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548/2024-00016 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办公室 文号: 东文广旅〔2024〕10号
成文日期: 2024-03-14 发布日期: 2024-03-1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领导、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的通知
关于印发《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领导、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的通知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4-18 16:28 累计次数: 字体:[ ]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镇(区、街道)文化站:

经研究,现将《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领导、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如东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3月14日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领导、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系统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领导、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的通知》,现明确县文广旅局局领导、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为履职尽责提供基本遵循。

一、张杰同志职责

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杰同志是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和安委会、业务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工作要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

(二)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单位重点工作,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内容,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单位绩效管理考核。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监管人员。

(三)将行业安全生产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规范,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保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四)支持、督促分管局领导及其他局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指导县局机关、直属单位强化日常安全生产监管,领导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推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

(五)每季度至少带队督查检查 1 次安全生产工作。平时结合工作实际以“四不两直”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暗访。针对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大活动,赴一线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

(六)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组织 1 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研讨。局党组会和办公会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 1次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突出问题。

(七)组织或参与行业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依法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视情约谈事故多发、风险突出、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分管负责同志和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

(八)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安委会(办)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二、李欢同志职责

副局长李欢同志按局领导分工协助张杰同志领导和统筹推进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对本系统、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具体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和直接领导责任。

(一)统筹安排部署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工作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向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或主要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统筹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能力评估“六到位”。根据安全生产形势任务需要,组织制定修订行业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和管理办法。

(三)牵头组织综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经常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加大赴一线督查检查力度。对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四)牵头组织本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等,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和风险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五)督促和指导行业开展应急演练、效果评估和预案修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告、赶赴现场,组织或参与事故救援、善后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协调、支持、配合其他局领导做好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三、其他局领导职责

(一)共性职责

1.抓好各自分管的工作领域和联系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张杰同志抓好局系统、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李欢同志牵头抓好局系统、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分管的业务领域提出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意见措施,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同保障。

3.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督促分管业务科室、直属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日常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加大对分管工作领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力度。

5.各自分管的工作领域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报告、赶赴现场,组织或参与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

6.根据分管的工作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任务,指导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7.指导各自分管领域按要求填报市智慧文旅平台信息,定期对平台数据进行分析,总结各自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规律,积极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8.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事项。

(二)个性职责

杨勇建(党组成员、副局长):对负责的机关日常运转、党的建设、信息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务政务公开、意识形态、挂钩帮扶、宣传信息、人事、财务、审计、统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纪检监察、作风建设、教育培训、新闻发布、统战、保密、信访、维稳、综合治理、档案、老干部、工青妇、双拥、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和县文化中心运营管理等工作;对分管的局办公室,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和直接领导责任。

李欢(副局长):对负责的文化旅游市场管理、行政审批、监管协调、法制宣传教育、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行政执法指导和监督、广播电视宣传管理、传媒机构管理、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媒体融合发展、科技、安全传输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文明城市建设等工作;对分管的安全生产监管科、市场管理科(法制科、行政执法监督科)、传媒机构管理科和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和直接领导责任。

缪晓斌(党组成员副局长):对负责的资源开发、产业发展、全域旅游、景区建设、旅游品牌建设和形象宣传、旅游市场推广和区域合作、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文物保护等工作;对分管的产业发展科、县图书馆、博物馆,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和直接领导责任。

孙陈总工程师):对负责的馆校共建、公共文化服务、文艺精品创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杂技文化品牌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高质量发展考核等工作,对分管的文化艺术科(文化遗产科)、县文化馆和县少年杂技团(如东杂技艺术学校、南通市杂技团演艺有限公司),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和直接领导责任。

四、安全生产监管科职责

负责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全县文旅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应急救援工作。

(一)协助局领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工作要求。

(二)牵头拟定行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牵头落实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协调落实上级及相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

(三)指导局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局系统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

(四)组织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组织综合性、专业性、时令性明查暗访和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等,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协调定期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加大检查督查力度;督促协调本级相关科室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考核。

(五)牵头协调组织行业安全生产宣传,依法发布安全信息;组织指导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拟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规定报备,每2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参与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六)参与协调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以及旅游节庆、重大文旅会展活动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监督、指导A级景区特种游乐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做好行业经营性场所消防安全、危化品使用等检查督查和专项整治。

(八)完成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局其他内设机构职责

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责任人。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科室业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指示批示、工作要求。

2.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和统筹安排,对口分类制定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标准规范、管理办法、目标考核办法及落实的具体措施和方案意见等,并组织实施。

3.依法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注重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工艺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严格行业准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生产和经营行为,联合相关部门依法整改直至取缔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4.依法依规对口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口指导相关单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规定和责任落实,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

5.对口督促相关单位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和保障队伍,储备应急物资装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参与协调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6.完成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个性职责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应急值班安排和局机关办公场所安全生产工作;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文件、上级指示批示要第一时间流转、快速处置。将机关各科室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全生产相关经费保障,在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活动中,同步部署、落实、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离退休干部活动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督促各支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发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在组织开展党群活动中,同步部署、落实、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工会活动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文化艺术科(文化遗产科):在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县艺术展演、展览、重大文艺活动以及全县公共文化服务,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管理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示等工作中,同步部署、落实、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县博物馆配合文化艺术科负责文物保护安全相关工作,牵头做好文物安全管理,在开展可移动文物业务指导,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和管理等工作中,同步部署、落实、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协助相关科室和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做好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处理工作。

产业发展科:在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中,同步部署、落实、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全县 A 级以上旅游景区的安全生产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在旅游产业重大项目、旅游度假区建设中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在组织、参与各类文化旅游促销、节庆活动和开展跨区域文旅合作中,同步部署、落实、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市场管理科(法制科、执法监督科):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的行业监管。指导督促全县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和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民宿)、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旅游集散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我县旅行社境外旅游安全生产监管;负责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中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进行审核把关;指导督促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指导督促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配合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的宣传,以及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舆论引导。

传媒机构管理:指导督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持证经营单位、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持证和备案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事故的界定、上报和应急处置;指导督促广播电视发射、接收台(站)、重点机房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及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中,同步部署、落实、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六、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按照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能力评估“六到位”标准要求,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安委会(办)、业务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工作要求,提高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二)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任务清单。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监管机构,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配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

(三)每年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研讨;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例会,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发现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四)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安全生产常识,提高员工安全防范基本技能;特种岗位安全人员要组织专门培训或送专业机构培训,严格按规定落实持证上岗。

(五)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每月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检查及整改情况应记录在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六)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预案演练,建强应急救援力量,配齐相应物资器材,提高应急处突能力。

(七)按规定准确、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迅速组织指挥事故救援,稳妥处理善后工作,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八)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局各直属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