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工商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如东县 发布时间:2010-01-12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如东工商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09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根据《如东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通知》的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取得明显成效。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依法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制度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一是加强领导组织建设。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规划和安排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具体开展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并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收集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和发布制度。先后完善了《如东工商局信息报送制度》等信息公开制度,促进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三是坚持送审制度。做到重大信息不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不公示,一般业务信息不经分管领导签字不公示。

二、创新形式,多渠道发布政府信息

近年来,我局按照县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既构筑高质量、高标准的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又不断创新推进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发挥网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重点加强部门网站建设,及时做好网站信息添加更新工作,不断充实和丰富网站内容。坚持本局工作动态等工作情况的一系列相关信息的及时更新。同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和对中国如东门户网站部门信息公开专栏内容的同步更新工作。

(二)不断创新公开形式,积极探索新的公开渠道

本着更好地让群众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出发点,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一些其他的信息公开形式。

一是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局同志认识到在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二是不断加强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明确区分公文类政府信息和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布的领导、审核工作,采用规范发文稿,每个政务信息产生时就由局主要领导审批时明确该信息为“主动公开”、“部分公开”还是“免于公开”,对免于公开的必须说明具体理由。三是不断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必须及时更新。四是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得机关各科室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五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评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奖惩。

三、加强公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

(一)做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动公开。目前,我局已公开了机构设置、职能与职责、领导分工、业务工作等内容。

(二)不能公开的内容杜绝公开,禁止上网。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审核把关。通过规范审核信息发布程序,避免了不能公开信息的非法发布和公开。

(三)对申请公开的信息,依程序公开。对企业、社会公众和其他组织需要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依程序公开。

到目前为止,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尚不存在典型案例。我局将继续按照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及时梳理信息公开项目,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完善网站服务功能,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