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548/2024-00017 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    通知
发布机构: 办公室 文号: 东文广旅〔2024〕12号
成文日期: 2024-03-18 发布日期: 2024-03-1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2024年度全县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4年度全县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4-18 16:2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县各相关部门:

经研究,现将《2024年度全县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如东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3月18日

2024年度全县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境外电视专项整治办的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我县良好的境外电视传播秩序,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第129号令)和国务院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职责要求以及《关于开展2024年度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通文广旅发〔2024〕15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2024年度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整治工作是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反渗透、反颠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各镇(区、街道)、县各相关部门要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重要性,坚决抵制境外敌对势力的舆论攻势,坚决抵制腐朽文化的侵入和渗透,确保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的有效控制和管理,为全社会创造良好的宣传舆论和思想文化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辖区内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生产、销售环节的源头治理。

(二)辖区内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非法电视网络接收设备安装、使用环节的查处整治。

(三)辖区内有线电视网络、互联网及其它信息网络违规传送境外卫星电视的查处整治。

(四)辖区内宾馆饭店、公共场所、单位违规接收境外卫星电视的查处整治。

三、方法及步骤 

(一)宣传教育动员阶段(2024年3月14日—3月31日)。通过广播电视和张贴宣传图片等形式,大力宣传《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第129号令),有关广播电视条例法规以及维护广播电视传播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政治安全、文化安全和信息安全、确保广播电视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群众对私自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危害性和违法性的认识。通过宣传,使专项整治工作得到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关心支持,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卫星广播电视节目宣传对我意识形态领域渗透的危害性。

(二)自查阶段(2024年4月1日—4月10日)。各镇(区、街道)对辖区内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用户(已批准或未经批准)及接收设施数量、收转节目内容情况等进行登记,并将自查结果报县文广旅局传媒机构管理科。

(三)集中清理阶段(2024年4月10日—5月5日)。对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企业)和个人进行检查处理。依法打击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回头看阶段(2024年5月5日—5月20日)。组织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同时做好迎接市文广旅局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镇(区、街道)、县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部署,严格执行,加强宣传引导,密切部门配合,巩固和维护良好的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确保长效管理。

如东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