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548/2024-00024 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通知
发布机构: 办公室 文号: 东文广旅〔2024〕28号〔〕号
成文日期: 2024-04-24 发布日期: 2024-04-2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全县文旅行业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县文旅行业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6-28 15: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全县文旅行业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镇(区、街道)文化站,各文旅经营单位:

现将《全县文旅行业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如东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4月24日

全县文旅行业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县消委办及市文广旅局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全县文旅行业特点和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深刻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全面排查“生命通道”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重点整治要求,切实将压力传递到文旅企业,推动压实防范责任,有效防范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二、任务措施

聚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隐患,重点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组织全面排查。各条线要全面发动文旅行业单位场所紧盯风险隐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畅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主动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彻底清理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堆放的可燃杂物,并纳入单位防火检查重点内容。按照《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转发<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的通知》(苏教监管函〔2022〕10号)明确的职责分工,开展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要广泛发动基层力量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对于能当场改正的,及时进行制止、劝阻;对于问题严重的,建立隐患清单,加强动态跟踪,逐项督促整改。

(二)强化警示教育。各条线及各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重要意义,普及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管理常识,引导广大群众共同维护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畅通。广泛发动居民群众举报身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实施综合治理。各条线要联合消防救援部门,对整改完毕的单位场所开展“回头看”,纳入日常安全检查重要内容,严防问题隐患反弹。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广告牌等障碍物,以及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问题,要加强全链条、全过程管控,落实标识化、规范化管理。

三、任务分工

各镇(区、街道)文化站按照属地原则要求,负责辖区内行业领域的整治行动,机关各科室、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博物馆按照管业务原则要求,负责业务领域的整治行动,文旅各单位场所按照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对照工作措施内容,认真组织隐患排查治理、警示教育和“回头看”等活动。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推进阶段(2024年4月12日前)。结合“生命至上,隐患必除”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工作落实,结合行业实际,印发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进行专题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4月13日至2025年12月)。各条线要按照打通“生命通道”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全面排查,按照整改难易程度,分类制定年度计划,科学确定整治目标,逐年推进整治攻坚。2024年6月底前,全面摸清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隐患问题,建立底册清单。2024年12月底前,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车通道、救援窗口,以及消防救援操作场地,完成永久性的标识化管理。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2月底前)。坚持边整治、边调研、边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健全完善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检查指南和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文旅行业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及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落实“两个至上”、强化“两个根本”,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督促文旅企业单位,压紧压实消防安全防范责任措施,推动各项任务目标落地见效。

(二)坚持统筹推进。各条线要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与“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统筹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推动解决影响消防“生命通道”的深层次突出问题。

(三)严格监督问效。各条线要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坚决予以通报批评、整改督办,问题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

从4月起,各条线于每月21日前上报《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情况统计表》;11月18日前,各条线要将本年度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情况总结报送至局安全生产监管科。

联系人:李阳,联系电话:0513-81996239,电子邮箱:rdwlsc01@163.com。

附件:1.《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情况统计表》

2.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标准

附件1:

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部门: 填报时间: 填表人:

序号

类别

存在问题的单位底数(家)

存在问题情形底数(处)

主动拆除违规设置的铁栅栏、防盗网、广告牌(处)

责令拆除违规设置的铁栅栏、防盗网、广告牌(处)

强制拆除违规设置的铁栅栏、防盗网、广告牌(处)

已拆除违规设置的铁栅栏、防盗网、广告牌总数(处)

拆除障碍物面积(平方米)

集中清理消防车通道障碍物(处)

集中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

1

直属单位

2

文保单位

3

歌舞娱乐场所

4

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

5

游戏游艺场所

6

剧本、密室娱乐场所

7

A级景区

8

星级饭店

9

旅行社

10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11

合计

附件2:

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的有关规定,单位或者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沿途标志和标线标识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消防车通道路侧缘石立面和顶面应当施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

(二)无缘石的道路应当在路面上施划禁止停车标线,标线为黄色单实线,距路面边缘30厘米,线宽15厘米。

(三)消防车通道沿途每隔20米距离在路面中央施划黄色方框线(不得与消防车登高操作面划线重叠),在方框内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黄色方框线长宽不小于2m×1.5m(若受条件限制,无法满足醒目度要求,应按4:3比例加大标志的尺寸)。

消防车通道路侧禁停标线及路面警示标志示例

(四)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路面,按照消防车通道净宽施划禁停标线,标线为黄色网状实线,外边框线宽20厘米,内部网格线宽10厘米,内部网格线与外边框夹角45度,标线中央位置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禁停标线长宽不小于2m×1.5m(若受条件限制,无法满足醒目度要求,应按4:3比例加大标志的尺寸)。

消防车通道出入口禁停标线及路面警示标志示例

(五)在消防车通道两侧设置醒目的警示标牌,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道,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警示标牌长宽不小于1m×0.6m(若受条件限制,无法满足醒目度要求,应按5:3比例加大标志的尺寸),底边离地高度不低于1.6m。

消防车通道禁止占用警示牌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