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35548/2023-00032 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通知
发布机构: 办公室 文号: 东文广旅〔2023〕20号
成文日期: 2023-04-18 发布日期: 2023-04-1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生命至上, 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生命至上, 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1-21 08:50 累计次数: 字体:[ ]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镇(区、街道)文化站,各文化

旅游经营单位:

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现将《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生

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

真抓好贯彻落实。

如东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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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生命至上,隐患必除”

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为持续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坚决确保全县

文化和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形势始终保持平稳,决定自即日起至

2025 年底,在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组织开展“生命至上,隐患

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

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巩固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按照“防住重特大、盯着小而

险、紧跟新情况、消除空白点”的工作思路,切实履行行业监管

职责,全力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全面提升单位本质消防安全水平,

坚决防范和遏制火灾责任事故,确保行业持续保持安全稳定。

二、整治重点

紧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旅游星级饭店、

文物古建筑、文博场馆、A 级旅游景区、旅游民宿和剧本娱乐经

营场所等新兴行业领域重点场所,重点整治下列 13 类情形:

1.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违规锁闭、封

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道、楼梯间堆放易燃、

可燃物品,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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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未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

并设置警示牌,消防车通道、灭火救援场地被占用、堵塞。

2.既有建筑因原商业功能调整为娱乐等功能,造成设置楼层

不符合规定、疏散宽度不足或防火分区超面积、火灾荷载增大、

消防设施不配套等问题;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违规设置夹层、

中间仓库;中庭、走道或室内步行街违规占用;存在“三合一”

现象(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

通空间内)。

3.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瓶装液

化石油气、燃点小于 60℃的醇基燃料等新型燃料;燃气管线、

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

4.餐饮场所内厨房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排油烟罩及烹饪

部位未按规定设置自动灭火装置,排油烟管道未按防火分区设置,

且未按照规定设置防火阀,排油烟管道未定期清洗。

5.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

械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未

按规定设置或者保持完好有效;存在影响火灾探测器、洒水喷头、

排烟口、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障碍物;存在影响消防水

池、消防电源持续可靠供水、供电的缺陷。

6.电缆井、管道井在每层楼板处未进行严密封堵,电缆井、

管道井堆放杂物;存在影响防火分区、防火分隔完整性的开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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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孔洞;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在每层

楼板处采用的防火封堵措施未保持完好有效;防火卷帘下方放置

障碍物;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常闭。

7.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未持证、未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既有

建筑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在屋面、地下室等区域搭建临时用

房或分隔功能分区,仿真“绿植”“树木”等装饰装修大量使用

易燃可燃装饰材料;违规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8.未按照《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

(GB/T 38315—2019),根据业态、危险源等制定针对性应急预

案并组织定期演练;未组织全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员工

不能熟练掌握“一懂三会”(懂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

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

9.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

安全责任人未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担任,未建立消防安

全组织架构,未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九小场所”

未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多产权、多使用权单位未明确各方的

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能熟练掌握应急处置

程序要求。

10.单位未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对场所进行现场拉动

测试,微型消防站队员未能及时到场或不了解初起火灾处置流程,

不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器材并能有效处置初期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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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擅自增加用电设备,长时间超负荷

运行电器设备,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电气线路未采取穿金属

导管、安装封闭式金属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电源插座、照明开

关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配电箱及开关设置在仓库内;照明灯

具及电气设备、线路的高温部位与窗帘、帷幕、幕布、布景、软

包等装修材料的距离不足,灯饰未按要求采用难燃性或不燃性材

料,可燃材料仓库内使用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12.未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

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

点部位,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未设置防火标志、未明确责任部门、

责任人,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未制定

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加强日常防火巡查。

13.未按要求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电动自行车或

其蓄电池违规在建筑内停放或充电。

三、整治措施

(一)组织培训。县局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

的方式,组织本部门参加排查人员以及本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

责任人、管理人等重点人员进行培训,督促其掌握检查重点、标

准和要求。同时,督促本行业系统单位全面开展“五个一”活动

(向社会作出 1 份消防安全承诺,开展 1 次消防安全自查,维护

保养 1 次建筑消防设施,组织 1 次全员培训,开展 1 次全员应急

疏散演练),并签订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

(二)集中整治。局相关职能科室、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要在组织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全面摸清底数,查清查实隐患,建

立隐患问题清单,填写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督促有关

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实行整改销号制度。

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采取吸纳消防安全专家参加、邀请消

防技术服务机构参与等方式,科学合理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对存

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在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的基础上,同步

抄送当地消委办,由消委办提请当地政府综合采取挂牌督办、联

合执法、约谈警示等措施督改。

(三)强化曝光。县局将积极协调主流媒体,或者利用局微

信公众号等平台,结合实际组织对本行业本系统突出消防安全问

题进行集中曝光,督促本行业本系统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切实做到曝光一批、警示一类、教育一片。

(四)纳入考评。年度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将纳入本

行业系统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内容,以考促干、以考促建、

以考促优。

四、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共三年时间,以一年为周期,接续开展三轮整治。

每轮整治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四个集中措施,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一)部署发动(每年 3 月底前)。按照上级统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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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县局结合实际召

开会议进行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

和措施,细化工作要求,对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作出具体部署。

(二)组织实施(每年 4 至 11 月份)。相关职能科室及文

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按照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本行业消防安全排

查整治,逐家排查、建立台账、列出清单、督促整改,形成闭环

管理。定期进行研判调度,加强检查督导,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责

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每年 12 月份)。各业务条线要认真总结

当年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谋划

下步工作,不断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

预防机制。县局成立检查组,对本行业领域内的工作开展情况进

行抽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评价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调度。全系统要持续树牢安

全发展理念,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主要领导亲自研究、

分管领导具体推进,定期指挥调度、会商研判,组织约谈提醒,

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分工协作,形成治理合力。全系统要按照“党政

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及《江苏省消防条例》《江苏

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各尽其职,

各负其责,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

隐患。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

制,形成消防安全监管合力。

(三)强化检查督导,落实监管责任。县局成立专项督导组,

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查暗访检验行动措施落实情况。对

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要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

的,要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要组

织约谈,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