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67698107/2015-00005 分类: 广播、电影、电视    通知
发布机构: 传媒中心 文号: 东广〔2015〕11号
成文日期: 2015-04-24 发布日期: 2015-04-24 有效性: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
来源: 传媒中心 发布时间:2015-04-24 11:14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

 

中心(集团)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劳动纪律,强化考勤考核,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现就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通知如下:

1.严格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不进行打卡签到、签退又不说明情况的,一次扣10分。帮他人打卡的,每次扣10分。迟到、早退,从上下班规定时间起,30分钟之内扣1分,30分钟至1小时扣2分,1小时以上记半天旷工。新闻采访人员参加各种会议、活动迟到、早退或中途退场影响报道的,一次扣3分。驾驶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接送记者或相关人员,上班迟到或早退,有关责任人每次扣3分。

2.请假必须至少提前一天申请,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者,病假每天扣1分(病休必须提供医疗定点单位出具的证明),事假每天扣4分。伪造请假理由,病假不在家休息,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全部考核奖。1个月以上病假的,扣除全月考核奖。全年累计病假1个月、事假半月以上的当年不能评为先进。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作旷工处理。部门擅自批假或隐瞒不报的,请假人作旷工处理,部门负责人扣10分。婚假、产假、探亲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3.旷工1天扣除当月奖金的50%,1天以上扣除当月全部奖金,工资按规定扣除。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作辞退处理。

中心监察室需进一步加强考核督查,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特此通知。

 

 

如东县文化广电传媒中心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