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67698107/2013-00019 分类: 广播、电影、电视    通知
发布机构: 传媒中心 文号: 东广〔2013〕38号
成文日期: 2013-08-21 发布日期: 2013-08-21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印发《第三届职工文化艺术节“放飞梦想?辉煌广电”纳凉晚会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第三届职工文化艺术节“放飞梦想?辉煌广电”纳凉晚会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传媒中心 发布时间:2013-08-21 16:55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第三届职工文化艺术节“放飞梦想·辉煌广电”纳凉晚会活动方案》的通知

 

中心(集团)各部门,各广播电视服务站:

《第三届职工文化艺术节“放飞梦想·辉煌广电”纳凉晚会活动方案》已经中心(集团)党组讨论通过,现予印发,希认真贯彻执行。

 

 

                     如东县文化广电传媒中心

                         2013年8月1日

 

 

 

 

第三届职工文化艺术节

“放飞梦想·辉煌广电”纳凉晚会活动方案

 

为丰富机关文化生活,展现广电团队的精神风貌,展示广大干部职工的多才多艺,中心党组决定举办“第三届职工文化艺术节放飞梦想·辉煌广电”纳凉晚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晚会目的

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广电系统员工彼此熟悉、增进感情,让广大干部职工的艺术潜能得到挖掘、热情得到激发、才智得到发挥、精神面貌得到提升,为实现广电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和精神动力。

二、时间部署

(一)8月上旬~8月中旬,各部门要切实按照活动要求,广泛发动、精心策划,认真组织编排。8月15日前将参演节目的内容、形式、人数及有关意见和建议等报办公室707陈怡融处。

(二)9月上旬,中心(集团)党组将对各部门准备的节目进行验收,届时各部门必须提前做好验收准备,包括演员必须按时到场,服装(不作硬性要求)、道具、音响、碟带必须及时到位,表演的节目动作、台词必须熟练掌握。未通过验收的节目不得参加演出,取消评比资格。

(三)9月中旬,“第三届职工文化艺术节放飞梦想·辉煌广电”纳凉晚会正式演出,组织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观看(具体演出程序,另行通知)。

三、晚会地点

县行政会议中心(可容纳观众800人)。

四、奖励办法

为了体现部门的号召力、凝聚力及团队合作精神,晚会对参演节目质量进行评比奖励。一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二等奖4名,奖金各4000元;三等奖8名,奖金各3000元;参与奖若干名,奖金各1000元。

五、评奖方法

组织评委,按照表演形式、节目质量、现场效果、组织程度四个部分对各部门节目进行综合评分,评出一、二、三等奖及参与奖,并现场颁奖。

六、组织要求

1.本次“放飞梦想·辉煌广电”纳凉晚会参演节目以部门为单位自行策划、组织编排(往年参演过的节目不得同内容重复参演),一个部门必须参演一个节目,也可由两个或多个部门共同合作出演,但平均一个部门必须出演一个节目。节目形式舞蹈、器乐、小品、相声、表演唱等均可(独唱、合唱节目除外),各部门参演节目要力求多样化、有个性、水准高。

2.鼓励基层站所组织节目参与。

3.各部门要认真组织、策划节目形式时起点要高,节目质量要上档次,要支持、鼓励部门员工积极参与,合理安排时间进行排练,参演的节目要注重艺术水准,兼顾趣味性、娱乐性、观赏性,演出时服装、道具要精心准备,LED屏画面内容由各部门按照节目需要自行制作。

4.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活动方案规定的时间部署,准时组织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