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工作总结暨2014年工作思路
来源: 药监局 发布时间:2014-01-03 16:54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3年工作总结暨2014年工作思路

如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2月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努力提升科学监管水平,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保障了全县人民的用药安全。

2013年工作总结

一、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药品安全良好氛围

1.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6月22日在文峰大世界门前广场举行“百佳药师进万家”安全用药宣传暨“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活动启动仪式。为28家零售药店集体授牌,确定为我县首批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单位。邀请执业药师参加活动,现场提供涉药咨询。9月1日在掘港镇古池社区举行“安全用药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授牌仪式,向全县首批30家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进行了授牌。联合掘港镇、县科协组织开展了安全用药现场咨询活动。

2.扎实开展基层科普宣传。我局今年着重强化对基层百姓的食品药品知识科普宣传,先后组织了5次进乡镇、3次进老年大学、2次进校园、1次进建筑工地等系列宣传,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走进”活动,开展药品、保健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清理家庭小药箱、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假劣药辨别。累计接受群众咨询35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回收过期失效药品800余盒,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3.积极推进科普宣传站建设。今年,我局按照“统一规划、先行试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分两批在全县14个镇的行政村(居)建设了70家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首批“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建设时,为扩大科普宣传站的覆盖面,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提高科普宣传站的知晓度,每个镇均精心挑选了2-4家社区(村居)作为试点,并集中举行了授牌仪式。第二批“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建设改全面试点为局部整体推进,选择了2个镇进行全面建设,所辖社区(村居)做到全覆盖。活动场所从首批建设时以社区(村居)委会为主,逐步扩大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学校、药店。

二、健全责任体系,落实药品安全监管责任

我局积极发挥药品安全委员会牵头单位作用,年初制定出台了县药安委工作要点,明确全年工作的重点任务。年初召开的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上,与各镇、各成员单位签订了药品安全责任书,下发《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细则》,明确各镇、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重新明确了全县各镇协管员,各村、居委会信息员,将药品监管力量覆盖到镇、村,建立了村、镇、县三级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年中还召开了药安委半年工作会议,各成员单位分别交流了上半年工作情况、下半年工作打算。最近我局代表药安办对各镇、各部门进行了年终考核。

三、强化药械监管,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1.全面推行电子信息化监管。今年我局制订完善了药品电子监管与远程监管工作制度,加强药品电子远程监管工作机房的建设,对全县药品经营企业进销存数据、药品电子监管码核注核销情况、预警处理情况进行监控,在药品经营企业全面推行远程电子监管和视频监管,切实做到对药店质量负责人、在库药品、设施设备、环境及服务全程监管,利用医保平台,提升监管工作效率和监管工作水平。

2.着力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今年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加强基本药物的日常监督检查,保障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基本药物评价性抽样工作,全年共抽取基本药物80批次,合格率100%。今年还配合南通市药检所药品快检抽样500批次,确保了基本药物的日常监督及质量安全。

3.扎实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我局先后组织开展了春节前药品安全大检查、中药质量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定制式义齿专项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药品“两打两建”等十余项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662家,出动执法人员2232人次,发现问题1685条,提出责令改正意见657条,有效规范净化了我县药械市场,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用药用械安全。

4.健全完善药品诚信体系建设。对全县4家药品批发企业和237家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信用等级记分评定工作,通过动态评定,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诚信经营的行为,提升规范经营的意识。今年我局全面启动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会同县卫生局制订《如东县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对全县医疗机构实施药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进一步促进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

5.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工作。今年我局进一步拓展基层报告单位,落实人员,加强指导,全年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445份,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报告447份,占31%,医疗器械不良事件505份,均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四、强化稽查执法,狠抓大案要案查处

1.突出重点,提高药械稽查质量。采取“分片包干、任务到组、责任到人”监管模式,对辖区内涉药单位开展地毯式检查,对有怀疑的品种当场抽样核查,全年完成监督抽样120批次,评价性抽样80批次,发出稽查协查函件78件次,协查药械品种100余批次。全年已接到群众涉药(械)举报30余起,其中立案查处5起,有效地打击了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

2.深入挖掘,开展大案要案查处。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涉药、涉械案件55起,结案57起(含去年立案),当场处罚案件7起,涉案金额合计320.08万元。我局与公安部门联合查处了“8.22”生产销售假药案及“8.03”生产销售假药案两起案值较大的案件。其中,“8.22”案件是我县某医药公司销售的非标示企业生产的跌打丸(后经南通药检所检验,该品种不含有跌打丸药品主要成分三七和血竭)案,不完全统计案值达7525万余元,“8.22”生产销售假药案分别由省药监部门和公安部门督办,后又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及公安部督办。目前该案的人员华鑫药业法定代表人兼企业负责人崔某、销售人员李某、原料采购人员陈某被取保候审,直接责任人质量负责人朱某、生产负责人栾某正在网上通缉。“8.03”生产销售假清凉油案是本县一日用保健品生产企业假冒上海中华药业的清凉油批准文号生产并销售清凉油,经初步调查涉案货值超过二百万元。

3.部门联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今年我局与卫生部门联合查处了一起药店无证行医行为,一起社区卫生服务站从无证单位购进药品的行为,维护了医疗市场秩序,规范了药品经营行为。

五、夯实监管基础,保化监管步入正轨

1.扎实开展许可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审批环节最少、时限最短、手续最简便的原则,在程序不减、标准不降的前提下,简化流程,压缩时限,做好现场验收和相关指导工作,全年,发放保健食品流通许可审核意见书64件。

2.认真开展打“四非”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出动执法人次60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1车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201家,抽样快速检测14批次,发函核查28批次保健食品,发现24批次假冒标示生产企业生产,对4家涉嫌经营假冒保健食品的经营企业立案查处。

3.切实强化保化日常监管。加大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积极推动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登记备案,开展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的整治,做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八不准”宣贯检查,认真开展保健食品风险监测工作。


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是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与职能转变的关键之年。全年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以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任务,更新思想观念,理顺工作关系,适应改革发展需求,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推动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和谐如东作出新的贡献。

一、整合监管资源,理顺工作机制,开创食品安全监管新局面。

(一)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1.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按照上级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指导意见,加快改革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切实加强县、镇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能力建设,确保职能、机构、队伍、装备及时划转到位,保障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

2.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县、镇监管责任到位。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机构作用,加快构建覆盖村、居的协管员队伍。全面推行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加快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基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

3.探索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特别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餐厨废弃物管理的调研,积极探索符合我县实际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二)扎实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

1.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调味品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继续开展“地沟油”、调味品等治理整顿。

2.开展私屠滥宰和“注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严格生猪定点屠宰行业准入,严惩收购屠宰病死畜禽、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行为及为其提供场所、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严厉打击销售无检疫检验合格证章或检疫检验不合格肉品等违法行为。

3.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规范保健食品市场准入,以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保健食品为重点开展整治,依法打击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行为,严厉查处套用、冒用批准文号、违法发布广告等行为。

4.开展食品标签标识问题专项整治。认真执行食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突出治理虚假、夸大、遗漏标识等问题,严厉打击篡改生产日期、伪造产地、违法涂改标签、伪造冒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违法行为。

5.开展学校食堂、农村群体聚餐专项整治。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标准化改造。切实抓好农村群体性聚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聚餐申报等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6.开展小作坊、小摊贩专项整治。按照“引导扶持一批、限期整改一批、关停取缔一批”的要求,加强分类指导,支持集中发展。

(三)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1.强化监管执法。扩大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抽查、市场巡查范围,加大执法抽检频次,建立健全部门间、区域间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强化跨部门、跨区域信息通报和案件协查,及时彻底查处不合格产品。

2.加大惩处力度。持续打击制售“地沟油”、“瘦肉精”、“注水肉”、“病死(害)畜禽”,以及在保健食品中添加违禁物质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与司法机关加强沟通协调,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严厉惩处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3.做好“两法”衔接。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咨询会商和“黑名单”制度,对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线索,依法取证、及时移送,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四)不断加快基础能力建设步伐

1.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以提升快检、筛查能力为重点,统筹强化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推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培育第三方检验机构,规范委托检验行为,提高食品质量检测结果公信力。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大检测投入,提升自检能力。

2.突出风险监测和风险预警。按照“统一计划实施、统一经费渠道、统一数据库、统一结果分析”的要求,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组织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3.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根据国家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资源,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设。重点加快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肉类、蔬菜、酒类、保健食品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大力推广食品安全检测先进技术和电子追溯系统。

(五)积极稳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舆情监测机制,出台舆情处置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息员和网络评论员队伍作用,加强舆论正面引导。

2.加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建立健全统一指挥、步调一致的协调联动应急处置工作平台,有效处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降低影响和危害。适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

3.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机制。规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加强信息发布前的沟通和论证,及时、客观、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六)着力强化食品企业主体责任

1.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完善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全面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量化分级管理。

2.督促企业强化内部管理。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强化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督促所有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制,推动更多食品工业企业通过诚信管理体系(CMS)评价。

(七)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1.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强化食品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培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协管队伍业务培训。

2.积极营造食品药品安全氛围。在2013年建成的首批30家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建设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的建设,力争2014年上半年所有村居全面建成。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加强先进人物、诚信典型宣传。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完善投诉举报综合处置机制。

3.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区、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发挥示范效应。

二、强化规范执法,加强网格监管,助推药品安全监管新突破

(一)强化责任体系建设,落实药品安全各方责任。

进一步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贯彻落实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力度。充分发挥药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协调作用,与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交流,积极发挥联席会议、联动监管、联合执法等制度的作用,横向联系,密切配合,大力推进监管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理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运作,形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有序、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实行多部门联动,加强宣传教育,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1”《药品管理法》实施纪念日、“12.4”法制宣传日、全国安全用药宣传月、全国科普宣传周等为契机,大力开展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同时积极宣传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提高公众认知程度。

(二)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严格落实基本药物生产、配送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督促企业按照GMP、GSP的要求从事生产、配送,将中标价格明显低于成本的基本药物品种、中药注射剂等品种列为监管重点,掌握药用原辅料来源追溯和生产过程中物料平衡等关键点,坚决防止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加大对配送、使用环节的检查力度,做到全程动态监管,加强基本药物的日常监督检查,保障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合法权益,切实承担起监管责任。

(三)建立健全工作流程,稳步推进行政许可、GSP认证工作。

2013年11月起,市局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委托县局全面负责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零售)、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发等四项行政审批事项。2014年将以行政审批属地管理,行政许可权力下放为背景,严格实施新版GSP,切实提升药品流通企业硬件设施和服务质量。为迅速适应新形势,我们将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证书行政许可操作流程、制度,精心组织GSP认证检查,建立重大准入的合议机构,做好药品零售企业分类分级管理的试点工作。确保在行政权力下放后做到市场准入不乱,市场秩序井井有条。

(四)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强化药品安全全程监管。

1.加强药品生产源头监管。以实施新版GMP为契机,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帮促指导力度,以品种为主线,从药品生产原辅料供应商的审计、工艺流程、关键工艺参数、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检验放行、风险评估等环节严格按照新版GMP要求进行把关,特别是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严格督促企业按照新版GMP的要求进行整改,确保药品生产企业在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体系优化和硬件设施改造的同时,加强对药品生产的管理,提升上市药品质量安全。

2.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购进渠道管理。加大日常监管,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按《药品管理法》第十七、三十四条规定进购药品,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从具有GMP认证证书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或具有中药饮片经营资质的批发企业购进饮片。

3.加强对连锁门店的监管。加大对加盟连锁店的监督检查,要求加盟门店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药品检查验收记录。重点打击从非加盟企业配送中心进购药品行为,杜绝加而不盟、连而不锁的情况,规范加盟连锁药店的经营行为。

4.加强对经营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的监管。对一次性使用输液器、注射器、助听器和隐形眼镜等产品进行监督检查,重点规范供货方资质,产品合法性审核和质量检查验收。

5.加强对含麻制剂等特殊药品的监管工作。加大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含麻黄碱复方制剂药品销售、采购和验收入库工作是否指定专人负责,购买含麻黄碱复方制剂药品人员的资质审核及证明材料留存、销售票据管理是否规范,药品销售流向、结算资金流向是否真实,药品进货验收是否符合规定。

6.加强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对医疗机构药械购进进行规范,重点对医疗机构执行供货方资质和药品合法性审核进行检查;强化药械储存、养护和过期药械处置监管;同时,加强对乡镇医疗机构注射室、手术清创室的药械管理。

7.加强对疫苗、生物制品监管。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疫苗、生物制品的购进渠道,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运输和存储设施设备配置及冷链运行状况的监控和记录等。  

8.整顿规范村卫生所(室)、个体诊所及社区卫生服务站。推进村卫生所(室)、个体诊所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按检查评定标准的要求,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规范药品的购进、验收、储存、使用等行为,及时完成监督、指导工作。督促村卫生所(室)及个体诊所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医疗器械采购、存储、使用等环节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五)加强部门协作联动,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

1.深入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打击生产销售假药、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各项整治措施,强化企业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推动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确保不发生源头性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依法查处持证药械经营企业超范围经营药械行为。对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企业超方式、超范围等违法经营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打击超范围经营生物制品和医疗器械行为,并依法进行查处。

2.建立联合打假工作机制,与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查处制售假劣药品的重大案件。完善联合查处涉药犯罪案件长效机制,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打击和防范对策,保证及时、准确地打击涉药违法犯罪行为。

3.依托举报、检查和抽验等多种手段,编织药品安全的“天罗地网”,让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无藏身之地。对制售假劣药品的大案、要案,追根溯源,全面清查制售窝点、流通渠道、仓储地点、销售场所和涉案人员,消除制售假劣药品的根源,坚决惩治不法分子和违纪人员,努力净化市场环境。

(六)加强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规范药品流通秩序。

开展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是促进企业自觉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道德意识和责任意识的有效举措。2014年将继续依据《江苏省药品批发企业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价标准(试行)》开展药品批发企业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价试点工作。继续以《南通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技术人员管理办法》、《南通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按照守信、基本守信、一般失信、严重失信的等级认定标准收集归类,实行分类监管,对受到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记分、质量负责人记分及其他问题受到行政警告的药品零售企业认真督促整改,严格按照GSP的要求,规范药店行为。

加大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的工作力度,大力弘扬守法经营、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行业风气,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构建和谐药品市场环境。进一步突出药品批发企业仓储温湿度控制、冷链运输、购进验收等关键环节,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强化药品、医疗器械购销管理,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格药品零售企业麻黄碱复方制剂、可待因、地酚诺酯等药品销售管理,防止出现流弊。

(七)强化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提升药械安全监测预警水平。督促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提高监测和报告意识,主动承担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的责任。通过培训带动、手册指导和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深化病例报告的质量评估和反馈,提高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认识水平及能力,促进病例报告表格信息填报完整、内容准确规范。

完善药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加强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建设,修订完善药品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形成科学管用、周密完备的预案体系,提高应急处置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开展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和专项应急演练,适时组织开展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参与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了全县药品监管执法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深入开展应急知识“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活动,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三、顺应监管形势、注重队伍建设,确保监管执法水平新提升

随着食品药品体制改革、职能转变逐步到位,食品药品监管队伍不断扩大,不同部门的人员整合,监管队伍正面临着一系列新旧转变,包括新旧职能的转变,新旧体制的转变,新旧监管方式的转变。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素质,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着眼未来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成为当前基层食品药品监部门亟待解决的首要任务。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鉴别能力。

不断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增强监管执法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审时度势,认真分析和研究食品药品监管形势、趋势和态势,善于从经济政治建设的高度来考虑和谋划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二)加强干部培训工作,提高学习思考能力。

随着执法人员的整合到位,针对所在工作岗位,强化任职资格、工作适应性培训,以实际工作需求为导向,以岗位职责、岗位分类为基础,以初任、任职、专门业务、更新知识为基本分类,制定出分层次、分阶段的培训计划,每年举办一、二期专题学习班,有针对性地选派干部参加知识更新和专门业务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效率。进一步拓宽激发人力资源开发和发挥的有效途径,鼓励自学成才,采取素质教育与学历教育"双管齐下"的办法,推进药监执法人员继续教育。运用多媒体和网络技术手段,为干部自学提供便利的条件,促使培训工作范围广、效率高、效果好,真正培养出一支具有多门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三)更新思想观念,提高开拓创新能力。

通过各层次的培训、学习,树立监管执法人员创新的观念。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保持良好精神状态,不断总结新经验。以观念创新为先导,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工作创新。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开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局面。通过各层次的培训、学习,形成监管执法人员创新的思路。既要全面准确地把握国家、省、市、县有关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又要真正弄清楚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管态势和熟悉周边地区食品药品监管态势,综合研究,理出新的工作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加强法制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建立干部学法制度,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组织干部全面的、系统的学习通用法律知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知识,掌握相关的技能,准确运用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按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建立和完善干部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五)强化实践锻炼,提高沟通协调能力。

坚持干部下基层制度,深入基层监管单位调查情况,了解动态,见微知著,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坚持开展调查研究,每年就一两个重点问题,深入调研,认真思考,撰写调查报告,指导工作。根据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动向,制定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行动预案,一旦出现食品药品制假售假活动,合理协调部署各职能部门力量,迅速、准确实施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