足引起群访等行为,从而引发影响单位稳定的情况。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管理的公共场所及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和因遭遇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以下范围:
1.公共文化和旅游场所。文化行政部门管理的向公众开放的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站)、文化广场等建筑;歌舞娱乐、网吧、电子游戏、剧院、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星级乡村旅游区(点)、旅行社和星级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规模较大的文化艺术、演出、展览等文化活动场所。
2.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播出所涉及的场所、机构、渠道,主要指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即各级广电行政部门管理的广播、电视、传输等播出机构、网络传媒平台及电视塔等。
3.系统直属单位。即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杂技团、执法大队等单位所辖的场所。
(六)突发事件分级
依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结合文广旅系统涉及到的突发事件,将等级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级别:红色表示“Ⅰ级(特别重大)”、橙色表示“Ⅱ级(重大)”、黄色表示“Ⅲ级(较大)”、蓝色表示“Ⅳ级(一般)”。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Ⅰ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一次突发事件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特别重大财产损失(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或市级以上广播电视节目全部中断,或重要保障期内中央、省级广播电视节目中断的紧急事件,需要国家、省或南通市统一组织协调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
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Ⅱ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一次突发事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重大财产损失(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市级广播电视节目全部中断,或重要保障期内省级广播电视节目中断的紧急事件,需要省、南通市统一组织协调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
较大突发公共事件(Ⅲ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一次突发事件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较大财产损失(经济损失1千万元以上、5千万以下)或中央及省卫星电视节目(小于15套)同时中断,或重要保障期内县级广播电视节目较大范围中断的紧急事件,需要南通市统一组织协调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
一般突发公共事件(Ⅳ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一次突发事件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和财产损失(1千万以下),或县级广播电视节目较小范围部分中断的紧急事件,依靠系统的力量和资源能够处置的事件。
分级标准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以上等级是参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确定的等级而定,其中有关数量的表述中,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七)应急预案体系
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系统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系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局制定、公布实施并报如东县政府备案。
2.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局及其相关科室、直属单位,为应对某一类型或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科室、直属单位的应急预案,由局有关科室牵头制定,报局批准后实施。
3.重大活动安全单项应急预案。举办大型节会、庆典、会展和文化体育等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单位或工作条线制定应急预案报局备案。
4.直属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县文广旅局各直属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为应对所管辖范围和所举办活动时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订的应急预案,报局统一备案。
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构成种类将不断补充、完善。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一)应急工作指挥组
总 指 挥:张杰
副总指挥:缪晓斌、杨胜、马银梅、孙陈
成 员:范姜枫、朱小明、陈海铭、於国鑫、高学红
应急工作指挥组职责:
1.执行县应急指挥中心和省厅、市局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
2.负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组织指挥本系统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3.向县应急指挥中心和省厅、市局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
4.指导和协助镇(区、街道)做好文化市场和安全播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
5.加强与县应急指挥中心其他成员单位的联系,建立健全应急工作协作机制;研究解决突出事件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应急指挥办公室
主 任:张杰
常务副主任:杨胜(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副主任:缪晓斌、杨胜、马银梅、孙陈
成 员:范姜枫、朱小明、陈海铭、於国鑫、高学红
应急指挥办公室职责:
1.执行局应急工作指挥组的决定和指示;
2.具体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组织管理;
3.接受、汇总、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及时向局应急工作指挥组提出处置建议;
4.联系局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对其履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5.组织复审、修订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具体工作;
6.建立健全系统内各单位应急工作协作机制;
7.负责应急工作对上对下和对内对外的联络,突发事件时利用固定电话、手机、对讲机、网络等多种通讯设备确保通讯、信息畅通;
8.承担局应急工作指挥组的日常工作。
(三)应急保障组
组 长:马银梅
副组长:宗丹枫
成 员:王晓荧
职责:负责落实应急资金、应急物资、保障车辆等,突发事件时提供可靠的资金、物资、器材、供水、供电等基础保障。
(四)应急舆情管控组
组 长:马银梅
副组长:范姜枫
成 员:竺睿
职责: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舆情的引导和情况公布,协调新闻媒体信息收集和发布,开展应急期间宣传工作。
(五)应急督查组
组 长:马银梅
成 员:王小育
职责:负责督促和检查各项应急工作措施的落实,对突发事件时的应急管理工作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应急处突时的表现进行督查。
(六)应急救援队
1.文化应急分队
指挥长:杨胜
副指挥长:刘兵 陈海铭
成 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全体人员
职责:负责文化市场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
2.旅游应急分队
指挥长:缪晓斌
副指挥长:高学红
成 员:朱春霞、桑筱筱、刘 革
职责:负责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
3.安全播出应急分队
指挥长:杨胜
副指挥长:朱小明
成 员:蔡刘莉
职责:负责安全播出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
4.文物安全应急分队
指挥长:缪晓斌
副指挥长:於国鑫 康津
成 员:顾磊 沈根娣
职责:负责全县文保单位和博物馆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
三、应急处置的基本流程和主要措施
(一)应急处置信息报告环节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及时向局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信息。事发单位是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应按规定向局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局根据收到的事件信息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报告相关类别的突发事件信息。
发生一般突发事件(Ⅳ级),事发单位及时报告局应急处置办公室;应急处置过程中,事发单位应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应急结束后,报送时间总结材料(包括事件基本情况、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已采取措施和下一步工作等)。
发生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局应根据收到的事发单位信息立即报告县政府办公室和县相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发后2小时;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补报。应急处置过程中,事发单位向局、局向县政府续报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应急结束后,报送事件总结材料(同上)。
发生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突发事件,局应根据收到的事发单位信息立即报告县政府办公室和县相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补报。应急处置过程中,事发单位向局、局向县政府续报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应急结束后,报送事件总结材料(同上)。
比较敏感或可能扩大升级的突发事件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
(二)应急先期处置环节
对本系统、单位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无论级别高低、规模大小、损伤轻重,始发地单位应迅速调集力量,尽快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切断事件传播、扩大的渠道与途径。先期处置措施主要包括:
(1)事发单位立即采取措施自救互救;(2)先期到达的相关单位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抢险救援、现场控制等工作;(3)事发单位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
(三)应急预案分级响应(启动)环节
1、发生特别重大(Ⅰ级)或重大(Ⅱ级)突发事件,由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并在第一时间以最快速度上报省、市、县应急指挥办公室,由省应急指挥中心决定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统一指挥紧急处置工作。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根据事件性质对应报告省文旅厅应急指挥部。
2、发生较大突发事件(Ⅲ级),由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上报县应急指挥中心,由县应急指挥中心决定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统一指挥紧急处置工作。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根据事件性质对应报告省、市应急指挥部。
3、发生一般突发事件(Ⅳ级),由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事件程度、性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四)基本经济处置环节
发生一般突发事件(Ⅳ级),事发单位应按照本单位或本行业相应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交通管制、现场监控、人员疏散、安全防护、社会动员等基本应急工作,局应急工作指挥组立即派员现场指导。
发生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局应急工作指挥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立即赶赴现场并按照市应急处置预案规定,实施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交通管制、现场监控、人员疏散、安全防护、社会动员等基本应急工作。局相关科室和单位按预案规定职责,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突发事件,在省、市、县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局应急工作指挥组组织局全体救援队伍,实施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交通管制、现场监控、人员疏散、安全防护、社会动员等基本应急工作,并按预案规定职责和省、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五)扩大应急处置环节
发生一般(Ⅳ级)及以上突发事件后,基本应急程序难以有效控制事态,或发生特殊灾害事故,尤其是出现跨区域、大面积和可能发展为重大以上突发事件的态势时,应立即转入扩大应急状态。在县应急委统一领导下,扩大抢险救灾资源使用、征用、调用的范围和数量,必要时依法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资源。
(六)应急处置信息发布环节
较大(Ⅲ级)及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县相关部门的牵头下,协调新闻机构,由局新闻发言人统一负责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信息发布和舆情导控等工作,并做好县内外媒体现场服务、采访接待和通联工作。
应急处置舆情沟通组在县、局两级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下,根据事故影响程度和类型,拟写新闻通稿,按规定程序送审后发布。
应急处置舆情沟通组要及时做好网上舆情监测、研判和上报工作,并根据县应急指挥机构和局应急指挥组要求,做好网上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有害信息管控工作,微博、微信、论坛官方账号等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的协调工作,以及传统媒体采访的接待服务工作。
(七)应急处置结束环节
1、应急结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依据法定程序,经相应级别的应急指挥中心或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宣布解除状态,终止应急程序,转入正常工作。
2、善后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局应急办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调查统计事故影响和危害程度,评估、核实损失情况以及开展应急工作的综合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经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根据事件性质对应的书面报送县、市应急指挥中心。同时,根据突发事件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四、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或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的;
(二)未按照规定完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各项保障措施的;
(三)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四)应履行而拒不履行应急处置职责的。
五、附则
1、本预案由如东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制定,并定期进行复审和修订。
2、本预案由如东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如东县文广旅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2、文广旅局应急领导小组通讯录
3、相关应急工作电话
附件1:
如东县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流程图
附件2:
文广旅局应急领导小组通讯录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张 杰 |
总指挥 |
13906272179 |
缪晓斌 |
副总指挥 |
15862755999 |
杨 胜 |
副总指挥 |
13706272669 |
马银梅 |
副总指挥 |
18962770862 |
孙 陈 |
副总指挥 |
18012266083 |
范姜枫 |
成 员 |
13382371121 |
陈海铭 |
成 员 |
13584646999 |
高学红 |
成 员 |
15862866775 |
於国鑫 |
成 员 |
13338085118 |
朱小明 |
成 员 |
13962776855 |
附件3:
应急工作相关电话
省文旅厅:025-87798813
省广电局:025-84651513
省文物局:025-84699823
县委办:84512292
县政府办:84512181
县应急管理局:84133155
县公安局:84512694
县气象局:84111970
县生态环境局:84162701
县疾控中心:84512076
市文广旅局应急办:85099548、85099549
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