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函
来源: 外贸科 发布时间:2023-09-15 17:0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有关供应商:

我单位就组织我县企业参加第六届广州五金交易会展位布展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工程资质的投标人按下列要求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第六届广州五金交易会展位布展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要求:

本项目为我县第六届广州五金交易会展位特装搭建项目,预算20万元。投标人设计施工效果图,测算工程所需辅材、配件及人工费用等,了解项目详细概况,以保证报价的合理性和正确性。报价单位如对采购方案及采购需求有不明确可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丹丹 曹海光,电话:0513-8452384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工程项目内容的资质要求;

3.具有履行本工程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为第六届广州五金交易会90m2,10个摊位的特装布展等。地点为广州南丰国际会展中心。

具体清单如下:

1.光地90m2,铺上展览专用地毯。

2.特装内搭建10个摊位,每个摊位9m2,需使用发光灯箱门头、楣板和层板。

3.接待台10组,洽谈桌椅10套展览专用桌椅(一桌四椅),吧椅为展览专用吧椅。

4.造型结构为木结构框架为主,内刷防火涂料。

5.灯光照明充足,插座10个,照明用大白光,灯光亮度以无死角照明为标准。

6.美工制作LOGO文字等采用雪弗板、即时贴等材料。

项目施工及质量要求:

1.所有投标人用于工程量清单项目中采购的材料必须是正规厂生产的,完全符合国家相应法律法规以及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拒绝不合格材料及产品进场。如国家具有相应强制要求的,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2.布线及安装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3.本项目因质量、施工、安装等问题而发生安全事故,成交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五、采购项目要求:

1.投标报价文件中必须列出所投项目与本询价采购函中技术要求的偏离程度。

2.采购单位可要求成交单位在施工前提供材料的供货质量验收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整体或者部分分包。

六、时间要求:成交单位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签订中标合同并于10月13日-14日组织项目施工,工期2天,工程完毕,接受验收。施工地点:广州南丰国际会展中心。

七、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先预付工程款的50%用于材料费,待项目经验收合格使用后,凭发票支付剩余款项。

八、结算方式:中标单位凭政府采购供需合同、项目验收单(经验收合格)及正式发票报如东县商务局审核后按规定办理资金结算手续。

九、询价须知及要求:

1.投标报价资料(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所投项目的施工参数,技术偏离说明;

③据招标方工程量清单作详细的清单单价及报价(具体格式见附件一报价单);

④质保、施工及工程质量承诺书;

⑤付款承诺、工期承诺;

⑥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以上①-⑥项资料必须全部提供,并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公章。

报价资料必须提供“正本”、“副本”各一套,按照以上序号装订,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具有有效资格的合格供应商可参加报价,报价中包括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费、安全及防护措施费、施工现场清理及垃圾清运费用、材料、劳务及税、费等全部费用。同时,报价也应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3.投标人必须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分项分别报单价,并合计总价。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2日下午3时;递交地点:如东县富春江中路1号如东县商务局20511室。

十二、程序及成交原则:采购方(询价小组)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和本询价采购函要求对报价单位的资格证明文件以及项目工程报价文件进行审查,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询价成交原则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中确定成交中标人(参加询价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资料中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十三、成交原则:

本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总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

十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人投标无效:

1.投标人未按本函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

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本函要求的;

3.投标文件未按本函规定的格式制作的;

4.投标文件未按本函要求盖章及签署的;

5.投标人提供虚假、伪造、过期资料的;

6.报价资料漏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本函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货物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8.同一个标的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9.不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同一人作为授权委托人进行投标报价的;

10.投标人未按本函要求携带相关投标资料的备查原件到投标现场的;

11.投标文件未对本函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12.投标文件违反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函中另有规定为无效投标情形的。

十五、其它说明:

1.本项目的所有项目为一个标的,采购方不接受不完整的投标报价;参加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投标被视为认同本询价采购函的全部要求和条件。

2.无论成交与否,参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

3.成交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4.如东县商务局地址:如东县掘港镇富春江中路1号;项目联系人:王丹丹 曹海光,电话:0513-84523842。

如东县商务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