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营商环境提升年”实施意见
来源: 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2-03-01 11:30 累计次数: 字体:[ ]

优质的营商环境是城市投资吸引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促进市场主体“活之又活”,推动行政审批“简而再简”,服务企业发展“好上加好”,优化扶持政策“实而更实”,加快打造便利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以高质量营商环境助力如东高质量发展,现制定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营商环境提升年”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部署,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市场主体期待和诉求为导向,突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惠企便民的服务举措重点,实施一批突破性、引领性的改革举措,全力营造办事更方便、政策更惠企、服务更贴心、群众更满意的一流营商环境,打造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如东市监品牌,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如东建设现代化新篇章提供强力支撑。

二、目标要求

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难点”, 通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在坚持公平竞争、遵循市场规律、激发创新活力、加强法制保障和打造宜居宜业环境上下功夫,对照南通市2022“营商环境提升年”实施意见,积极学习借鉴复制先进地区营商环境改革经验,不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力度和水平,确保市监系统改革创新举措成效显现,助力全县营商环境明显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显著提高,城市竞争力不断增强,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良好经营环境。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沈卫华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分局和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各科室(直属机构)承担相应职能,加强政策举措业务指导,确保措施传导不变形;各分局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对照本实施意见, 根据辖区特点做好统筹,扎实推动各项营商环境提升举措落地落实。

(二)加强宣传推广

将营商环境宣传纳入县局宣传工作重点,提升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感知度和影响力。开展营商环境和涉企政策宣传指导,及时宣传报道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的实践和成效,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政策宣传。(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各分局)

(三)加强惠企担当

强化担当意识,解放思想、靠前服务,在服务事项明确后,由“你找我”被动受理向“我找您”主动提供咨询服务转变。完善主动靠前服务制度,推动各部门在服务企业中放大“服务者”角色,让企业越来越有归属感。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确保职责不明或交叉、边界不清的事项顺利处理解决,杜绝推卸责任、办事拖拉等现象。(牵头部门:机关各科室、各分局)

(四)加强督查评价

第十八纪检组、局机关党委将对营商环境提升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畅通企业反映问题渠道,针对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开展明察暗访,适时对服务企业过程中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行为进行通报,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严肃依法依规处理。(牵头部门:第十八纪检组、机关党委)

附件: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举措18条

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举措18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