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35548/2021-00011 | 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文号: | 东文广旅〔2021〕7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2-02 | 发布日期: | 2021-02-02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县文广旅局关于印发《全县文化和旅游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宣传教育 方案》的通知 |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镇(区、街道)文化站,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
根据县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制定《全县文化和旅游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宣传教育方案》,希认真贯彻落实。
如东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02月02日
全县文化和旅游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健康宣传教育方案
根据县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为常态化疫情防控提供舆论保障,进一步做好我县文化和旅游领域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时刻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掌握舆论的主动权,本着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大宣传力度,全面落实防控措施,切实防范疫情输入风险。
二、工作原则
采取线上引导与线下沟通相结合、政策解读与知识普及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冬春季传染性疫情发展趋势,及时收集和发布疫情防控的最新进展信息,积极稳妥地做好疫情防控舆论引导工作,营造全民重视、全员参与、全力防控的防疫氛围,确保健康宣传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 主要内容
(一) 各直属单位、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要统筹协调
好本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立防控工作领导组,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措施,解决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宣传引导,指导正确对待科学防护,通过室内外电子屏、宣传栏等各类宣传载体投放宣传标语、宣传画和宣传视频,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
(二)在旅游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力宣传新冠肺炎防治政策和基本知识,切实提高从业人员自我防控意识和分析研判能力,一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三)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景区要积极做好新冠肺炎预防和宣传工作,对旅客做好防疫知识宣传,充分利用室内外电子屏加强疫情防控宣传。
(四)文化馆(站)、图书馆(室)、博物馆和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以及文化娱乐场所,对进入公共文化场所人员一律要求做好戴口罩、测体温、扫码等防疫措施,从严控制群众文化活动数量和规模,严格执行活动报批或备案制度。
(五) 各直属单位公众号对上级最新疫情信息、防控措施、国家省市县防疫工作精神做到应转尽转,转发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后台留言要加强管理,对网上反映情况要快速核实跟进,及时约谈,落实措施,事后复查。
(六)加强针对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文艺作品的创作,采用快板、歌曲、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疫情防控优秀事迹、防疫模范、优秀措施加强宣传报道。
(七)做好应急广播使用,对各单位广播的使用进行指导,及时提供最新防疫通知,更新、丰富宣传内容。
(八)文化馆、图书馆、各文化站制定并实施线上培训、展览、知识普及方案,对线下活动做好督查,对线下活动人员做好引导,严格落实防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