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芝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沿海经济开发区设立特检院分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基本情况及与监察关系
我县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单位为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南通分院如东所(以下简称“如东所”),非独立法人单位,人、财、物均由省特检院统管,南通分院代管,承担如东县范围内一般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安全阀校验(具体业务按设备类型实行省、市、县三级分工,如压力容器检验:Ⅲ类由南通分院检验、Ⅰ、Ⅱ类由如东所检验),其前身为“如东县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属于如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于2005年底划归省特检院。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涉及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八个环节,根据《南通市质监局与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事权划分》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南通市质监局“组织实施对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因此,在行政管理体制上,如东所不属于我县下属单位,在对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管上,我局也没有监管职责。
二、收到《建议》后,我局所做的主要工作
4月8日,我局即与如东所曹金华所长联系,将建议相关内容告知,曹所长当时正在南通分院办事,当即表示向分院领导汇报此事。
4月上旬,如东所将南通分院的答复书面送达特设科,其精神是:分院已向省质监局、省特检院申请,拟在如东洋口港成立“汽车罐车检测中心”,该中心也承担其它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检验、安全阀校验等)检验检测业务。
鉴于南通分院仅对建议的部分内容进行了回复,且准备设立的“汽车罐车检测中心”位置在长沙镇,不能有效解决建议提出的问题,5月底,特设科负责人再次与曹所长进行交接,请其对建议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会商,拿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如不能解决也请明确说明原因。
6月15日上午,如东所将《关于对如东县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电子邮件发给我局特设科。
6月中旬,我局起草了对037号建议的答复,并于6月下旬就建议中的有关问题与桑芝群代表进行了面对面沟通。
7月底,我局就桑芝群代表所关注的问题再次与特检如东所负责人进行了解和协商,并对我局如何推进相关工作进行了研究。
三、关于《建议》有关问题的解决措施及思考
沿海经济开发区是我县化工企业聚集地,由于化工企业的特点,在特种设备方面主要以使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为主,相应的安全阀使用数量也比较多,您在《建议》中所提的现状基本符合实情,有关以建立特检如东分院洋口分院等建议对于方便企业办事,促进沿海经济开发区的发展很有好处,但由于一些客观原因,有的问题可能在短期内无法解决,下面结合如东所的回复和我县现状就有关问题和您共同探讨:
1、关于设立洋口分院问题。如东所是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南通分院下属的最基层单位,负责如东县辖区内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根据如东所的介绍,目前如东所人机比(人员和设备比例)已基本匹配,能满足如东检验需求,南通分院不再考虑增加人员。像设立机构、增加人员此类事宜都是由省特检院作决定(新进人员列入全省招考)。南通分院在洋口港成立汽车罐车检测中心(包括压力容器检验、安全阀校验)是考虑到企业困难,土地早已划拨好,检验检测人员也是南通分院派遣。因此,鉴于特检机构管理的特殊性,在如东设立洋口分院的建议在短期内无法实施。
2、关于特种设备预约上门检验事宜。根据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种设备检验实行使用单位报检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十七条: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验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与申请人约定现场检验时间,按期实施检验,并在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检验报告。您所提出的建议检验机构像计量所采用企业预约上门的方式,目前,在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上基本上是按照这种方式运转的。如东所在回复中,也保证在企业报检后,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到现场检验。也请您对其履职情况继续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我局特设科反馈,我局会及时处理,并向上级监管部门报告。
3、关于安全阀的校验问题。根据特设相关法规规定,安全阀每年应校验一次,安全阀校验采取在线校验和离线校验两种方式,目前,我县安全阀校验基本上都是由如东所实施的,并且全部采取离线校验(即将安全阀拆下,送达检验机构校验)方式。由于在线校验设备比较贵(大约40-50万元),目前只有南通分院本部配置,如企业确因不能停产等原因,需要在线校验,目前可与南通分院安全阀校验室联系(联系人:姚亦斌。电话:13815207555.地址:南通市国强路119号),实行上门检测服务。
4、重视建议相关诉求,力促有关问题的解决。
我局接受县政府办承办此项建议的任务后,就建议办理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但由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管理的特殊性,建议中有关事项在短期内无法圆满解决。我局会高度重视此项建议,充分利用我局负责全县特种设备监察职能的优势,力促建议中有关问题的解决:
(1)加强检验机构硬件建设,提升服务能力。特检如东所位于掘港镇电大路,出脚不便,房屋老旧,正如建议中所述“地址难找、停车困难”,我局也向特检如东所负责人了解到,他们也早已意识到这个问题,并有意将办公地点搬迁到开阔地带(如能搬到开发区,离沿海经济开发区将会近很多),但也由于特检如东所属于“条管”,与地方政府沟通间有脱节,不知如何办理。我局将利用地方部门优势,积极为如东所的搬迁出点子、想法子,促进检验机构的早日搬迁,更好地方便特设企业。
(2)加强建立洋口分院可行性研究。应该说,江苏省特检研究院对全省特种设备的总体分布是有完整数据的,所配备的检测力量基本上是匹配的,至少在目前,省院、南通分局都认为特检如东所的检测力量已经能够满足如东检验需求,如果要组建洋口分院,必须拿出可行性报告,因此,下一步我局愿与您共同就建立洋口分院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研究,向上级反映基层需求,积极争取设立洋口分院这一愿望的实现。
(3)加强沿海经济开发区安全阀校验机构建设,解决安全阀校验难问题。我局将会同您进一步了解园区企业安全阀服务需求,一方面根据服务需求,建议特检如东所加强安全阀校验能力建设,向上争取在线检测设备投入,满足服务需求;另一方面,如特检如东所服务不能适应检测需求,我局会积极支持在化工园区成立第三方的安全阀校验机构,从政策上、技术上给予扶持、指导,打破特检院独家经营的垄断模式。
单位(印章)
2018年6月28日